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促進高校畢業生留堰來堰就業創業,滿足各類事業單位用人需求,建設高素質專業化事業單位干部人才隊伍,服務社會公益事業發展,為全力服務湖北支點建設提供人才支撐,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十堰市引進博士、碩士研究生若干措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相關文件精神和全省統一部署,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十堰市直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27名。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應往屆高校畢業生和各類社會人才,詳見《十堰市市直事業單位2025年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或技能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確定于今年3月份退役的除外);
2.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含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等處分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6.行政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未完成最低服務年限約定的(以各級各類招錄、招聘公告中的最低服務年限要求為準,截止時間為2025年2月14日)。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
本次招聘的具體單位、崗位、專業、資格條件、筆試類別及面試方式等,詳見《崗位表》(對《崗位表》中有關內容的咨詢,請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2025年十堰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
(一)關于報考年齡等相關截止時間要求
1.年齡計算截止時間按相關崗位的年齡條件周年計算,從1月1日起算(如某崗位年齡要求在35周歲及以下,則報考該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應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類推);
2.要求相關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25年2月14日;
3.畢業證取得時間截止為2025年7月31日,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
4.報名所需各類資格證件等應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對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應證件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二)關于學歷要求
《崗位表》中招聘條件的學歷標明“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相應學位”,指具有本科學歷且具有相應學士學位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本科及以上學歷”,指具有本科學歷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前述本科均含專升本;“專科及以上學歷”,指具有專科學歷及以上學歷的人員;以此類推。原則上,報考人員應當以本人最高學歷報考相關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較低學歷報考相關崗位的,招聘入職后不得以本人擁有學歷高于招聘條件的學歷為由提出崗位聘用要求。
三、報名
(一)報名渠道
本次公開招聘注冊、報名、資格審查及查詢、繳費和打印準考證均通過湖北省人事考試網(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進行。
(二)時間安排
1.注冊:2025年2月14日至2月24日15:00,報考人員注冊,接受個人基本信息認證。在2024年及以前全省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中已成功注冊為湖北省人事考試網用戶的人員,無需重新注冊,但可以更新相關信息。
2.報名:2025年2月18日9:00至2月24日17:00。注冊成功人員選報崗位,填寫報考信息,接受招聘單位資格審查。每人限報1個崗位。2月18日至2月23日,湖北省人事考試院或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每天發布一次報名數據,供報考人員參考。2月24日17:00,報名窗口準時關閉。
3.資格審查:2025年2月18日9:00至2月25日9:00,招聘單位網上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可同步查詢審查結果。
4.繳費確認:2025年2月25日9:00至2月27日24:00,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繳費確認報名。未按期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2月25日9:00至2月26日24:00,符合相關規定的考試費用減免對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試網相關要求申請減免。
5.崗位調整和改報:繳費確認環節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需要取消、核減或降低開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單位提出調整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人社局批準,并通過市人社局官網公布崗位計劃調整情況。已報名確認及繳費但招聘崗位取消的報考人員,接到招聘單位通知后,可于3月3日12:00前改報其他崗位。期間相關報考人員因條件不符未成功改報其他崗位,以及無法正常聯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權利,退還已繳費用。
6.打印準考證:2025年3月25日9:00至3月29日9:00,已確認報名人員自行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三)其他注意事項
詳見《十堰市市直事業單位2025年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指南》(附件4)。
四、考試
(一)筆試
1.根據不同招聘崗位的特點,按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類(B類)、自然科學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和醫療衛生類(E類)五個類別分類設考(考試內容參見湖北省人事考試網的“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專欄的《考試大綱》)。考生須參加相應類別的《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考試(《崗位表》中標明的免筆試崗位除外),兩科成績卷面分值均為150分,各占筆試成績的50%。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3,考生只考單科或單科成績為零的不能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2.筆試科目及時間、地點:2025年3月29日(星期六)上午,8:30-10: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3.筆試成績將于筆試后一個月左右通過湖北省人事考試網或十堰市人社局官網發布,考生可自行查詢。同時發布筆試卷面成績最低合格線,低于最低合格線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4.為保證考生質量和達到競爭擇優的目的,一般按崗位招聘人數和報名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開考。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崗位招聘數量。對崗位急需、緊缺專業人員、邊遠艱苦崗位人員和高層次、高技能人才等確需保留崗位的,由招聘單位申請保留,開考比例可放寬至1:2;對報名人數低于1:2的招聘崗位原則上予以取消,對被取消崗位的已報名考生全額退費。如屬招聘單位特別急需緊缺的崗位,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申請保留,且需劃定折算后不低于同一筆試類別所有進入面試資格復審考生筆試成績平均分的最低合格分數線,低于最低合格線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二)面試
面試重點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綜合素質等方面的內容,以及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方式詳見《崗位表》,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
1.確定面試入圍比例。筆試結束后,按1:3的面試入圍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個別專業性較強的崗位放寬比例詳見《崗位表》)。對達不到1:3比例的急需緊缺崗位人員、邊遠艱苦崗位人員和高層次、高技能人才等,由招聘單位申請保留,報主管部門核準和人社部門備案,面試人數之比可放寬至1:2。對只有一人參加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本場考試(同一考官組、同一面試題本條件下所有面試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為體檢、考察對象;未達到平均分的,取消該崗位。無法與其他考生合并計算平均分的,劃定不低于80分的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未達到的取消該崗位。
2.面試資格復審。面試入圍人員須攜帶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或復印件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簽訂《十堰市市直事業單位2025年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生誠信承諾書》(附件3)提交招聘單位。在職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的,須經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復審階段提供單位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材料。面試入圍人員不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面試。面試人選出現缺額的崗位,結合招聘單位意見,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含筆試加分)依次遞補。
3.發布面試公告。面試公告于面試日5天前在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面試公告發布后,因考生棄權等因素造成入圍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不再遞補。設置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低于最低合格線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最低合格線詳見面試公告。
(三)筆試加分
1.對服務期滿2年(截止2025年7月31日)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今年仍實行加分政策優惠。上述人員3月3日12:00至3月6日24:00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專門窗口提出申請,經各項目市級主管部門資格審核合格(其中,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審核),報市人社局匯總并按程序公示人員名單,對筆試卷面成績達到最低合格線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筆試成績上增加5分。
2.項目人員、退役士兵中已經公開招聘、政策性安置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招錄為公務員的,或報考此次定向崗位的,不再享受此優惠。
3.同時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
(四)綜合成績計算
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筆試加分)×相應比例]+(面試成績×相應比例)
五、體檢、考察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和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適時在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體檢和考察公告。
(一)體檢
1.體檢工作由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相關行業有職業準入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2.因考生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結合用人單位意見,可按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進行體檢。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負責,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標準,注重對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再次復審。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且查證屬實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2.因考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結合用人單位意見,可按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進行體檢和考察。
六、公示及聘用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考生成績、體檢、考察情況形成考察報告報市人社局匯總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編制及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制合同,約定試用期且計入聘期,實行崗位管理,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符合人才認定的人員享受相關政策。試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被聘人員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內無正當理由沒有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需要按綜合成績排名遞補人員體檢和考察,按上述程序重新辦理相關事宜和手續。
七、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應聘人員應當自覺服從考試組織方工作安排,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規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八、其他事項
面向駐十堰市部隊隨軍家屬專項招聘的崗位(崗位代碼90),由駐堰部隊隨軍家屬所在部隊政治工作部門具體負責考生報名及資格審查事宜,十堰軍分區政治工作處負責匯總審核。報名所需材料為報名表、二代身份證、畢業證、結婚證、配偶軍人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請符合相關條件的考生于2025年2月24日前完成報名且不收取任何費用。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筆試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面試安排詳見面試公告,綜合成績計算按隨軍家屬專項公開招聘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本公告由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崗位表》中所列內容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719-8654933
舉報電話:
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紀委0719-8650721
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2月14日
附件:1.十堰市市直事業單位2025年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一覽表.xls
附件:2.十堰市市直事業單位2025年統一公開招聘專業參考目錄.docx
附件:3.十堰市市直事業單位2025年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生誠信承諾書.docx
附件:4.十堰市市直事業單位2025年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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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rsj.shiyan.gov.cn/srlzyhshbzj/sfgwgkml/zkly/202502/t20250214_469810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