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我鎮編外人員隊伍,根據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人員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城管協管員1名,禁毒社工2名,專職消防員1名。招聘崗位、招聘具體條件見《2024年坡頭區坡頭鎮人民政府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1.正式聘用的城管協管員和禁毒社工崗位工資待遇為4200元/月(含聘用單位及個人負擔的五險一金,每月由聘用單位代扣代繳)。聘用期間,聘用單位不提供住宿。
2.正式聘用的專職消防員工資待遇為4787.39元/月(含單位和個人負擔的五險一金,每月由聘用單位代扣代繳)。聘用期間,享受住宿安排,被裝由單位按標準統一發放,每月享受8天帶薪假期。
三、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政治素養過硬,品行端正,富有事業心和責任感,勤懇務實,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為18周歲至40周歲。
(四)專職消防員工作崗位要求自愿從事滅火救援工作,服從消防救援大隊的管理,身體健康,無精神疾病史,符合《消防員職業健康》規定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3.有違法犯罪、吸毒記錄的;
4.其它不適合專職消防員從事應急救援工作的。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將通過公開報名、資格審查、考試(含體能測試和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其中,體能測試僅應用于專職消防員的招聘程序之一;城管協管員和禁毒社工通過報名和資格審查后進入面試環節。
(一)報名方法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取網絡電子郵箱報名方式。報考者自行下載并如實填寫《坡頭區坡頭鎮人民政府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連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學位證(如有)、學歷證、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無犯罪證明、退伍證(如有)、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相片以電子版形式發送至郵箱pt3827925@163.com。
3.資格審查時,招聘單位將對前述要求提交的材料進行核實,經審查符合條件的,將通過電話或者短信等方式通知考試相關事宜,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將不再另行通知,請報名人員保持手機暢通。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全過程,報考者須誠信報考,不得弄虛作假,如經查實為虛假內容和材料的,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如在聘用后發現前述材料造假的,聘用單位有權終止聘用關系,并且除支付工作期間的工資外,無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支付其他費用。
(二)考試
1.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項目包括
2.俯臥撐:三分鐘60個為最低達標成績(60分),每增加一個得2分,80個(含)以上為滿分。俯臥撐成績占體能測試成績的30%。
3.仰臥起坐:三分鐘50個為最低達標成績(60分),每增加一個得2分,70個(含)以上為滿分。仰臥起坐成績占體能測試成績的30%。
專職消防員體能測試成績達到60分(含)以上的,進入面試環節。
2.面試
本次面試采取面談方式,城管協管員和禁毒社工崗位主要考察應聘者儀表氣質、語言表達、臨場應變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專職消防員崗位主要考察應聘者對消防知識的把握、語言表達能力、應急應變能力。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能列為體檢對象。退役軍人按每服役一年加1分(最高不超5分),計入最終成績。
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本人自動放棄本次招聘考試資格。
3.總成績
城管協管員和禁毒社工崗位總成績=面試成績;
專職消防員崗位總成績=體能測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三)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總成績合格者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城管協管員和禁毒社工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專職消防員體檢標準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四)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察人選,主要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綜合能力、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全面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五)公示
體檢和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將在坡頭區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同時在招聘單位明顯位置張貼,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六)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對象在公示期滿后未出現異議或不影響聘用的,經審批后,按現行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在1個月內,聘用單位與聘用人選簽訂勞動合同。專職消防員首次聘期為1年(前1個月為培訓和試用期)。試用期間組織崗前培訓,培訓期間,對應聘者進行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考核,經考核合格的,簽訂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如出現《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終止情形,依法終止聘用關系。如果法律法規有新規定或者上級有新的規定,聘用單位與聘用人選無法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聘用單位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單方終止聘用關系。
五、其他事項
1.因應聘考生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擬聘人選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或聘用后終止聘用關系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依次遞補人選。遞補期限為自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半年內,逾期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2.本次專項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2.本公告及附件在坡頭區政府網站發布;
3.聯系電話:0759-3827925。
4.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湛江市坡頭區坡頭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附件:
1.坡頭區坡頭鎮人民政府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doc
2.2024年坡頭區坡頭鎮人民政府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崗位表.xlsx
湛江市坡頭區坡頭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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