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4年上海市對口支援班瑪縣項目資金計劃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培育項目方案》,現公開招聘有資質的、服務鄉鎮衛生院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12名,具體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采取考核測評的方式,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公開招聘編外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12人,其中:護理學9人、臨床醫學1人、藏醫學1人、藥學1人。詳細招聘需求計劃見附表。
(二)招聘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衛生事業,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覺悟。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誠實守信,踏實肯干,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能吃苦耐勞,服從工作分配。
3.身心健康,具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凡因違法違紀受過各種處罰的,不得報考。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在“青海衛生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訂閱號及相關招聘平臺發布招聘信息、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確定擬聘用人選、公示擬聘用人員信息、辦理相關手續等程序進行。
四、工資及待遇
本次招聘醫學專業技術人員工資待遇按照月工資4000元每月計發。不占編制(后期不予考慮納入正式編制),達到職稱評定資格的允予評定職稱,但不予以聘用。(聘期為一年一聘,該招聘資金為上海援建資金項目結束聘用人員自動解聘)
五、報名、資格審查及相關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采用網上報名、資格審查、繳費、準考證打印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10日10:00-10月14日17:00。
(一)考試報名
關注“青海衛生人才”微信服務號,點擊右下角“個人入口”或直接在微信搜索“青海衛生人才中心”小程序,點擊進入青海省衛生健康人才服務平臺“首頁”,點擊“考試與招聘”,選擇“2024年下半年班瑪縣衛健局公開招聘編外人員考試”,點擊“立即報名”,未實名認證的考生自動跳轉至實名認證界面,已認證考生直接進入報名頁面,按流程進行報名信息填寫(*為必填項,其他項參照崗位資格條件進行選填),考生必須按要求在對應區域點擊上傳崗位要求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執業證等相關資格附件PDF格式(先將需要上傳的資格附件發送或暫存至微信“文件傳輸助手”中,再進行選擇確定);填寫完成后點擊提交,等待工作人員進行審核。報考人員按照崗位條件自愿報名,并就所提交報名材料的真實性承諾負責。我單位將嚴格按照政策規定和發布崗位信息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詳細閱讀網上報名須知及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并完成報名工作。
注:資格初審未通過(被駁回)的反饋信息將會以手機短信的形式發送,請注意查看。特殊原因手機未收到反饋信息的考生,請結合崗位要求對填報信息進行檢查:1.是否點擊上傳了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執業證、資格證等崗位要求的附件材料,是否為PDF格式,請上傳后重新提交。2.各項資格條件是否符合崗位要求,是否存在崗位選擇錯誤,請修改后重新提交。
審核狀態:在“我的”頁面,點擊“審核中”,對應考試右下角若顯示“修改信息”則處于待審核狀態,若顯示“反饋報名”則審核不通過,被駁回。審核工作相關咨詢請撥打0971-6264249。
(二)網上繳費
已通過網上資格初審的考生,在青海省衛生健康人才服務平臺點擊右下角“我的”,在“考試報名”的“待支付”選項中,點擊相關考試進行支付繳費(報名費200元)。
繳費完成后,考生在“我的”頁面“考試報名”點擊“已完成”選項,可查看相關考試是否報考成功(繳費成功),若未繳費(或繳費失敗),“已完成”頁面則無相關考試內容。
網上繳費時間:
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5日23:00
溫馨提示:考生完成繳費后,系統隨即進行考場編排及其他后續考務工作,原則上不予退費。考生需要相關繳費發票的,請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至青海省衛生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領取發票。重復繳費的考生請與我中心聯系。
(三)準考證打印
通過資格初審并完成繳費的考生,在青海省衛生健康人才服務平臺點擊“準考證打印”后跳轉至“我的考試報名”頁面,在“已完成”中選擇相關準考證下載打印或直接點擊右下角“我的”,點擊“考試報名”欄中的“已完成”選擇相關準考證下載打印。
準考證打印時間:待定。(具體時間將會在“青海衛生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訂閱號發布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
報名結束后,招聘崗位數與資格審核通過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單位根據崗位需求情況及總招聘計劃決定是否開考或進行核減、核增相關招聘崗位人數。
(四)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將在“青海衛生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訂閱號、“青海省衛生健康人才服務平臺”的“公告”公布,按照招聘崗位與面試人員1︰3的比例確定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總成績并列的可一并進入。
主要審查考生的身份證、戶籍、畢業證件以及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證件等材料的真實性。請攜帶以下材料到青海省衛生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西寧市南川西路69號)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審查結束后,將在上述平臺公布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
1.身份證、戶口簿或派出所開具帶照片并蓋有公章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下載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畢業證書被暫扣或遺失的,應提供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國外學歷還須提供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崗位要求需具備的執業證、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4.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接受現場資格復審。
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或不在規定時間進行現場資格復審的,取消本次招聘資格。
資格復審時間:待定。具體時間將會在“青海衛生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訂閱號發布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
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將隨時取消其招聘資格。
(五)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具體請關注“青海衛生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訂閱號。
具體筆試、面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六、考試規則和流程
(一)筆試
1、形式:閉卷考試(人機對話)。
2、時間: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內容:側重考察報考者在學科領域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
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
(二)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該崗位參加面試人員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招聘崗位與報考人員達不到1∶3比例要求的,將根據崗位需求決定是否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若保留招聘計劃,可視筆試、面試情況決定是否聘用。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七、體檢、公示及聘用
(一)體檢。面試結束后,由用人單位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每個崗位招聘計劃人數與該崗位參加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同一崗位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的列為體檢對象。由考生自行在任意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需要遞補的,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對體檢合格者進行政審,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政治思想、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個人信用、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
(二)公示。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聘用人員報2024年面向全省公開招聘上海市對口支援班瑪縣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培育項目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并將審定通過的《擬聘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核查屬實的,不予聘用。因公示未通過或放棄空出的崗位,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三)聘用。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崗位職責,適用班瑪縣定崗、定責、定量等考核管理辦法加強日常管理。(聘期為一年一聘,該招聘資金為上海援建資金,項目結束聘用人員自動解聘)。
八、遞補說明
(一)遞補。在資格審查、考核測評、體檢、政審、公示環節出現空崗時,用人單位可根據單位實際情況,召開黨委會決定是否遞補,若遞補,則嚴格依據考生考核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總成績出現并列的,按招聘條件中符合崗位的優先條件確定。若考生在面試、體檢、政審環節未按規定時間參加的,均視為主動放棄。公示環節主動放棄的,請及時聯系青海省衛生人才交流服務中心(0971-6264249),并提交放棄證明。
(二)補錄。參加筆試、面試且成績有效、但未進入體檢環節的考生列入此次招聘考試補錄人員庫。擬錄用人員名單發布后1年內,本次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經體檢政審后補錄。如擬錄用人員名單發布后1年內再次組織公開招聘,補錄人員庫自動失效。
九、相關要求
(一)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帶齊紙質版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個人身份證件(含二代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臨時身份證、派出所開具帶照片并蓋有公章的戶籍證明)。
(二)公開招聘期間,有關招聘的公告、公示等重要信息將在“青海衛生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微信訂閱號隨時發布,請考生自行關注。
(三)本公告的未盡事宜,參照國家和我省現行相關招聘政策規定執行。
本方案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和事項,由班瑪縣項目資金計劃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培育項目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聯系電話:
班瑪縣衛生健康局0975-8322157
紀檢監督電話0975-8322157
青海省衛生人才交流服務中心0971-6264249
青海省衛生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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