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轉任規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湖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市委組織部決定開展2024年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職位
市委政研室等單位計劃公開選調15人。具體職位詳見《利川市2024年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利川市級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二)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公務員在鄉鎮服務期須滿5年,選調生須按照分配時政策在鄉鎮(街道)或村任職滿2年,期間不得違規借調或交流到上級機關。
4.除試用期外,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
5.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6.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8年11月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截至2024年11月,現任職務(職級)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年齡、學歷以干部人事檔案認定結果為準。上述“以上”“以下”“以后”均含本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定,到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4年11月19日,8:30-12:00,14:30-17:30。
2.報名方式
符合公開選調條件的人員,經所在單位同意后報名。由所在單位負責收集、審核本單位人員提交的《利川市2024年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推薦表》(附件2),經主要領導簽字同意,統一到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股(市機關綜合大樓526辦公室)報名。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多報無效。
(二)資格審查
市委組織部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束后,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職位選調人數的比例低于3:1的,核減或取消相應的職位計劃。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職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公開選調資格。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一般不得放棄。有特殊原因的,應在考試前3天向所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由所在單位、市委組織部研究同意后,方可放棄。
四、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享受加分政策,加分最高不超過5分,與筆試成績加算。
1.中層干部任職經歷(最高2分)
經市委組織部審核備案的中層干部正職,每任職滿一年加0.4分;中層干部副職,每任職滿一年加0.2分。
2.年度考核優秀(最高1分)
每有一個年度考核被評定為優秀等次加0.2分。
3.各級表揚(最高2分)
每受到一次縣級表揚加0.2分,每受到一次州級表揚加0.4分,每受到一次省級表揚加0.6分,每受到一次國家級表揚加1分。
4.發表文章(最高2分)
紙質主流媒體上發表文章,在州級層面每發表一篇加0.2分,在省級層面每發表一篇加0.4分,在國家級層面每發表一篇加0.6分。同一篇文章在各級媒體均有發表的,按最高層級加分。
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11月19日前提交《利川市2024年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加分申請表》(附件3)和佐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加分申請。
五、考試
采用筆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100分。
通過資格審查的全部人員參加筆試。筆試時間為:2024年11月23日9:00-11:00(考生需提前15分鐘進入考場);筆試地點:市委黨校。考生憑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參加筆試,參加筆試所需的用具由考生自帶。
六、成績公布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總加分,如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綜合成績在中國利川網公布。
七、考察和體檢
考生筆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方可列為考察、體檢對象。考察和體檢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組織實施,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員。
(一)考察
考察組一般由熟悉組織人事工作和選調職位相關業務的人員組成。考察組需對考察人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要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政治立場、政治思想、政治品質,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強化專業素養考察。對考察人員作出客觀準確的評價,據實形成書面考察材料。考察組要按照《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等要求,結合《干部調動檔案審核紀實表》內容,對考察對象的干部人事檔案嚴格審核,并查詢社會信用記錄,了解和掌握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等情形。
(二)體檢
體檢必須在具有公務員體檢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報考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按有關規定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時間以通知為準,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考察和體檢工作同步組織實施。因考察或體檢出現缺額的,按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八、研究確定
考察組根據考察情況以及考察人員的德才條件、一貫表現、人崗相適等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并報市委組織部。
九、公示
根據考察、體檢結果和選調職位要求,市委組織部研究決定擬調動人員,并將人員名單在中國利川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進入選崗程序;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由市委組織部研究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十、選崗和辦理相關手續
擬選調人員按照綜合成績排名集中選崗,具體崗位計劃為:
市直機關1:市委政研室1人;
市直機關2:市紀委監委機關2人;
市直機關3:市政府辦公室1人、市委宣傳部1人、市委社工部1人、市發改局1人、市科經局1人、市財政局1人、市城管局1人、市交通運輸局1人、市水利局1人、市農業農村局1人、市統計局1人、市信訪局1人。
選崗后,由市委組織部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報考人員進入考察后、調動前,不得晉升職級。
十一、公開選調紀律
報考人員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轉任規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湖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資格、調離工作崗位或者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其中,對報考人員違規違紀行為的具體處理,按照《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中共利川市委組織部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22024年利川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推薦表.docx
信息來源于網絡,如有變更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s://ilichuan.com.cn/zwxxc22d264d/29427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