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保山市委組織部中共保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事業單位到校園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的通知》(保人社聯[2020]18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經研究,隆陽區部分醫療衛生事業單
位2025年第二批次校園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7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二、招聘計劃
本次校園公開招聘屬編制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人數17人,其中:保山市第二人民醫院7人,保山市隆陽區婦幼保健院1人,保山市隆陽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8人,保山市隆陽區九隆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人,崗位要求詳見《隆陽區部分醫療衛生事業單位2025年第二批次校園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符合崗位要求的2023年—2025年畢業的未就業畢業生,博士研究生不再限定畢業年限及未就業,年齡計算截止報名當天。
(二)學歷要求為一本及以上的崗位,學歷為一本的報考人員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
(三)落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兩個同等對待”政策。
四、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
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受到禁考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聘用后即與相關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截止報名當天,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博士研究生不滿服務期的;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博士研究生(含市外人員)報考此次校園公開招聘崗位的,應符合我市關于服務期的規定。對不符合我市服務期規定的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博士研究生報考人員資格審查或資格復審不通過的,責任由應聘人員承擔。關于服務期的規定:鄉鎮(街道)的新錄用人員在鄉鎮(街道)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縣級及以上的新錄用人員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試用期)。特崗教師的最低服務年限從批準轉聘為正式在編教師之日起算;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西部志愿者和特崗全科醫生的最低服務年限從招聘為正式在編工作人員之日起算。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二)報名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報名。本次招聘采用網絡報名和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網絡報名:自發布公告之日至
現場報名分兩個時間段進行:
報名注意事項:
應聘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應聘。
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和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不接受來信、來電等其他方式報名。
報名時提交材料:《隆陽區部分醫療衛生事業單位2025年第二批次校園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習成績、學習活動經歷(包括擔任學生會干部、黨(團)組織干部、班干部經歷,因學習成績優異獲獎學金等證書)、計算機等級、普通話水平、外語水平、科研成果證明材料、與報考崗位相關的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以上材料需準備復印件1份(2025年應屆畢業生畢業證、學位證可到資格復審時提供);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張。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充分所產生的后果由應聘者個人承擔。
報名與面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應聘人員按要求如實填報并提供有關信息和材料,填報信息不全或錯誤而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應聘人員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取消本次考試資格;應聘人員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者,取消本次考試資格。材料提供不充分所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三)資格審查: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方能進入后續招聘環節。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條件資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相應資格。
(四)確定面試人員:根據現場報名和網絡報名情況,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查閱個人信息,按崗位招聘人數1:2的比例擇優
(根據標準量化評分擇優確定)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比例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按實際報名人數進行面試。
(五)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無法聯系或未按要求按時到場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面試在監督人員的監督下,結合衛生行業特點,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適應崗位要求的業務素質與工作能力,同一崗位使用同一套考題,實行量化打分,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75分及以上為合格。7位面試考官的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計算剩余5位面試考官平均分,面試結束當場宣布成績。同一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相同,出現需要加試情形的則加試一題,以加試成績高者勝出。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環節。
(六)確定簽約對象:在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并按照崗位招聘人數與簽約對象1:1的比例確定簽約對象。由隆陽區衛生健康局、隆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用人單位與被招聘對象現場簽訂就業協議書,簽約人員交近期彩色免冠同版大一寸照片4張。
(七)資格復審:由隆陽區衛生健康局負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簽約對象須持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就業報到證、學籍檔案(簽約對象須于
(八)體檢:由隆陽區衛生健康局負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通過資格復審的簽約對象確定為體檢對象,組織體檢對象前往具備體檢資質的醫院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除國家衛生健康委核準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職業外,不得要求進行乙肝項目檢測。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申請復檢,并按規定復檢一次,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考察:體檢合格的,確定為考察對象。由隆陽區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待定。主要對考察對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公示:經隆陽區衛生健康局、隆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擬招聘人員名單將通過隆陽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隆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隆陽區衛生健康局網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情況及擬聘人員基本情況、面試成績、考察、體檢結果。
(十一)聘用:擬聘人員名單經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的,經招聘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并報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由招聘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十二)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單位編制內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國家關于事業單位新招聘人員的有關政策和用人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符合《隆陽區“衛生人才六條”(試行)》有關條件的,按相關規定申報批準后執行。
聘用人員的服務期不得少于5年。聘用人員工作服務期未滿,不得提出調動。
六、人員遞補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由招聘單位提出申請,經招聘領導小組批準,可按照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一)簽約人員放棄簽約、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放棄資格復審
的;
(二)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四)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五)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六)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紀律和要求
(一)對違反紀律和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資格。
(二)堅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實行回避。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員應認真履行好職責,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八、其他事項
(一)應聘者必須如實填寫各項表格,不得缺項,不得涂改。若在報名、考試、體檢過程中出現舞弊的考生取消應聘資格。
(二)簽約對象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簽約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并按協議承擔相應責任。
(三)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招聘中如遇其他未盡事宜,由招聘領導小組依法依規研究決定。
未盡事宜由保山市隆陽區衛生健康局、相關用人單位、保山市隆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職責分工進行解釋。
監督電話:中共隆陽區紀委區監委 |
0875-12388 |
咨詢電話:隆陽區衛生健康局 |
0875-3037080 |
隆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0875-2122753 |
保山市隆陽區衛生健康局
保山市隆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件2隆陽區部分醫療衛生事業單位2025年第二批次校園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xls
附件1隆陽區部分醫療衛生事業單位2025年第二批次校園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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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鏈接:
https://www.longyang.gov.cn/info/8515/139431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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