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視野,選拔學校高質量發展需要的高素質專業化人才,經研究,面向全國公開選聘桂林學院校長,我們誠摯地邀請四海英才加盟桂林學院,同心筑夢,共創輝煌!
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桂林學院簡介
桂林學院坐落于山水甲天下的旅游和歷史文化名城桂林市,是經教育部批準設置、由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主管,桂林市唯一一所由市委、市政府主辦的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
學校前身系2001年5月創建的廣西師范大學漓江學院,2004年2月成為教育部確認的首批獨立學院,2021年5月獨立設置并更名為桂林學院。學校設置二級學院9個,開設普通本科專業51個,其中自治區級一流本科專業8個,學科專業涵蓋文、教、藝、經、管、法、理、工等8個門類,全日制在校生近14000人。學校實行教職工全員勞動合同制,現有教職工730余人。畢業生深受用人單位歡迎,連續六年被評為“廣西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突出單位”。
二、選聘范圍、職位
面向全國公開選聘桂林學院校長1名。
三、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應符合《高等學校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和教育部《民辦高等學校辦學管理若干規定》等規定的任職條件和資格。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中國境內定居;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個人信用狀況良好。
3.全面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的基本路線和教育方針,堅持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熟悉教育及相關法律法規。
4.高等教育管理經驗豐富,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領導能力,具有較高的科學文化水平和理論素養。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崗位條件
熟悉高等教育管理及相關法律法規,具有教育情懷和國際化視野,10年以上相應高等教育管理經驗,辦學業績良好,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年齡不超過60周歲,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年齡條件。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應聘: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3.因違反教師職業道德曾被開除(辭退)的;
4.按照有關規定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參加應聘的其他情形。
四、選聘流程
選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網上報名—資格審查—面談—考察—體檢—聘任等流程進行。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桂林市公開選聘桂林學院校長報名表》(附件,word格式版和PDF格式簽字版);
②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等戶籍證明(掃描件);
③學歷、學位證書,執業、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掃描件);
④任職經歷證明材料(掃描件);
⑤主要成果、辦學業績(發表論文、科研項目、學術成果、獲獎證書等)(掃描件);
⑥近5年工作總結或自我評鑒材料(word格式,1500字左右);
⑦對應聘崗位的工作設想及實現設想的主要措施(word格式)。
以上材料以壓縮包發送到郵箱:glsgzwrsk@guilin.gov.cn,郵件統一命名為“姓名+應聘崗位名稱”。 【快捷投遞:點擊下方“立即投遞/投遞簡歷”,即刻進行職位報名】
(二)資格審查。根據職位需求,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和適崗評價,篩選確定最終參加面談人員。
(三)面談。進入面談范圍的人員,本人攜帶報名時全部證件、材料的原件、復印件一份進行現場初步審核。面談結束后,根據面談情況研究確定考察人選。面談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對確定的考察人選采取適當方式進行考察,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聘任人選。
(五)體檢。對確定擬聘任人選進行體檢。體檢結果影響任職的不予聘任。
(六)履行聘任手續。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聘任手續。
五、聘期管理及待遇
1.實行校長任職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
2.實行校長聘期制。校長聘期為4年,聘期滿考核合格的,經研究同意可續聘。
3.薪酬待遇。在不低于學校現有薪酬水平基礎上,實行“一事一議”商定薪酬,同時享受桂林市相關人才政策。
六、其他事項
(一)應聘者應對所提交報名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如發現與事實不符,將取消應聘資格。
(二)選聘工作人員將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對應聘者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嚴格保密。
(三)對符合職位要求并進入面談的人員,將在報名截止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過電話、短信或郵件等方式通知其參加面談,對未進入面談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次選聘活動不向應聘人員收取任何費用。
(五)聯系地址:桂林市臨桂區青蓮路投資發展商務大廈北樓
郵編:541199
電話:0773-2888220,15107730523
郵箱:glsgzwrsk@guilin.gov.cn
聯系人:蔡云霞
(六)本公告由桂林市桂林學院校長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桂林市桂林學院校長選聘工作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