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要求,為充實廣州市海珠區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4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一、招聘崗位、專業、范圍、對象
(一)招聘崗位: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4人,詳見《2024年廣州市海珠區衛生健康系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專業:
1.各招聘崗位的專業參照《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設置,報考人員所學專業以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
2.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
3.《2024年廣州市海珠區衛生健康系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中要求的專業“學科”代碼為4位的,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為該“學科”下所含的具體專業(代碼為6位),均符合報考條件。
4.根據《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廣東省公安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中醫藥局轉發關于貫徹落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兩個同等對待”政策的通知》(粵衛科教函[2022]14號)文件精神,此次公開招聘將貫徹落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兩個同等對待”政策,符合政策的考生可報考相應崗位。
(三)招聘范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四)招聘對象:
1.2024年畢業生:是指在
2.非2024年畢業的往屆生:指于
3.不限:指以上兩類人員均可。
4.港澳居民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粵人社規[2021]34號)和本公告規定的可報考相關崗位。港澳居民登錄系統后,在證件類型中選擇“港澳居民身份證”,并按系統提示進行賬號注冊、報名。
二、報考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七)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工作經歷、年齡、資格證等期限計算截至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近兩年內,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6.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第七條、第十條等相關規定執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應予回避的情形,從其規定);
8.現役軍人、非2024年畢業的全日制在讀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至
(九)公務員、國有企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確保在進入體檢環節時能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材料,無法在體檢階段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材料的,視為主動放棄資格。
三、報考資格條件
(一)報考人員須具備《2024年廣州市海珠區衛生健康系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規定的條件。
(二)報考人員的報考學歷、專業必須符合職位對應的學歷層次及專業要求,專業按所獲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為準,輔修專業和學位種類均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交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院校出具的所學專業與崗位所需專業相近的證明等材料,經招聘單位同意認定后,可以相近專業報考。持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報考,須出具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證明材料。
(三)關于報考人員的年齡要求,計算截至
(四)報考崗位要求具有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證、資格考試的,成績達到通過分數但未取得相應證書的,需提交本人當年考試成績單和當年考試合格分數線等有關材料進行報名。2024年畢業生暫未取得資格證書的,需承諾在聘用后連續2個考試周期內取得相應的執業(專業技術)資格,否則用人單位可與其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崗位對工作年限有要求的,以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對應的社保繳納證明為準。畢業后參加對應專業規培的可視為具有相關工作經歷參與報名,工齡計算以有關政策為準。
(六)具備比招聘崗位等級更高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只能聘用到招聘崗位等級,享受招聘崗位等級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辦法:應聘人員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進行網上報名。
2.報名時間:
3.報名崗位說明:每位應聘人員限報1個崗位。
4.資格初審:考生報名后,網上報名系統自動進行資格初審,不進行人工資格審核。通過初審的考生方可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初審的結果將在報名系統直接反饋,不另行通知。
5.參考確認: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需在打印準考證前(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進行筆試參考確認,未完成確認的考生將不能參加筆試。
6.打印準考證:成功報名的應聘人員請自行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具體打印時間將通過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和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haizhu.gov.cn/gzjg/qzf/hzqrsj/kszp/index.html,下同)另行通知。
7.筆試的開考比例:筆試的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招聘人數與成功報名人數之比不低于1:3,在首次通過資格初審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可延長報名時間(具體內容另行通知)。在同一招聘崗位相同條件下經過延長報名后,招聘崗位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減少該職位的招聘人數。
報名流程:網上報名—待報名系統初審—報名確認—打印準考證—參加筆試。
(二)考試
1.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待定,另行通知。具體以筆試準考證通知為準。
(2)筆試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方式,衛生專業技術系列崗位測試公共基礎知識和醫學專業基礎知識,非衛生專業技術系列崗位主要測試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60分不進入資格復審和面試),考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報名系統、廣州市海珠區政府網(http://www.haizhu.gov.cn/gzjg/qzf/hzqrsj/kszp/index.html)公布。應聘人員對自己的筆試分數有疑問的,應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海珠區政府門戶網下載并填寫《考生查分登記表》送至廣州市海珠區衛生健康局人事科(地址:廣州市海珠區南洲路331號海珠區衛生健康局708室)申請查分。每位應聘人員只能申請查分一次。分數核查的范圍限于:主觀題、客觀題有無漏評;分數的計算、登記是否有誤;對違紀、違規、異常記錄有異議。
2.資格復審
確定資格復審和面試人員名單方法:從筆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招考崗位擬聘用人數和筆試成績高低順序1:5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和面試的人員名單。未達上述比例的崗位,所有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均進入資格復審。
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應按要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作為資格復審的依據,具體以資格復審公告為準。應聘人員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須與報名時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取消面試資格。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規定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應聘人員通過資格復審方可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具體要求以資格復審公告為準)。因應聘人員面試資格被取消導致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進入資格復審和面試。對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發放面試通知書。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報考人員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3.面試
面試時應聘人員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面試通知書等參加面試,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不合格的應聘人員,不計算綜合成績。
4.考試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合格分數為60分。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進入下一環節。如同一崗位出現綜合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排序確定;如面試成績仍相同,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另行組織面試。
(三)體檢
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和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請應聘人員在面試結束后保持通訊正常,確保及時收到體檢通知。體檢標準參照有關文件執行。體檢不合格的,或未按要求進行體檢的,不予進入下一環節。體檢合格的進入考察環節。
(四)組織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主要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及廉潔自律情況、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等情況。
五、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在廣州市海珠區政府門戶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六、遞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單位可在同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綜合成績的高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人選,并按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
(一)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三)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四)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公示期結束后,在三個月內未能根據單位管理要求辦理好相關錄聘手續的,也視為本人放棄)。
七、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考核合格的,按招聘崗位進行管理,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為了便于管理,非廣州市戶籍應聘人員須在聘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八、有關情況說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二)相關咨詢電話
1.資格條件咨詢電話:020-84158682,崗位條件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崗位表“崗位職責和咨詢電話”。咨詢答復僅對公告內容及政策給予解釋,不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條件進行確認。
2.技術咨詢電話:400-838-9296。
3.監督電話:020-84158027。
以上咨詢電話的咨詢時間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本公告由廣州市海珠區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廣州市海珠區衛生健康局
附件:
附件1:2024年廣州市海珠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附件3:2024年廣州市海珠區衛生健康系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熱點問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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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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