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大學生態環境損害鑒定研究院(以下簡稱研究院),是我國首個創建環境法醫學碩士、博士點的教學研究單位,為國家培養亟需的生態環境損害司法鑒定評估和修復的復合型人才,由分析化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生態學、法學、經濟學等組成的新興交叉學科,直接服務于公檢法司、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等部門,支撐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為打擊環境犯罪提供強有力的證據。因工作需要,經學校批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非事業編制人員,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條件
此次招聘非事業編制人員的基本條件、待遇及招聘程序參照《山東大學招聘非事業編制人員的基本條件、待遇及招聘程序》的有關規定執行(https://rsrc.sdu.edu.cn/rscx/info/1367/7445.htm)。
二、招聘崗位、職責及工作地點
(一)招聘崗位:專技崗1人。
(二)崗位職責:
1、協助開展科研工作,具體為項目策劃、方案編制、項目申報、論文撰寫及項目實施、科研成果轉化與推廣等工作;
2、負責實驗室及儀器設備運行維護和使用,實驗室測試分析、質量控制管理及安全等工作;
3、負責科研項目執行與管理,進行項目招投標,項目對接,帶隊執行外業等工作;
4、負責辦公室對外交流溝通,適應日常出差需求;
5、完成研究院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地點:山東省青島市即墨區。
三、崗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優良,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二)身心健康,遵規守紀,愛崗敬業,吃苦耐勞,責任心強,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和團隊協作精神,履行崗位職責能力強;
(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分析化學、環境科學與工程、資源與環境、生態學、會計學、環境法學等相關專業優先;
(四)年齡不超過35周歲(
(五)具備較強的工作統籌及組織協調能力,有較好的文字功底和公文寫作水平,熟練掌握常用辦公軟件,具備較強的數據處理能力和分析研究能力,外語水平較好者優先。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材料
(1)個人有效身份證件;
(2)個人簡歷(含近期免冠證件照);
(3)國內高校教育經歷階段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教育經歷階段須提供學位證書及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英語等級證書;
(5)相關資格證書、榮譽證書、工作經歷等證明材料;
(6)《山東大學招聘非事業編制人員報名表》,word文檔(附件1);
(7)《山東大學招聘非事業編制人員基本情況信息表》,word文檔(附件2);
(8)《誠信承諾書》,本人簽字后掃描成PDF文件(附件3)。
2.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將(1)-(5)條所涉材料按順序掃描成一個PDF文件,用本人姓名命名,同第(6)-(8)條所涉材料整理成一個壓縮包,命名為“姓名+山東大學生態環境損害鑒定研究院非事業編招聘”,發送至郵箱,郵箱賬號(點擊查看),郵件主題請填寫“姓名+山東大學生態環境損害鑒定研究院非事業編招聘”,請【點擊下方“立即投遞/投遞簡歷”,即刻進行職位報名】。
注:報名材料請如實填寫、提供,如與實際情況不符,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者參加招聘資格。
(二)考試
招聘工作小組根據資格審核情況擇優確定參加考試人員名單,并在山東大學生態環境損害鑒定研究院網站進行公布。對不符合條件者不再逐一通知。
招聘工作小組根據有效報名情況組織考試,具體形式及時間安排另行通知。進入考試名單的應聘人員在考試前須交驗相關申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招聘工作小組組織核實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弄虛作假、未提交原件或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本次招聘資格。
(三)考察與體檢
考察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參加體檢人員按指定的時間地點,根據《山東大學新聘教職工體檢標準(試行)》體檢。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按綜合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通過考察和體檢的擬聘人員將在山東大學生態環境損害鑒定研究院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將與勞務派遣公司(山東齊魯社會保障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派遣至山東大學工作。公示結束之日起一個月內,公示人選如放棄資格,可從符合條件人員中依次根據成績等額遞補。
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宋老師、高老師
聯系電話:0532-58632978
電子郵箱:(點擊查看)
生態環境損害鑒定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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