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以下簡稱“醫院”)建設發展的需要,結合人員需求實際情況,面向社會招聘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員,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方案發布及崗位
招聘方案在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自主招聘”專欄(https://dentistry.tmu.edu.cn/index.php?catid=50)發布。具體招聘崗位見附件《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2025年人事代理制(第一批)招聘計劃》。
二、招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參照教育部發布的《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等相關專業目錄執行,如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為學校自設專業未在目錄內或境外學習經歷所學專業未在目錄內,由人事科會同用人部門根據應聘人員所學課程或已發表論文等學習、科研材料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判定其專業相關性,應聘人員所學專業以本人畢業證書標注的專業為準,其中以第二學歷或輔修專業報考的,應具有與崗位要求專業一致的學位證書;
5.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培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原則上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須符合天津市落戶條件,外省市工作人員須符合天津市引進人才的相關政策;
8.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
2.曾經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開除處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4.在公務員錄用考試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發生違紀違規行為,仍處于禁考期限內的;
5.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依法限制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6.發生科研誠信失信行為被通報處理的;
7.錄用后即出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相關文件要求的回避情形的;
8.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9.現役軍人;
10.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為
招聘單位: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
聯系部門:人事科
聯系人:付老師、
報名郵箱:ydkqrszp@tmu.edu.cn
單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區氣象臺路12號
(二)資格初審
醫院將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的主要標準為已經發布的崗位招聘條件。應聘人員務必保證提交的報名資料真實、準確。按照相關文件要求,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須簽署《誠信承諾書》,承諾所提供的信息真實準確,并承擔不實承諾相關責任。應屆畢業生學歷證、學位證實施“容缺后補”機制,將在報到環節核查畢業證、學位證。屆時,如擬聘人員不能提供相應證件,取消其應聘資格。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名單將在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自主招聘”專欄(https://dentistry.tmu.edu.cn/index.php?catid=50)發布。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將失去進入后續環節的資格。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恕不另行告知。
(三)筆試、資格復審、面試
具體筆試、資格復審、面試時間以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網站發布通知為準。
筆試主要考核招聘崗位所必需的專業理論知識和基本技能。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保留2位小數,筆試成績低于及格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筆試時間、地點等相關安排在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網站“自主招聘”專欄(https://dentistry.tmu.edu.cn/index.php?catid=50)發布。
醫院將依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環節人員名單,如按上述1:3的比例確定名單后,出現最后一名筆試成績有多名應聘人員,則多名應聘人員一同進入資格復審環節;招聘崗位計劃人數與通過筆試的應聘人員(筆試成績≥60分)之比達不到1:3時,按照該崗位通過筆試的實際人數進行資格復審。
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進入面試環節,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其應聘資格。未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面試旨在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保留2位小數。面試成績低于及格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應聘人員筆試、面試總成績的計算規則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
總成績將于面試結束后在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網站“自主招聘”專欄(https://dentistry.tmu.edu.cn/index.php?catid=50)發布。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四)體檢
參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費用自理。
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體檢者可申請補檢一次。體檢的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在體檢環節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依據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每個崗位只遞補一次。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非招聘單位原因未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復檢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五)考察
考察由醫院人事科會同用人部門組織實施。應聘人員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日內到崗考察,應聘人員無故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考察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資格,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考察主要是對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考察的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期間被考察人員進入工作崗位參與具體工作。考察的結果將作為是否錄用的考量依據之一。
在考察環節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依據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每個崗位只遞補一次。
(六)公示與錄用
醫院將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的結果,經醫院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信息在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網站“自主招聘”專欄(https://dentistry.tmu.edu.cn/index.php?catid=50)發布,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公示意見受理郵箱為ydkqrszp@tmu.edu.cn。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由醫院按照規定程序辦理人事代理制錄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被錄用人員應于公示到期之日起3個月內辦結相應手續,到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報到,并于報到后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及補充協議。未經醫院同意,逾期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違規行為處理
應聘人員在本次招聘的報名、考試、體檢、考察各個環節出現違規違紀行為的,將視情節輕重,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錄用后查明在招聘過程中存在違規違紀行為的,解除合同、予以清退。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取消其應聘或者錄用資格。
應聘人員被查明隱瞞曾發生的學術不端行為、違反行風規定行為或者師德失范行為,或者根據其干部人事檔案審核結論計算的年齡不符合擬聘崗位要求的,不予錄用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五、附則
因不可抗力因素影響,醫院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工作時間調整的,調整通知將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網站“自主招聘”專欄(https://dentistry.tmu.edu.cn/index.php?catid=50)發布,請考生密切關注。
本方案由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人事科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2-23332009(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人事科)
監督電話:022-23332126(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紀委辦公室)
受理時間: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4:30
附件: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2025年人事代理制(第一批)招聘計劃.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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