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所是東莞市農業農村局下屬參公事業單位。現根據《東莞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聘用人員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決定公開招聘第四類聘用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檢測員崗位1人,主要從事食用農產品農藥、獸藥殘留分析檢測工作,具體崗位和要求見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按照市直機關普通聘員薪酬標準提供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團隊合作意識強;
(2)符合招聘崗位要求(見崗位表);
(3)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
(4)有志于從事檢測工作,具有扎實專業基礎知識;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
(6)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在讀普通高等院校學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職人員或其它不符合機關事業單位聘員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
(7)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即報考者與招聘單位工作人員存在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親屬關系的,不得在同一事業單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人員的事業單位聘用至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也不得聘用至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內設機構正職崗位。
2.報名方法
網上報名。請將以下資料原件掃描件用“姓名”命名以文件壓縮包的形式發送到dgnjs@dg.gov.cn郵箱。
報名提交的資料:
(1)填寫《東莞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聘用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并附上個人簡歷;
(2)身份證正反面;
(3)學歷、學位證書;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電子照片;
(5)戶口簿,非本市戶籍人員還需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工作經歷證明(以社保參保時間為準);
(6)國(境)外留學歸來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3.報名時間
(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為:
根據招聘條件,由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所負責報考資格初審并向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按原路徑郵箱發放準考證,通知具體考試時間、地點。
(三)考試
考試采用“實操考核+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實操考核、筆試和面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
1.實操考核。
時間:
考生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實操考核。實操考核地點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所內。報到后進行抽簽排序,輪流進行實操考核。實操考核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全部進入“筆試+面試”。實操考核成績和進入“筆試+面試”名單于實操考核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市農業農村局網站進行公布。
2.筆試和面試。
時間:待定。
考生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面試”,筆試、面試同一天進行。考生簽到后先統一進行筆試,筆試結束后統一全部進入面試,報到后進行抽簽排序,按順序進行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筆試成績于“筆試+面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市農業農村局網站進行公布;面試成績于“筆試+面試”結束后,現場公布。
3.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實操成績×40%+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考試結束后,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若總成績相同,則以實操成績高低確定排名;若實操成績也相同,則再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名。
(四)體檢
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所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結論為最終體檢結果,復檢費用由提出復檢方承擔。
(五)確定擬聘人員、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及市農業農村局網站公示。
(六)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報批聘用。
四、有關問題說明
(一)因考生體檢不合格未被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在公示中被發現影響聘用問題或者個人自愿放棄聘用機會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所在7個工作日內研究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二)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在報名、資格初審、考試、體檢、公示以及辦理聘用手續等過程中,如發現應聘人員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崗位條件的,或存在提供虛假材料等情形的,一經查實,將按規定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如有涉嫌違紀違規的,嚴格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咨詢電話:0769-23166528;聯系人:
東莞市農業農村局
附件:
1.附件1:東莞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所2025年招聘聘用人員崗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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