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四川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45號令)《成都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成公發[2017]82號)《成都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辦法(試行)》(成公通[2018]62號)的相關規定,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以下簡稱“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智慧公安”專業技術崗),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智慧公安”專業技術崗)1名,具體崗位信息、報考條件等詳見《2024年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公開招聘1名警務輔助人員(“智慧公安”專業技術崗)崗位情況表》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具有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年齡、文化程度、身高等條件以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年齡計算時間以
4、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崗位要求中涉及時間期限的,如無單獨說明,一律計算至報名當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在考試成績排名相同時優先招聘
1.烈士或者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4.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者專門技能的人員。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或被開除、辭退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招聘流程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公示時間為
(二)報名程序
1.招聘微信小程序二維碼
二維碼(請點擊鏈接查看詳情)
應聘者認真閱讀公告及《崗位情況表》等信息,了解招聘相關事宜,并根據自身情況和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進行報考。網上填寫并提交報名簡歷。
2.報名要求
(1)應聘者須按照公告公布的崗位資格條件報名,否則將無法通過資格初審,完全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方可報名。
(2)報名時應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須真實、準確、完整。報名截止后信息不可修改,因應聘者個人原因造成的錯誤,或不完整填寫報名表的,或未能在報名時間內完整上傳所需資料的,后果及責任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3)應聘者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招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若因本人填報聯系方式有誤或其他原因而無法聯系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三)資格初審
1.報名期間,按照崗位條件并根據應聘者報名情況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2.崗位招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初審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適當延長報名時間并公告。
(四)筆試、心理測評和體能測試
1.筆試。通過資格初審人員根據招聘微信小程序提示,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筆試時間和地點以屆時筆試準考證信息為準。筆試滿分100分,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職業能力傾向測試和專業基礎知識,筆試時長90分鐘。應聘者可在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后通過招聘微信小程序,憑報考時身份證號進行自主查詢筆試成績。
2.心理測評。筆試當天將同步進行心理健康測評。心理測評不計算分值,測評結果不合格者不進入下一招聘環節。測評結果與筆試成績同步公示。
3.體能測試。體能測試時間另行通知。體能測試項目:
(五)資格復審
1.心理測評和體能測試合格者,按照崗位招聘人數與進入資格復審人數的比例為1:5,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如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最終成績出現并列,一并進入),應聘人員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本人主動放棄的,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資格復審時應聘者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信網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優先招聘材料等與招聘資格條件相關的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符合招聘公告和崗位表中規定的條件和要求外,還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在資格復審環節中發現報名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不進入專業能力測試環節。
(六)專業能力測試
1.進入專業能力測試人員通過招聘微信小程序提示,自行打印《專業能力測試準考證》。
2.專業能力測試滿分100分,最低合格線為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七)總成績
本次公開招聘總成績=筆試成績×50%+專業能力測試成績×50%(以上成績均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數點后面2位)。
(八)體檢
1.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進入體檢人員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以專業能力測試成績高者優先。
2.進入體檢人員須根據通知前往指定地點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的應聘者本人承擔。體檢具體時間及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3.未按要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或本人主動放棄的,可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如無遞補人選,相應調減該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
(九)政審
1.體檢合格人員由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實施政審。政審參照中央組織部《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應聘者銀行征信記錄有嚴重不良信用記錄的不予招聘,應聘者背景信息有違法犯罪記錄或者其它不適宜從事崗位工作的不予招聘。
2.因政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以專業能力測試成績高者優先)。遞補人員須體檢合格。
(十)公示
政審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成都高新區管理委員會官網、“成都高新公安”微信公眾號進行公布,公示期3天。公示期間,對收到投訴且經查實不符合應聘資格的,不予聘用;對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
(一)本次公開招聘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對象,聘用后與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簽訂勞動合同。未按規定時間簽訂勞動合同,視為放棄應聘。
(二)聘用對象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間應遵守成都高新區管委會和各級公安機關的工作規范和制度規定。試用期間,用人單位對聘用對象履職能力和工作表現進行考核評估,如未達到用人單位要求,解除勞動合同。
(三)聘用對象應根據通知到指定地點報到并參加崗前培訓。逾期未報到或崗前培訓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
五、工資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照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專業技術人才薪酬標準執行。
(二)其他待遇
1、統一配備執勤服裝、裝備;
2、根據國家法律規定享受帶薪年休假;
3、每年組織健康體檢;
4、單位按照相關政策統一購買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培訓班,考試不收取費用。
(二)本次招聘擬聘用人員在試用期內離職或未通過試用期考核,可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三)本次招聘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者有不符合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情形,均可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四)招聘中各環節公告公示等內容,統一由成都高新區管理委員會官網、“成都高新公安”微信公眾號發布。請應聘者自行及時關注網站信息,并務必保持通訊暢通。
七、紀律與監督
招考工作中,嚴格執行人事工作紀律,嚴肅考風考紀,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咨詢電話:028-89767007(
附件:2024年公開招聘警務輔警人員(“智慧公安”專業技術人才)崗位表
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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