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更好的拓寬教師補充渠道,推動我縣教體事業健康有序發展,結合我縣實際,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實施虞城縣教體系統“歸雁計劃”。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實施范圍
經過公開招聘考試進入或政策性安置、近2年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在虞城縣域外公辦學校任課的在編在崗一線教師,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歸雁計劃”:
1.本人或配偶為虞城縣戶籍;
2.父母或配偶父母為虞城縣戶籍;
3.配偶為虞城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崗位計劃
本次計劃引進高中教師20名,幼兒教師10名。
三、基本條件
(一)申請“歸雁計劃”的教師應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黨的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遵守法律法規;
2.身體健康;
3.師德高尚,為人師表,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無任何違反師德和違法違紀行為;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
5.申請高中崗位的,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申請幼兒崗位的,第一學歷為中專及以上學歷;
6.取得相應學段的教師資格證。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實施范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或受黨政紀處分期未滿的;
3.近2年內年度考核有不稱職或未定等次的;
4.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5.不是學校一線任課教師的;
6.其他不宜調動情形的。
四、實施程序
(一)發布公告
公告在虞城人社、虞城教體微信公眾號發布。
(二)個人報名
現場報名。
1.《虞城縣教體系統“歸雁計劃”申請登記表》(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第一學歷和最高學歷畢業證及《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配偶或父母(配偶父母)籍貫為虞城的,需另提供配偶或父母(配偶父母)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與父母不在同一戶口本登記的,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申請人配偶為虞城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需提供配偶工作證明;
4.本人所在單位工作證明(附件2);
材料按上述順序排列,先原件后復印件。
(三)資格審查
虞城縣教體系統“歸雁計劃”領導小組負責組織人員對報名人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工作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所提供資料與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弄虛作假或違反相關規定的,一經發現,取消報名資格。
(四)組織試講答辯
對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員組織試講,根據成績按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1.時間及地點。時間地點以《試講通知單》為準。
2.方式和內容。采取試講和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試講成績滿分80分,答辯成績滿分20分,總分低于60分者為不合格,不予錄用。試講教材為現行必修教材,順序和試講答辯內容抽簽確定。
3.其他事項。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試講答辯,逾期不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考察和體檢
根據成績,按照崗位計劃人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1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合格的人員,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群眾反映等情況進行考察和資格復查;考察和資格復查合格者,等額確定擬聘用人選。因體檢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按成績順序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六)公示
擬錄用人員,在虞城人社、虞城教體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聘用手續辦理
由縣人社局為擬聘用人員辦理調動和聘用手續。縣教體局根據學校缺編情況及學科需求,統籌安排到相應學校任教。縣財政局為引進人員辦理工資手續。縣編辦及時為引進教師辦理入編手續。
五、其他事項
(一)原則上,調入教師安排在缺編學校任教,嚴格執行5年的服務期規定,服務期內,不得申請跨縣調動。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工作安排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所導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擔,且今后不再納入“歸雁計劃”。
(二)本次“歸雁計劃”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三)嚴肅工作紀律,堅持程序公開、結果公正,堅決杜絕違規行為和不正之風。因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造成重大影響的,一經發現,將嚴肅查處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此實施公告由虞城縣教體系統“歸雁計劃”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370-4190139
虞城縣教體系統“歸雁計劃”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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