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年齡計算截止報名當天。
(二)崗位要求為2023年至2025年畢業的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人員可不受畢業年限限制。
(三)具有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或主治醫師及以上職稱的人員可適當放寬年齡和學歷學位要求限制。
三、招聘崗位
崗位明細表(請點擊鏈接查看詳情)
備注:碩士研究生專業區分研究方向的,報考人員提供研究方向相關證明材料。
四、招聘條件
(一)報考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
2.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受到禁考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官方微信訂閱號“保山市中醫醫院”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1.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1)時間:
(2)地點:昆明醫科大學呈貢校區(云南省昆明市呈貢區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號)
2.現場報名需提供的材料:《保山市中醫醫院2024年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小一寸彩色免冠近照1張、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習成績、學習活動及相關工作經歷(包括擔任學生會干部、黨(團)組織干部、班干部或相關從業經歷,因學習成績優異獲獎學金或工作實績突出獲獎勵等相關證明材料)、學術成果(包括發表論文、承擔課題等情況)、計算機等級、普通話水平、外語水平、與報考崗位相關的職業(執業)資格證書(成績合格證明)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2025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籍證明,畢業證、學位證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在資格復審時提供)。
3.其他注意事項:
(1)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充分所產生的后果由應聘者個人承擔,報考人員填報信息應確保真實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
(2)報考人員可根據所學專業、學歷等按照崗位的招聘條件進行報名,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
(三)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醫院對應聘對象報名資料進行報名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參與后續考核。資格審查貫穿招聘活動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報名者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及弄虛作假的情形,均取消聘用資格。
(四)確定面試人員
根據報名情況,經招聘領導小組查閱個人信息,按崗位招聘人數1:2的比例擇優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比例的按實際報名人數進行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面試
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同一崗位使用同一套考題,實行量化打分,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75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環節。
(六)確定簽約對象
面試成績大于75分及以上者,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并按照招聘人數與簽約對象1:1的比例確定簽約對象。由保山市中醫醫院與被簽約對象現場簽訂就業協議書。
(七)資格復審
具體時間待定。資格復審合格的確定為體檢對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環節。
(八)體檢
組織擬聘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具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承擔,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核階段,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考察
具體時間待定。主要對考察對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作為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十一)聘用
1.相關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我院編外人員聘用相關規定辦理入職手續,待遇按醫院合同制人員管理相關規定執行,滿足以下條件之一者按醫院同工同酬人員待遇執行:(1)同時具有執業醫師資格證及規培合格證;(2)具有主治醫師及以上資格;(3)具有醫學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
2.安家費及生活補貼:
同時具有規培證
同時具有規培證
給予安家費和工作生活補貼的聘用人員服務期不得低于8年,工作生活補貼發放期限為5年,按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發放,服務期限不滿離職的須承擔違約責任,并全額退回發放的安家費及工作生活補貼。
六、人員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按照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一)簽約人員放棄簽約、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放棄資格復審的;
(二)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四)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五)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六)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要求
(一)對違反紀律和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資格。
(二)堅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員與應試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實行回避。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員應認真履行好職責,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八、工作咨詢及監督
咨詢電話:保山市中醫醫院人事科:
監督電話:保山市中醫醫院紀檢監察室:0875-2163880
九、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保山市中醫醫院人事科負責解釋
附件:保山市中醫醫院2024年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2024.11.13.xlsx
保山市中醫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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