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共青團廣州市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廣州市志愿者行動指導中心、廣州市青年文化宮、廣州市少年宮和廣州市青年就業創業服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一、招聘單位簡介
廣州市志愿者行動指導中心是共青團廣州市委員會直屬的正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志愿者注冊管理工作,建立廣州市青年(志愿者)人才信息庫;負責開發、維護和管理共青團組織、志愿者組織的軟件系統;負責志愿者行動重大項目的策劃、組織和實施。
廣州市青年文化宮是共青團廣州市委員會直屬的正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承擔青年文化藝術康體教育和培訓,組建各類青年的文藝社團、組織公益性展演,開展青年時尚文化活動、青年交友聯誼,促進粵港澳大灣區青年文化交流,提供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務、婚戀情感咨詢等。
廣州市少年宮是共青團廣州市委員會直屬的正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承擔著少年兒童社會教育、特殊教育、教育咨詢等公共服務和研究任務;承擔少年兒童文化、藝術、體育、科普、展示匯演、國際交流等教育和培訓任務;開展少年兒童思想道德建設公益性公共服務項目;建設社區少年兒童校外教育和科普及文體活動等公益公共服務平臺。
廣州市青年就業創業服務中心是共青團廣州市委員會直屬的正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承擔為青年、大學生就業創業和再就業提供公益性的求職登記、職業介紹、就業創業指導、培訓教育、創業扶持以及政策法規咨詢,為青年、大學生提供就業創業孵化基地建設,配合職能部門開展青年就業創業政策研究,具體負責協調各區青年就業創業服務機構等工作。
二、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共計10人,詳見附件《共青團廣州市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2024年第一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崗位需求表》(詳見附件1)。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須同時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術條件、任職資格等;
4.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6.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等的;
7.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限內的;
8.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9.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非2025年畢業生;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考人員應滿足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詳情參見附件1。其中:
1.招聘人員類型:“2025年畢業生”,指于
2.港澳居民符合《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和本公告規定的可報考相關崗位。
3.招聘專業名稱及代碼參照《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執行。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無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須提交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學科種類不等于報考專業且不能跨學科進行專業認定),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報考。
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聘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如《公務員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某崗位條件為“企業管理(限: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則此專業中財務管理、市場營銷方向的不可報考。除《公務員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4.持境外學歷證書人員,在報名時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在國(境)外學習并將于2025年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須在報名時出具有關證明材料(成績單、在讀證明等翻譯材料)。
5.本科生報考年齡在35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報考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博士研究生報考年齡在45周歲以下。
6.報考人員年齡、工作經歷年限時間點的計算截止至報名首日,處分期限時間點的計算截止至報名截止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網絡報名
1.網絡填報資料報名:
2.報名資格初步審核:
3.下載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4.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誠信報考,所提交的材料須真實、準確、有效。報考人員必須確保在報名系統填寫內容真實、全面、準確。
(2)每位報考人員只可報考一個崗位;報名須使用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公開招聘各環節使用的身份證件須一致。
(3)各崗位擬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以上(含1:3)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相應招聘崗位(另行公告)。
(4)行政、事業、國有企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報考,須在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函。不能出具的,視為資格審核不通過,不得進入招聘的下一程序。未經單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報考者本人負責,隱瞞在編身份的報考者承擔一切責任。
(5)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填報的所有信息均將留存,在資格審查、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與真實信息進行對照。
(6)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并按網上報名系統提示準確規范填寫個人信息,須上傳相關材料。所有報名材料均要求上傳原件彩色清晰掃描件。
(二)筆試
1.筆試內容:主要測試考生的基本素質、行政職業能力和相關專業知識,采取閉卷考試,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上為準,預計時間安排在2024年11月。
3.筆試成績:成績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60分不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通過報名系統公布,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筆試成績。
4.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高低和崗位計劃招聘人數按照1:5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核的人員名單。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入資格審核。
(三)資格審核
面試前對報考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審核的,確定為入圍面試人員。
1.資格復審對象。在筆試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每個崗位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若出現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多人成績相同,可同時列為資格復審人員。筆試合格人數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審核的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請相關報考人員保持通訊暢通。
2.參加資格審核的人員須按資格審核公告要求的時間、地點、方式參加資格審核;資格審核期間無法提供相應材料原件的視為取消面試資格,不得參加面試或后續環節。
3.參加資格審核的人員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報名登記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提交的材料如有弄虛作假或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聘用。
4.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方可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未通過資格審核的或因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審核結束之日前補全的,取消面試資格。
因入圍面試人員面試資格被取消導致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招聘單位按崗位筆試合格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5.資格審核合格、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共青團廣州市委員會等網站公布。
(四)面試
1.面試人員范圍為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面試的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面試時報考人員須持本人的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和面試通知書參加,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2.面試形式:面試主要考察擬聘崗位所需要的思想素質、專業知識、操作技能或行政職業能力等內容,根據崗位需要,采取結構化面試、試講、業務考核和技能測試等方式組織進行。
3.面試成績: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數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面試成績不合格的,不列為體檢人選。面試成績在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試成績單上簽字確認。如報考人員提前離開或拒絕簽字,由考場總負責人和監督人員在成績單上注明情況并簽名,視為送達確認。
4.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分數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錄取;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的高低順序確定;如綜合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則按面試主評委評分由高到低排序確認;如出現綜合成績、面試成績及主評委評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單位組織綜合成績相同人員重新進行面試,并按此次面試成績的高低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五)體檢
考試結束后,根據各崗位擬聘人數與綜合成績的高低順序確定等額體檢人員。體檢安排另行通知;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相關規定實施。體檢合格人員方可進入考察。
(六)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相關規定實施。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組織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的結果,對擬聘用人員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青團廣州市委員會門戶等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八)聘用及相關待遇
經公示后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確定為聘用人員,按規定的程序和權限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工資待遇執行廣州市事業單位工資政策。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單位可在規定時間內對同一崗位按照綜合成績合格者的高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并按照本公告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程序辦理,是否遞補由招聘單位決定:
(一)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三)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四)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六、有關問題說明
(一)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崗位要求,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
報考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或應聘后被發現有下列行為,或存在不符合此次報考條件事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已簽訂聘用協議的,招聘單位據此解除該協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偽造、涂改證件、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體檢等過程中舞弊的;
3.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4.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惡意報名、攻擊報名系統,以及未按公開招聘的相關規定及本公告的要求報名或考試的;
6.其他因應聘人員的原因造成聘用結果有失真實的情況。
(二)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認真閱讀并全面理解本公告及其附件,具有擬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后,方可選擇相應崗位報考。
(三)此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推薦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此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開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布的出版物、參考資料、網絡輔導教程等,均與此次考試組織方無關。
(四)個人原因不參加筆試的,視為自愿放棄考試資格。在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或公示結束后,因個人原因自愿放棄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的,須由本人向招聘單位提出書面放棄申請。
(五)2025年畢業生如未在
(六)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違紀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七)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落實相關回避規定要求。
(八)報考人員可在公告發布之日起的工作日9:30-11:30、14:30-16:30時間段內聯系咨詢相關事項,其中:
1.涉及網上報名系統問題的,可聯系技術支持電話:400-020-1616。
2.涉及招聘公告、招聘政策、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疑問的,可咨詢招聘單位,咨詢電話:
廣州市志愿者行動指導中心:
廣州市青年文化宮:
廣州市少年宮:
廣州市青年就業創業服務中心:
監督電話:020-81363538
未盡事宜,以共青團廣州市委員會及具體招聘單位解釋為準。
附件:
1.共青團廣州市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2024年第一次公開招聘崗位需求表
共青團廣州市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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