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發展需要,滄州港口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及下屬企業擬公開招聘員工3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企業簡介
滄州港口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月,為滄州市屬一級平臺公司。按照河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現代化綜合服務港、國際貿易港、“一帶一路”重要樞紐和雄安新區及中西部腹地便捷出海口的四個功能定位,承擔著滄州黃驊港新規劃的港口項目投資、建設、運營和管理的歷史重任。作為“地主港”管理模式的實施者,集團堅持以國際化視野向海發展、向海圖強,加強國際國內戰略合作,加快碼頭及集疏運項目建設,不斷拓展倉儲、物流、加工、大數據、供應鏈金融、大宗商品交易等業務范圍。集團定位于打造全球一流的港口運營商,致力于推動建設多功能、綜合性、現代化大港的港口實業集團。
二、招聘名額及崗位
本次擬招聘員工30名,具體招聘崗位、名額以及資格條件詳見《滄州港口發展集團有限公司2024年公開招聘員工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
不限。
(一)2024年畢業的應屆生:是指2024年畢業的國家統招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2022年和2023年畢業且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國家統招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
(二)非2024年畢業的往屆生:是指2023年及以前畢業、已實現首次就業且非在讀的國家統招普通高校畢業生,
(三)不限:是指以上兩類人員均可。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心理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其中,擬報考崗位的“專業”條件,指與所需“學歷”層次對應的專業。
6.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崗位條件
具體詳見附件1。
(三)不得報考情形
1.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較低層次學歷、學位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4.被開除公職的。
5.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在各級各類公職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
9.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凡與招聘國有企業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報考員工少于80人的該國有企業招聘的崗位,不得報考員工超過80人的該國有企業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監督檢查等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10.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報名的其他情形。
(四)相關條件的特別說明
1.應聘人員所涉及的年齡、工作經歷等時間點計算截至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報名首日,處分期限時間點計算截至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報名截止日。
2.招聘崗位要求應聘人員具有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應已經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3.國(境)外留學歸國人員須在報名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方可報考,逾期不能取得的,視為不具備報考資格。
4.招聘崗位要求應聘人員具有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或執業資格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應已經取得對應的資格證書,且證書在有效期內。通過資格考試或評審、正在進行公示均不視為具有資格。
5.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年限有要求的,必須提供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費記錄、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附件3)等相關材料。工作經歷年限以應聘人員與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及相對應的社保繳納證明為準。在校生實習、兼職、社會實踐、創業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五、招聘流程及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網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信息發布
在滄州人才網(https://www.czrczx.cn)發布招聘公告。因查看轉載信息造成的一切報考失誤,由本人自行負責。
其他各階段相關通知將通過滄州人才網發布,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網站和報名公眾號“維才考”。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未及時查看相關通知造成的失誤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二)網絡報名
1.報名時間:
工作人員根據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提交信息不完整、上傳照片不符合要求、主要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以及不符合回避要求的,視為不合格。以準考證開始打印日審核結果為準,不另行通知。應聘人員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報名和資格初審通過網絡進行,不接受現場報名。
報名網址:http://47.92.51.201/exam-portal/#/index。注意:僅支持電腦端報名。
3.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單位中的一個招聘崗位報名。
(2)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
(3)應聘人員所持學歷的專業名稱必須與報名崗位要求的專業或該專業的下級學科一致。
(4)報名招聘崗位資格條件中對工作經歷年限有要求的,應聘人員須在報名時填寫相關信息,并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相關材料(包括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記錄、工作經歷證明(附件3)等材料)。
(5)報名時,應聘人員應當仔細閱讀考試須知,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提供虛假報名申請材料、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
4.繳納報名考務費每人100元,自行放棄筆試的考生不予退還,繳費截止時間:
5.打印準考證:筆試人員請于
(三)筆試
1.開考比例:各崗位的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即崗位筆試人員人數要達到招聘人數的3倍),對于達不到上述開考比例的緊缺專業崗位,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開考。
2.筆試內容:筆試考試內容主要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
3.筆試形式及要求: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不指定參考書目,不劃定考試范圍,也不組織任何形式培訓。筆試人員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開始30分鐘后未能到達考場或中途擅離考場的筆試人員視為放棄考試。
4.筆試時間、地點和要求: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以準考證為準。
5.筆試成績:筆試成績采取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合格成績為60分;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低于3:1的,筆試人員成績必須達到合格方可進入下一環節;筆試成績相同時,視為并列。
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報名網站公布,筆試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現場資格審核。面試前對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證件審核。進入證件審核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為:3:1。按以上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證件審核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證件審核。
證件審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生現場資格審核需提供的材料:
1、應聘人員報名登記表1份(雙面打印并簽名,每個欄目不得留空,沒有的填“無”。自行在報名公告附件2下載打印);
2、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包含正反面1份;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4、有效期內的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紙質版(報告過期或無法驗證的無效);
5、報名崗位要求的相關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特別說明:按以上順序提前排列好原件及復印件。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進入面試。在網上報名時填報情況不實不符合應聘條件、自動放棄或無故不按時參加證件審核的考生,取消其應聘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排名順序依次遞補,對嚴重弄虛作假行為要追究責任。
(五)面試
1.確定面試人選:根據筆試人員筆試成績和資格審查的結果確定面試人選(在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達不到上述面試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
2.面試時間、地點及其他要求: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在報名網站公布。參加面試時,面試人選須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3.面試內容和方式:面試內容為與應聘崗位相關的知識、技能與技術、綜合素質等,面試采取半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4.面試成績:面試成績采取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合格成績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為不合格,不予聘用。面試成績于面試工作全部結束后次日,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5.總成績計算: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六)體檢和考察
1.確定體檢與考察人選:根據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人選。在比例內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學歷層次先后順序由高到低依次確定。
體檢與考察人選原則上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2.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事業單位招聘標準執行,體檢統一組織(時間、醫院和注意事項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體檢人選對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到原體檢醫院進行一次復查,體檢結果以復查結論為準。
3.考察:采取走訪調查、電話調查、個別談話、查閱檔案資料等形式了解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遵紀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
4.資格復審:考察人選需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招聘員工政審考察表》(附件4)、人事檔案材料和報名時填寫的相關資料(包括《應聘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信網學籍/學歷/學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等材料的原件)。
5.缺額遞補:體檢與考察人選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放棄體檢與考察資格,以及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在同一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總成績出現并列的,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學歷層次先后順序由高到低依次確定。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
(七)公示和備案
1.公示: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選,經集團黨委研究后,對擬聘人選在報名網站公示7天。
2.備案: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備案聘用的,將擬聘人選上報備案;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上報備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備案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作決定。
3.缺額遞補: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以及擬聘人選在公示期間、公示后備案前放棄聘用的,出現的缺額由滄州港口集團有限公司提出是否遞補的建議,經市國資委審核確定后按規定進行。
(八)聘用
擬聘人選上報備案后,由集團發放錄取通知。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憑錄取通知到集團人力資源部報到,報到時須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供查驗。聘用人員報到上崗后,由用工企業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所簽訂勞動合同條款執行。試用期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單位按崗位進行聘用,薪酬按用工企業標準執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擬聘人選在備案后放棄聘用的,以及聘用后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六、特別提示
1.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報有關信息,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因信息差錯或通訊不暢導致無法與應聘人員取
得聯系,對考試、聘用造成影響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
2.應聘人員需誠信參與考試、聘用的各個環節,填報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內容完全真實、準確,對出現弄虛作假、偽造報名資料、考試作弊、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等情況,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已經簽訂《勞動合同》的,解除《勞動合同》。
3.凡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報到、證件審核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聘資格。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5.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滄州港口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七、咨詢及監督電話
(一)網上報名及成績查詢技術支持電話:0317-2070013(工作日)
(二)咨詢及投訴電話:0317-207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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