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廈門海事法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現將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1名,從事輔助崗位。具體詳見《廈門海事法院補充非在編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2024年8月)》(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無違法犯罪記錄;
3.品行端正,有責任感,能吃苦耐勞,愿意履行非在編聘用人員義務;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崗位條件
1.年齡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在1984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間出生);
2.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經濟貿易類專業,具備3年以上政法工作經驗。(需提供原單位工作證明及醫社保繳交證明)
(三)下列情形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本次招聘
1.現役軍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學業期滿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學生);
3.曾因犯罪受過或正在接受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三、報名有關事項
(一)報名時間
本次報名采取線上報名和現場同步審核的方式進行報名。
1.線上報名:請在報名平臺(網址:https://www.xmgxrc.com/xmhr-portal/#/home)注冊并報名對應崗位,報名時請提交個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與職業資格、簽字報名表等掃描件。
2.具體方式如下:手機端:關注“廈門高新人才”公眾號→點擊“用戶中心”→點擊“社會招聘”,找到意向崗位,點擊“投遞簡歷”,進行投遞。
(注意:1.報名表須從招聘簡章附件下載。2.需在“人才招聘”系統投遞簡歷,否則投遞無效。)
(二)現場審核
報名后會統一進行線下審核,審核時間及地點將以短信形式通知。現場報名審核時應攜帶填寫簽署的《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2張(貼在報名表上),連同以下材料復印件(并現場提供相應的原件由工作人員現場確認)一式二份:
1.《廈門海事法院補充非在編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2.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
3.畢業證書和學歷證書復印件;
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其他資料復印件(如個人獲獎情況、相關職業技能證書等)。
報名表中各欄目均為必填項,填寫不完整(含電子照片)的不予審核報名資料。
報考人員需先進行線上報名,報名完成后將會以短信形式通知現場報名審核時間。
(三)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本簡章并對照崗位信息,確認符合簡章規定及擬報崗位資格條件后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不符合規定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
2.本次報名無需繳納報名費。
3.所有報考者通過資格審核后不得更改,并以通過資格審核后的崗位參加考試。
四、考試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面試考核方式,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崗位擬聘用人數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該崗位面試合格成績不得低于70分(含)。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五、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本次招聘體檢由廈門海事法院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參加體檢人員應根據通知按時參加并配合體檢,否則視為放棄資格。體檢結果由廈門海事法院負責通知。報考人員在得知體檢結果7日之內,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按相關規定提出書面復檢申請,以復檢的結果為準。自行體檢的一律無效。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相應的醫學證明并與廈門海事法院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
體(復)檢費用由體檢人員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待定,屆時通知。
(二)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廈門海事法院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再次審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學歷(位)、專業目錄
用于報考的學歷(含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學位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持境外學歷(位)報考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
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4年)》作為崗位專業條件設置和審核的依據。其他來源的專業指導目錄不作為本次報考和審核的依據。報考者應嚴格按照所持證書(認證報告)上內容只字不差、如實填寫所學專業。
七、公示和遞補
(一)根據崗位要求及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廈門海事法院(www.xmhsfy.gov.cn)公示5個工作日。
(二)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勞務派遣入職手續。
(三)在面試、體檢、考察、公示但未辦理勞務派遣等就業程序時,因考生放棄資格退出,或不符合規定被取消聘用資格等情形出現招聘名額空缺時,由廈門海事法院提出意見決定是否遞補。
八、其它事項
(一)擬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辦理勞務派遣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含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資待遇按市直單位非在編相關崗位工資標準執行。
(二)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由中共廈門市紀委駐廈門海事法院紀檢監察組實施監督。
(三)報考者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屆時電話或短信通知,請考生留意接聽和接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面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僅適用于本次補充非在編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廈門海事法院解釋,必要時另行補充通知。
聯系人:梁老師,電話:0592-5079586
廈門海事法院
信息來源于網絡,如有變更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www.xmhsfy.gov.cn/swxx/fygg/qtgg/202408/t20240820_28348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