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人才強縣戰略和鄉村教師支持計劃,滿足廣大在外地工作的橫峰籍教師調回橫峰工作的愿望,營造尊師重教的良好環境,著力打造一支師德水平高、業務能力強、數量適當、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的教師隊伍,決定繼續推行橫峰縣教育系統“人才回歸計劃”,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
2.注重實際工作能力和現實表現兼優的原則。
3.堅持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選調對象
“人才回歸計劃”選調對象為在編在崗教師,且屬以下五類人員之一:
(1)本人是橫峰戶籍或曾經是橫峰戶籍的;
(2)已婚夫妻一方是橫峰戶籍的;
(3)父母(含配偶父母)是橫峰戶籍的;
(4)配偶是橫峰縣行政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
(5)已婚夫妻一方是橫峰籍現役軍人的。
三、選調崗位
2024年橫峰縣教育系統“人才回歸計劃”原則上不超過15人,具體優先按以下原則進行選調:
1.高中學科教師優先選調;
2.初中教師按物理、歷史、地理、政治、生物、語文、數學、英語等學科順序優先選調;
3.小學語文、數學、英語崗位原則上均不超過3名教師,其他學科崗位原則上不超過2名教師,超過崗位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選調。
四、公開選調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教師職業道德。
2.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失信等不良行為記錄;身心健康,無生理和心理疾病。
3.愛崗敬業,服從分配。
4.高中、初中教師崗位選調條件:
(1)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申報高中的現在高中學校任教,申報初中的現在初中學校任教;
(2)40周歲以下(1984年7月1日后出生);具備高級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9年7月1日后出生)。
5.小學教師崗位選調條件:
(1)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2)40周歲以下(
6.優惠辦法
為鼓勵在縣外任教的優秀教師回橫峰任教,獲得下列榮譽稱號之一,經考核合格可不受職數限制,直接調回橫峰任教:
(1)省級及以上金牌教練、特級教師;
(2)市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模范教師、優秀班主任、骨干教師、優秀教師;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尚在試用期內的;
(4)有失信記錄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辦理流程
(一)個人申請(
(二)組織審核。由橫峰縣教育系統“人才回歸計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擬調動教師申報材料進行初審,縣人社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復審。
(三)組織面試。對復審后符合調動要求的人員組織面試,面試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由“人才回歸計劃”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四)張榜公示。由橫峰縣教育系統“人才回歸計劃”工作領導小組對經過面試合格且符合調動要求的人員網上公示七天。
(五)調配辦理。公示結束后,由人社部門向調出地發函商調進入辦理調動程序,最后由領導小組報縣委、縣政府研究。根據學校的空編、缺編、缺科等實際情況統一安排到農村學校任教,高中教師安排在高中學校任教,執行十周年服務期,在服務期內不得申請參加跨縣(市、區)考選、調動,在橫峰教齡滿五周年后可享受本縣教師選招的同等待遇。教育、人社、財政、編辦等相關部門要通力合作做好服務工作。
附件:橫峰縣“人才回歸計劃”報名登記表.docx
橫峰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
橫峰縣教育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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