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林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林芝市進一步深化鄉鎮(街道)統計規范化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林政辦發[2023]22號)要求,進一步做好鄉鎮統計規范化建設工作,強化基層統計機構建設,充實基層統計力量,規范基層統計行為,改善基層統計工作條件,提高基層統計信息化水平。經報察隅縣人民政府批準同意,現需要面向察隅籍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招聘輔助統計員。
一、招聘原則及方式
招聘工作堅持政治立場堅定、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應聘考試的方式對求職人員進行考核,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最優者優先錄用。招聘工作由察隅縣統計局組織實施,察隅縣紀委監委、人社局負責監督。
二、招聘數量及職位性質
公開招聘察隅縣鄉(鎮)輔助統計員2名(古拉鄉、古玉鄉),屬政府購買服務聘用的編外人員。
三、工作職責
負責日常統計報表、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統計法律法規宣傳等輔助工作,以及其他事務性工作。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決擁護黨的領導,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對分裂、揭批達賴、維護祖國統一和加強民族團結等政治原則問題上立場堅定、旗幟鮮明;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不惡意散布不良或不實言論;
4.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5.持有察隅縣本地戶口;
6.統計、經濟、計算機、會計等專業優先錄取;
7.服從用人單位工作安排;
8.應往屆大學畢業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被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開除、辭退或者解聘的,曾被開除公職、黨(團)籍和學籍的,近三年內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
3.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4.具有吸毒史或曾被強制隔離戒毒的;
5.曾非法出入境的;
6.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的;
7.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其他原因。
五、工資待遇
(一)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個月。
(二)待遇為3500元/月/人(含個人應依法繳存的“三險”),單位承擔五險部分按照當年出臺的社平工資基數上繳。
(三)依法享有婚喪假、產假、帶薪休假等權利,并執行國家法定節假日及雙休規定。工作滿一年享有帶薪休假30天(含路途天數)。
(四)住宿由各鄉鎮自行安排。
六、招聘程序
通過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察、政審、考試、體檢、公示、錄用等招聘程序,招聘相應崗位的輔助統計員,經察隅縣統計局考察合格后聘任為輔助統計員。
(一)公告時間與公告方式
1.公告時間:2024年10月30日—11月6日
2.公告方式:將在“察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信察隅”微信公眾號上予以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核、考察
1.報名時間:2023年11月7日—11月13日(上午9時30分至13時00分,下午3時30分至18時30分)。
2.報名地點:察隅縣統計局政務服務中心206辦公室。
3.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免收報名費。
4.報名所需材料:報考人員須提供察隅縣統計局公開招聘察隅縣鄉鎮輔助統計員招錄用報名表、學信網上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西藏自治區2024年公開招錄(招聘)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成績佐證材料、身份證、學歷證書、相關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藍底1寸照片(含電子版)。報考人員需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相關信息,誠信報考。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取消錄用資格。報名一律使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如有遺失請在轄區派出所開具證明。
5.報名資格審查、考察:2024年11月14日
公開招錄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未通過資格審查、考察的,將有關情況反饋給報考人員。
6.領取準考證:考生準考證由公開招錄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制發,并通知領取。準考證領取時間:2024年11月15日(10:00—12:00)
7.聯系人:央金拉姆15889019277
(三)考核政審
考生須完成填寫《察隅縣統計局臨聘人員政審表》,政審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負責政審的單位或部門要實事求是地作出政審結論,并在政審表上簽署政審意見,加蓋公章。重點審查考生在反分裂、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等方面的政治表現。政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筆試(50%)
1.本次招錄不再單獨組織考試,考試成績以西藏自治區2024年公開考錄(招聘)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成績為依據,特殊情況按以下方式:
①同時參加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兩類考試,以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成績為依據;
②按照以下要求,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
(五)面試(50%)
1.面試時間:2024年11月15日16:00—18:00
2.筆試合格人員參加面試。面試工作由招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面試考官一般為3-5人。考官由縣人社局、縣統計局派駐的相關人員組成。
3.面試以結構化考試為主(含調解專業知識測試)。主要測試綜合素質、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職業技能。滿分100分。
4.面試時間和地點根據情況由招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安排,另行通知。
(六)體檢
1.考試合格人員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2.參加體檢人員須到醫保定點醫院自行體檢,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3.體檢時間另行安排。
(七)補錄工作
因體檢不合格或者其他原因出現的名額空缺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和確定招錄對象
根據資格審查、考察、政審、考試、體檢合格等結果,確定擬招錄人員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確定為招錄對象。
(九)錄用
被錄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滿后,本人進行書面總結,由察隅縣統計局對被錄用人員進行考核,提出意見并提交察隅縣統計局黨組研究同意后,辦理正式聘用手續,并簽訂聘用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年一簽。
七、離職
雙方簽訂聘用勞動合同后,被聘用人員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的,應履行以下程序:
(一)提前5—8日向用人單位提出離職申請;
(二)各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意見建議,提交察隅縣統計局黨組研究審批;未履行相關手續自行離職的,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八、注意事項
請考生務必預留2個以上聯系電話,并在招考期間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察隅縣統計局在體檢、政審和錄用環節將電話告知本人相關事項,如因通訊不暢造成無法聯絡的,后果自負。
(本公告由察隅縣統計局負責解釋)
察隅縣統計局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2:察隅縣統計局局臨聘人員政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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