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拓寬檢察官選任渠道,促進檢察人才有序交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央組織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于建立法官檢察官逐級遴選制度的意見〉的通知》《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人民檢察院檢察官遴選辦法》等相關規定,開展檢察官逐級遴選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范圍和名額
(一)遴選范圍
此次逐級遴選檢察官的范圍是大慶市各縣、區法院、檢察院的員額法官、員額檢察官。
(二)遴選崗位
大慶市人民檢察院本次遴選檢察官共2名,其中刑事檢察部門1名,民事檢察部門1名。
二、資格條件
(一)參加遴選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需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
4.年齡在45周歲以下(
5.司法辦案工作量達到本院規定的標準。
6.在縣、區法院、檢察院擔任法官、檢察官5年以上(含入額前擔任法官、檢察官的時間)。因業務工作表現突出,在五年內榮記個人二等功、一等功獎勵的,在縣、區人民法院、檢察院的任職年限可以比規定的任職年限減少一年;近五年內獲得省部級以上單位表彰獎勵的,在縣、區人民法院、檢察院的任職年限可以比規定的任職年限減少二年;任職年限按照本人所獲最高表彰獎勵減少,不重復累計。
對于杜蒙、林甸、肇州、肇源四縣的法院、檢察院的法官、檢察官任職年限放寬為3年。
7.具有遴選職位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
8.具有三級法官、檢察官及以上等級,或者符合擔任三級法官、檢察官等級的任職資格條件。通過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并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9.近三年公務員考核稱職以上;作風正派,公正廉潔,職業操守好。
10.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11.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任職條件。
上述有關任職、工作年限和年齡等的計算截至2024年11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構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定,到鄉鎮、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近三年來有以下情形的:
(1)在辦案中嚴重違反法律規定,導致重大辦案質量問題,造成嚴重后果的。
(2)曾受到司法責任懲戒的。
8.具有有關任職回避情形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選程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
報考者下載填寫公告中附件《2024年大慶市檢察院檢察官逐級遴選報名推薦表》(以下簡稱《報名推薦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將《報名推薦表》報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后,可以電子圖片形式(如PDF格式)報送至指定電子郵箱(dqjcygbb@163.com)進行線上審核。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每位報名人員只能報考1個遴選職位。要誠信報考,凡弄虛作假者,取消遴選資格。
2.資格審查
市檢察院收到考生《報名推薦表》后,進行資格審查,并及時向考生反饋審查結果。各崗位通過資格審查比例一般不低于3:1,低于3:1比例的崗位,可視情形減少遴選人員數量或取消遴選崗位。資格審查貫穿遴選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遴選資格。遴選職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和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方面問題,由市檢察院負責解釋。
(二)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初試和復試兩個環節,突出考核政治素質、辦案能力、司法業績和職業操守。初試、復試成績均為百分制,在總成績中分別占40%、60%。初試、復試由省檢察院統一組織,市檢察院具體實施。
1.初試
初試以筆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政治素質、法律基本素養,以及事實認定、證據審查、法律適用、法律文書撰寫等實務能力。擬于11月中旬進行初試。
2.復試
根據初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復試人數與遴選人數一般不低于3:1的比例確定參加復試人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復試開考比例或者核減直至取消該職位,市檢察院對擬復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報名推薦表》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等。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復試資格,依次遞補符合條件的報考者參加復試。
復試設置面試和業務能力評審兩個環節,在總成績中分別占20%和40%。面試側重對人選的綜合素質、專業素養進行考核;業務能力評審側重對人選的實務能力進行評鑒。
考試考核的時間、地點及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察、體檢
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總成績低于60分不得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實行差額考察,職位遴選計劃人數差額1名確定考察對象。
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和人崗相適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逐級遴選為市檢察院員額檢察官。
考察對象在指定機構進行體檢,考察、體檢過程中發現存在影響遴選問題的,可按照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公示及確定人選
市檢察院根據考試考核、考察、體檢等情況,研究確定擬遴選人選,在市檢察院網站和擬遴選人選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逐級遴選資格。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市檢察院提出擬遴選建議,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送黨委組織部門批準同意后,報送省檢察院。省檢察院黨組審議擬遴選人選情況,提出遴選意見。
(五)辦理相關手續
對擬逐級遴選任職人員設置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內,擬任職人員在原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相關情況報送省檢察院。
聯系人:大慶市人民檢察院干部與隊伍建設部朱旭
聯系電話:0459—6181028、17804591319
大慶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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