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東地處廣東省東南沿海,毗鄰香港、深圳,是粵港澳大灣區重要樞紐門戶。全縣陸地面積3528.7平方公里,海域面積3200平方公里,海岸線長
為進一步優化我縣人才結構,加大人才儲備力度,助推惠東高質量發展,決定公開招聘一批碩博士研究生及專業技術人才到我縣事業單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數量
公開招聘碩博士研究生及專業技術人才共18名,詳見《惠東縣2024年公開招聘碩博士研究生及專業技術人才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年齡條件為碩士研究生要求35周歲以下,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要求4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至
8.國內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非在職)須于報名首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等相關證書。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或境外留學人員(非在職)須于報名首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門認可的同等學歷、學位證明及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等相關證書。其他報名人員須于報名首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等相關證書;
9.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無外國居留權的港澳居民;
10.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2.受過刑事處罰的;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4.被開除公職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近兩年內,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
7.惠東縣在編在職人員辭職未滿3年的;
8.惠東縣在編在職人員;
9.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待遇保障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崗位聘用手續,執行國家、省、市、縣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及相應保障;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招聘程序
嚴格按發布公告、組織報名、報名確認、打印準考證、考試(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在政府網站、公眾號等媒體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二)組織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報名考生請于
報名要求及注意事項:
1.考生填寫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對學習和工作履歷欄目,應按時間先后順序從高中學習階段起填寫;對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名稱;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不得漏填,以免影響審核;
2.考生須按《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設置的專業名稱和專業代碼選擇相對應的崗位進行報考。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報名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3.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4.考生應踐行誠信報考,凡以虛假信息報名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對惡意報名、攻擊報名系統的考生,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報名確認。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考生請于
(四)打印準考證。確認參加筆試的考生請于
(五)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
1.筆試。采用閉卷形式進行,主要包括行政能力測驗和申論兩個部分,行政能力測驗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質、思維能力、問題解決能力等;申論則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字表達能力、分析問題的能力以及邏輯思維能力。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線為60分。成績未達到合格線的,不得列為面試人選。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資格復核。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和崗位招聘人數按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資格審查人選。招聘崗位筆試合格的考生未達1:5比例的,按筆試實際合格人數確定入圍面試資格審查人選。進入資格審查人選須在面試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不按規定時間完成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資格審查不通過或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依照招聘崗位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依次遞補資格審查人選。
資格審查須提供以下材料:
(1)在報名系統打印的報名信息表(A4雙面打印),一式兩份;
(2)個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港澳居民還需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原件和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含本科階段及研究生階段)、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相關證明材料;
(4)具備職稱崗位的考生提供相應的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5)國外和港澳高校畢業的,需提交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
(6)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在編在崗(職)人員需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3.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邏輯思維、實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等。合格分為60分,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數。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和具體時間、地點、要求將在縣政府網站另行公告,請考生自行關注。
4.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3位)=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試總成績合格線為60分,總成績不合格不進入下一個招聘環節。同一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另行組織面試。
(六)體檢。按招聘崗位,在總成績合格的應聘者中,根據總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確定與招聘崗位數量等額的體檢人員。體檢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實施。未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七)考察。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組成考察組,負責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學習表現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
(八)公示。經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惠東縣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
(九)聘用。聘用人員自通知之日起7天內必須到招聘單位按照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逾期未辦理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須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服務期。期間,除報考公務員及在本縣事業單位間交流外,不得以交流、借調等方式調離本縣。
(十)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遞補,逾期不辦理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2.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3.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4.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或聯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遞補人選應當從同一崗位總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本公告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
五、咨詢方式
中共惠東縣委組織部人才股:0752-8161369
惠東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752-8812198
附件:
1.惠東縣2024年公開招聘碩博士研究生及專業技術人才崗位表.xls
中共惠東縣委組織部
惠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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