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有關規定,深圳社會主義學院(深圳中華文化學院)擬于近期面向市內公開選調九級管理崗職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深圳社會主義學院(深圳中華文化學院)九級管理崗職員1名,具體要求詳見《職位表》(附件1)。
二、選調范圍
深圳市財政核撥事業單位在編在崗職員,已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并經試用期轉正,未受限于其他任職年限或合同規定。
三、選調條件
參加選調的人員除符合《深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和職位具體要求外,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性強,品行端正,有較強的學習能力和綜合文字能力,有吃苦奉獻精神,身心健康;
(二)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三)年齡在30周歲以下(
(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以上等次;
(五)已辦理聘用備案手續,且人員經費形式為財政核撥;
(六)符合職員交流有關規定;
(七)符合任職回避規定;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曾受黨紀政紀處分的;
3.尚在入職或任職試用期的;
4.報名提供資料弄虛作假的;
5.具有其他不得列為考察對象的情形;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
2.報名方式:發送郵件至指定郵箱(不接受現場報名)。
3.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作為附件:
(1)報名表(附件2);
(2)個人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如報名人員為博士研究生的,需提供碩士研究生、本科學歷學位證書;為碩士研究生的,需提供本科學歷學位證書;歸國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任現職文件復印件;
(4)個人信息匯總表(附件3);
(5)近三年本人撰寫的綜合性文稿或調研文章、工作期間所獲榮譽證明等(非必須)。
以上材料均提供本人簽名的PDF掃描件,(1)(4)項需同時提供可編輯的電子版,以“姓名+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為主題打包發送至指定電子郵箱(點擊查看),請【點擊下方“立即投遞/投遞簡歷”,即刻進行職位報名】。
(二)資格初審
根據選調條件和報名材料,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確定入圍綜合分析研判人員名單(未收到通知即未進入綜合分析研判環節,不再另行通知)。
資格初審僅對報名人員上傳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是否符合選調職位要求最終以考察及調動審批為準。
(三)綜合分析研判
通過筆試、面談等方式進行綜合分析研判。
1.筆試。筆試由深圳社會主義學院(深圳中華文化學院)統一組織,筆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在筆試合格的報名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職位擬選調人數1:5的比例分別確定面談入圍人選。如人數不足,則全部進入面談環節。
2.面談。面談由深圳社會主義學院(深圳中華文化學院)統一組織,面談成績合格線為60分。
(四)確定考察對象
按照筆試、面談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合格線為60分。在成績合格的報名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排名等額確定考察對象。
(五)組織考察
考察組赴考察對象工作單位進行考察,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回避等情形。如有因故放棄選調資格,或在考察過程中發現考察對象有弄虛作假、不具備選調資格等情形的,可根據職位總成績排名依次進行遞補。
(六)體檢
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體檢結果作為確定擬選調人選的參考因素之一。
(七)確定擬選調人選
綜合考察情況,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
(八)公示
按規定對擬選調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九)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實有據的,取消選調資格。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選調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二)報考相關資格條件、工作經歷等計算時間,均截止至
(三)本公告所稱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數。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深圳社會主義學院(深圳中華文化學院)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755-88135751(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
深圳社會主義學院(深圳中華文化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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