一、招聘名額
此次共計劃招聘32名昌都籍少數民族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天津市事業單位工作,屬于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二、招聘條件和范圍
(一)具有昌都市戶籍且符合招聘條件的未就業(自畢業證書落款之日起至報名首日止,未曾與用人單位建立人事或勞動關系、無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其中,招聘條件中的應屆畢業生是指2024屆離校未就業畢業生,2022、2023年畢業后未就業畢業生視同為應屆畢業生。
(二)《職位表》中要求的年齡統一界定為:30周歲以下為1993年7月7日(以報名第一天時間為準)及以后出生。
(三)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行政處罰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列為聯合懲戒對象被依法限制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5.通過投親靠友等方式在2024年7月5日(以公告第一天時間為準)后將戶籍遷入昌都市且生源地非本市的外地畢業生,或在招考公告發布之日后因婚姻關系將戶籍遷入昌都市的外地畢業生不得參加本次招考。
6.其他條件詳見《2024年天津面向西藏自治區昌都籍未就業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24年7月7日09:30至7月16日18:30,共10天
(二)報名方式
本次報名采取線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址:https://xnrc.easyzp.com/index.php/exam/?EXAMID=2851
(三)報名要求
1.報名資料。報考人員須以JPEG、BMP、GIF、PNG等圖片格式或PDF格式上傳戶口簿戶主頁及本人頁、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結婚證(因婚姻關系將戶籍遷入昌都市內的外地畢業生),以及部分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料。
2.資格審查。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由昌都市人社局參照教育部2020年印發的專業指導目錄執行。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在正式聘用前凡被發現與招聘崗位條件不相符的,一律取消其應聘資格。
3.限報崗位。在符合職位要求的條件下,每名考生限報一個職位,填寫《2024年天津市面向西藏自治區昌都籍未就業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和資格審查表》。
4.開考比例。招聘崗位與實際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得低于1:2,達不到這一比例要求的,減少該崗位的招聘人數或者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考生所報崗位如因報名人數未達到最低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由昌都市人社局在報名結束后通知其在7月17日09:30-18:00前改報其他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逾期不得改報。
5.打印準考證。資格審核通過考生于2024年7月19日09:30-7月20日09:30在報名網站上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方式進行。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考試總成績的50%。
1.筆試時間。2024年7月20日上午10:00-12:00。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考試方式。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4.應試證件。應試人員必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身份證遺失的考生,可持公安機關核發的有效臨時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參加考試。
5.成績公布。在藏東人社微信公眾號予以公布。
6.確定面試人選。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進入面試人選名單。因考生自愿放棄等原因導致面試人選出現空缺,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如因成績相同,導致面試人選超過規定比例的,一同進入面試環節。未達到上述比例要求的,將參加筆試人員名單確定為面試人選,并在公布筆試成績時一并公布進入面試人選名單。
7.面試時間。另行公告通知。
五、其他事項
1.請各位考生務必認真填寫報考信息。
2.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對招聘相關工作安排作出調整的,在“藏東人社”微信公眾號發布調整信息,通知應聘人員。
3.招考各環節因考生自愿放棄、結果不合格等原因導致進入下一環節人選出現空缺,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若總成績出現并列,造成進入下一環節人數超出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按照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人選。
咨詢電話:0895-4843357,0895-4843652
附件:2024年天津市面向西藏自治區昌都籍未就業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掃描下方二維碼獲取)
二維碼(請點擊鏈接查看詳情)
信息來源于網絡,如有變更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xzcdx.sooxz.com/ggtz/202407/t20240705_50056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