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市委統戰部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部分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數量及崗位
民族宗教綜合執法崗位1名。
二、選調范圍
本市范圍內各鎮街、機關單位在職在編行政人員(含參公)。(垂直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除外)
三、選調條件
(一)選調對象應當具備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較好的品行作風和較強的工作能力,除此之外,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
3.在原機關單位工作滿兩年以上或在鎮街工作滿五年以上,工齡計算時間截至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有一定執法工作經驗的優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的;
4.受過誡勉、組織處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試用期或服務期未滿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1.公開報名。采取單位推薦和個人自薦的方式。報考人員需提供:①《市委統戰部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所在單位、主管部門(若有)簽署意見并蓋章);②有效期內的居民二代身份證(原件和正反面復印件);③學歷學位證書(含原件和復印件及學信網查詢證明);④本人近期正面一寸彩照2張(背面寫上本人姓名,其中1張貼在報名表上)等材料。如本人在各級各類刊物上有發表過的文章或有主筆起草的領導講話、調研材料等一并報送。報考者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報名時間:
報名地點:縣前街21號市委統戰部306辦公室(聯系人王云楓,0579-85523559)。
2.資格審核。對報名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經資格審核確認報名人數不足崗位選調計劃數3倍的,取消本次選調計劃。
3.考試測評。采取筆試和面試的形式進行。筆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1)筆試。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滿分100分,設合格分60分。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選調名額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滿分100分,設合格分60分。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4.組織考察。根據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從高到低,按選調名額1:2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組織考察組進行考察。
5.研究決定。根據考試測評和考察情況,經綜合研判后按選調名額1:1的比例擇優確定擬選調人選。如合適人選不足,將酌情核減選調名額。
6.公示調動。對擬選調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人選經公示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作為試用期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合格的,按規定辦理調動手續,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五、有關說明
1.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必須詳細、真實、準確。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選調資格,并通知有關單位嚴肅處理。
2.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委統戰部、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79-8552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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