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促進高校畢業生留堰來堰就業創業,滿足各類事業單位用人需求,建設高素質專業化事業單位干部人才隊伍,服務社會公益事業發展,為十堰加快建設綠色低碳發展示范區提供人才支撐,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十堰市引進博士、碩士研究生若干措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相關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十堰市直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74名(其中面向駐十堰市部隊隨軍家屬招聘工作人員11名)。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應往屆高校畢業生和各類社會人才(詳見附件1《2024年十堰市直事業單位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業務能力或技能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資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夠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5.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它條件。
(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行政事業單位新進在編人員工作未滿2年的(自正式錄聘用之日起,截止時間為
4.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
本次招聘的具體單位、崗位、專業、資格條件、筆試類別及面試方式等,詳見《崗位表》(對《崗位表》中有關內容的咨詢,請直接同招聘單位聯系)、附件2《2024年十堰市直事業單位第二批公開招聘專業參考目錄》。
(一)關于報考年齡等相關截止時間要求
1.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相應年齡的
2.要求相關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
3.畢業證取得時間截止為
4.報名所需各類資格證件等應于
(二)關于學歷要求
《崗位表》中招聘條件的學歷標明“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相應學位”,指具有本科學歷且具有相應學士學位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本科及以上學歷”,指具有本科學歷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前述本科均含專升本;“專科及以上學歷”,指具有專科學歷及以上學歷的人員;以此類推。原則上,報考人員應當以本人最高學歷報考相關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較低學歷報考相關崗位的,招聘入職后不得以本人擁有學歷高于招聘條件的學歷為由提出崗位聘用要求。
三、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報名方式
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通過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shiyan.gov.cn/)進行。
(二)時間安排
1.報名:
網上報名系統推薦使用火狐、谷歌、360極速模式瀏覽器登錄。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每日發布一次各崗位報名人數統計信息,供應聘人員參考。
2.資格審查:
3.繳費確認:
4.打印準考證:
5.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719-8650723。
(三)其他注意事項
詳見附件4《2024年十堰市直事業單位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指南》。
四、考試
(一)筆試
1.根據不同招聘崗位的特點,原則上按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類(B類)、自然科學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和醫療衛生類(E類)五個類別分類設考(考試內容參見湖北省人事考試網“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專欄的《考試大綱》),具體以崗位表所列為準。考生須參加相應類別的《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考試,兩科成績卷面分值均為150分,各占筆試成績的50%。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3,考生只考單科或單科成績為零的不能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2.筆試時間、地點:
3.預計筆試成績將于筆試后一周左右通過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考生屆時可自行查詢。
4.為保證考生質量和達到競爭擇優的目的,一般按崗位招聘人數和報名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開考。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崗位招聘數量。對急需緊缺、邊遠艱苦崗位人員和高層次、高技能人才等確需保留崗位的,由招聘單位申請保留,開考比例可放寬至1:2,對報名人數低于1:2的招聘崗位原則上予以取消,對被取消崗位的已報名考生全額退費。如屬招聘單位特別急需緊缺的崗位,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申請保留,且須劃定折算后不低于同一筆試類別所有進入面試資格復審考生筆試成績平均分的最低合格分數線,低于最低合格線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二)面試
面試重點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工作能力、業務技能等方面的綜合素質,以及運用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方式詳見《崗位表》,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
1.確定面試入圍比例。筆試結束后,按1:3的面試入圍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對達不到1:3比例的急需緊缺、邊遠艱苦崗位人員和高層次、高技能人才等,由招聘單位申請保留,面試人數之比可放寬至1:2。對只有一人參加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本場考試(同一考官組、同一面試題本條件下所有面試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為體檢、考察對象;未達到平均分的,取消該崗位。無法與其他考生合并計算平均分的,劃定不低于80分的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未達到的取消該崗位。
2.面試資格復審。進入面試入圍人選應進行資格復審,面試資格復審應在面試公告發布前完成。預計筆試成績公布后一周左右,面試資格復審公告在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
3.發布面試公告。面試公告至少于面試開考前5天在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面試公告發布后,入圍考生棄權的不再遞補。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公告。
(三)政策性規定加分
1.為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參軍入伍,落實相關優惠政策,截止
2.上述人員中已經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的,如參加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再享受加分優惠政策。
3.同時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
(四)綜合成績計算
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政策性規定加分)×相應比例]+(面試成績×相應比例)
五、體檢、考察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和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適時在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體檢和考察公告。
(一)體檢
1.體檢工作由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
2.因考生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結合用人單位意見,可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進行體檢。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工作根據需要采取檔案考察、實地考察、信函考察或在實踐中考察的方式進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人崗相適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中還要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且查證屬實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2.因考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結合用人單位意見,可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進行體檢和考察。
六、公示、聘用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后,確定擬聘用人選,通過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如無問題,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編制及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制合同,約定試用期且計入聘期,實行崗位管理,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符合人才認定的人員享受相關政策。試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單位聘用通知15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需要按綜合成績排名遞補人員體檢和考察。
七、其他事項
應聘人員應當自覺服從考試組織方工作安排,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規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面向駐十堰市部隊隨軍家屬專項招聘的崗位(崗位代碼47-57),由駐堰部隊隨軍家屬所在部隊政治工作部門具體負責考生報名及資格審查事宜,十堰軍分區政治工作處負責匯總審核。報名所需材料為報名表、二代身份證、畢業證、結婚證、配偶軍人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請符合相關條件的考生于
本公告由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崗位表》中所列內容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719-8654933
舉報電話: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紀委0719-8650721
附件:
2024年十堰市直事業單位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一覽表
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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