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求崗位
小學學科:語文教師1名
美術教師1名
二、應聘人員條件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
3.無犯罪記錄;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崗位條件
1、熱愛中小學生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形象氣質及個人修養;
2、具備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具備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
3、良好的心理調節能力及抗壓力能力,有責任心和團隊意識,能夠服從學校的一切安排;
4、普通話水平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語文老師要求二級甲等以上),能熟練使用office軟件和電子白板等進行多媒體教學。
(三)崗位職責
1、針對學生情況,因材施教,對其進行多元化的課程講授,并發掘、組織多種教學方式,靈活教學;
2、與家長保持良好溝通;
3、參加學科教研活動,接受校方安排的各項評估和培訓,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三、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
2.報名方式和材料:將個人簡歷和畢業證掃描件、教師資格證掃描件送至2414296191@qq.com
四、面試
1.學校于
2.面試時間:以電話通知時間為準
3.面試地點:福州市雙虹小學(臺江區菜園墩巷40號)
4.考試方式:面試(15分鐘片段教學+5分鐘專家問答)。
五、聘用及其它事項
1.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任名單后,公示無異議的,予以辦理擬聘用人選聘用相關手續。
2.擬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擬聘用人員到崗后的管理按臺教人[2021]3號臺江區教育局關于印發《臺江區屬學校編外聘任教師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4.擬聘用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試資格的;(2)報到時未能按崗位報名條件提供相關證件或相關證件審核不合格的;(3)崗前培訓不合格的;(4)審檔不合格的;(5)與原單位有簽定聘用合同的人員未能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六、工作待遇
1、每周雙休,法定節假日休息。
2、良好的在職培訓體系及發展空間。
3、工資待遇按臺江區相關標準執行,3800-4600元/月,享受社會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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