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縣干部隊伍建設,結合實際需要和編制空缺情況,經縣委、縣政府同意,面向全縣公開選調31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F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選調職位具體相關要求詳見表:附件1
崗位表(請點擊鏈接查看詳情)
二、選調范圍
全縣在職全供編制工作人員(各鄉鎮人民政府在編在崗工作人員除外)。
三、資格條件
(一)履職盡責,遵紀守法、清正廉潔,具備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里素質。
(二)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副科級以下工作人員。
(四)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五)具有全縣在職全供編制單位三年工作經歷。
(六)服從選調單位的管理和安排。
(七)每人僅限報一個選調崗位,不得同時報名多項選調崗位,否則取消本人此次選調報名資格。
(八)符合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凡屬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此次選調
(一)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二)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三)所在單位不同意參加公開選調的。
(四)與所報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有關規定需要回避的。
(五)按照豫人社[2014]17號文精神,未經公開招聘進入行政機關或事業單位工作的。
(六)不適宜從事所報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選調程序及有關要求
(一)報名形式。采取報考人員個人自愿并經單位黨組織推薦的方式報名,報名形式為現場報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需提交附件2:《夏邑縣2024年公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3張近期二寸免冠藍底彩色照片、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最高學歷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最高學歷有效期內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二)報名時間。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9日。
(三)報名地點。夏邑縣公共實訓基地一樓大廳(夏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院一樓大廳)。
(四)資格審查。本次選調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弄虛作假的,取消其選調資格。本次選調資格審查為現場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再進行資格復審。本次選調資格審查通過的人數與選調崗位的比例均不低于1.5:1,達不到規定比例相應減少選調崗位,直至取消該崗位選調。
通過資格審查人員,本人憑有效身份證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取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筆試。筆試采用閉卷考試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相關業務知識及理論知識,黨史、黨規黨紀等基礎性知識。筆試時間、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六)面試。依據筆試成績,經公示無異議后,選調崗位面試人員與選調崗位比例為1.2:1,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
面試形式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素質,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未按要求參加面試,逾期不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不予遞補。
(七)考試總成績??荚嚳偝煽?/font>=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總成績最后一名并列時,一并選用,筆試、面試及總成績在“夏邑人社”微信公眾平臺上進行公示。
(八)體檢與考察。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的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因各種原因造成的空缺名額均不再遞補。考察內容主要包括選調人員的政治品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現實表現、工作業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
(九)公示。根據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體檢、考察,確定擬選調人員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十)試用及調動。公示結束后,擬選調工作人員進入所選調單位,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不辦理調動手續。試用期滿合格者,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擬選調工作人員須服從用人單位的工作安排,否則取消其選調資格。
(十一)其它事項
(一)選調人員在選調期間務必保持電話暢通,因個人原因聯系不上者,視為自動放棄選調資格。
(二)本次選調的有關信息在“夏邑人社”微信公眾平臺發布,請考生密切關注網上信息,如錯過選調相關環節,后果自負。
(三)本次公開選調不組織、不委托任何培訓機構和輔導班,不印制任何輔導資料。
咨詢電話:0370--3093293
監督電話:0370--6212229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2:夏邑縣2024年公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夏邑縣公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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