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排鎮中心小學創建于1953年,迄今72年歷史。學校于2022年9月搬遷新址,新中心小學按省一級標準建設,設施設備齊全,配有室內恒溫游泳池、室內籃球場、大型會議廳、地下停車場及各類功能室。現因教學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語文編外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崗位:小學語文教師
人數:1人
二、薪酬待遇
小學編外教師年薪待遇12萬元起,含五險一金,不含班主任津貼等。
三、招聘對象
本次招聘對象為社會人員或應屆畢業生。
四、報考條件
1.基本條件
(1)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至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對口(或相近);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具備良好的思想品質和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4)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5)身體健康,具備勝任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教師資格證要求
(1)社會人員:須取得與崗位相對應學段及以上的教師資格證。
(2)畢業生:畢業生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可持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即“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成績”,小學教師資格為兩科筆試成績,初中教師資格為三科筆試成績)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二級甲等及以上)報名應聘。
五、報考方法
1.報考時間
即日起至
2.相關報考材料
(1)報名表(附件1);
(2)個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掃描件;
(3)個人簡歷、近期生活照;
(4)國(境)外留學歸來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考生須將以上材料壓縮成文件夾發送至郵箱:441082957@qq.com。文件夾請按“考生姓名+聯系電話”命名,須在報考時間內按照《公告》提交符合崗位要求的報考材料才視同報考成功,一旦提交原則上不再作退回處理,如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齊或因資格不符崗位要求而造成報考失敗的,報考人員責任自負,不另行通知。
3.資格審查及考試
招聘小組將以短信或電話形式,通知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進入考核環節,具體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項
應聘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有關證件、證明、材料,填報虛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應聘資格的;
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3.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不符合報考的其他情形。
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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