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東興區社會治安力量建設,切實維護社會治安穩定、服務轄區群眾、護航經濟發展,根據《內江市公安局東興區分局警務輔助人員使用管理辦法》和上級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內江市公安局東興區分局
二、招聘名額、主要工作崗位
1.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5名(限男性);
2.此次招聘崗位為特巡警大隊,主要負責協助民警巡邏防控、維護穩定等工作。
三、待遇保障
1.試用期合格后正常履職并考核合格,月平均工資不低于3200元(含“五險一金”個人繳存部分),具體薪酬標準按內江市公安局東興區分局有關規定執行。
2.單位按規定購買養老、醫療(含生育)、失業、工傷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3.在崗人員年度獎勵金。
4.試用期發放基本工資。
5.享受工會福利待遇。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內江市常住戶口(含應屆畢業生入學前戶籍所在地);2.自愿從事警務輔助人員工作,政治思想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3.年滿18周歲至35周歲(
(二)優先條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適當放寬學歷條件1.烈士或者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2.退役士兵;3.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4.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3.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結案的;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9.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五、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
(二)報名地點:內江市公安局東興區分局政治處719室(內江市東興區紅牌路中段33號)。
(三)報名所需材料:1.報考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個人征信報告、畢業證、退伍證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白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張。2.報考者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名,經報名工作人員初審合格后,認真規范填寫報名表各項內容。報考人員應對所提交的材料負責,不得弄虛作假。3.與原用人單位簽有勞動合同的報考者,須持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證明。若未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者,一經發現,不予聘用。
(四)資格審查:報考單位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直接取消其報名資格。
六、職位調整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聘用名額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1。在報名工作結束后,報考單位根據報名情況適當調劑招聘人數。
七、考試考試內容包括筆試和面試,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一)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筆試科目:1.本次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2、筆試范圍:《綜合知識》考試范圍主要以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于
(二)面試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按照招聘職位名額的1.5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該職位名額1.5倍的,可根據實際情況,將參加筆試者全部確定為面試人員。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能測試
1.參測員:參加面試的人員。2.測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3.測試項目:
八、體檢根據聘用職位及名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報考單位組織,體檢費用由承擔體檢任務的醫院收取,考生自行承擔。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文件。
九、注意事項
1.整個招聘過程中凡發現報考者提交虛假信息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2.本次招聘由內江市公安局東興區分局負責招聘中的各項事宜。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3.因個人原因造成報考者未參加筆試、心理測評、體能測評、資格復審、面試、體檢、政審、崗前培訓等環節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本次應聘。
本公告由內江市公安局東興區分局政治處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832-2155119
內江市公安局東興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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