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綿陽市人民檢察院面向全市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編外聘用人員,合同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名額
聘用制書記員6人。
二、招聘對象
戶籍地或長期居住地在綿陽市轄區內的公民。
三、招聘條件
(一)報名參加招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普通高等學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掌握計算機基本辦公軟件的操作等書記員崗位必備的業務技能;
5.具備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6.報考時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7.無其他不適合在檢察院工作的情形。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法院、檢察院辭退的;
3.現役軍人、全日制在校學生;
4.人民法院經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5.提供虛假個人證明資料或者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6.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
四、招聘方法與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
3.報名地點
綿陽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408辦公室(綿陽市科教創業園區子云路北段58號)。
4.報名應攜帶的材料
戶籍本、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以上材料均應提供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張、《綿陽市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報名登記表》(自行下載)。
5.資格初審
綿陽市人民檢察院現場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時候發現報考者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試、應聘資格,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報名信息中報考人員聯系電話務必填寫準確并確保通訊暢通。
取得法律職業資格A類證書的考生,須在上述時間內,持證書原件與復印件,到綿陽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408辦公室,進行現場審核確認,作為考試加分憑證,逾期視為放棄此項權利。
6.報名繳費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須于
7.職位調整
本次招聘的技能測試開考比例為1:3(招聘數量與報名人員數量之比),報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綿陽市人民檢察院相應縮減招聘計劃或取消職位,并及時公布,請考生保持關注。報考者所報職位被取消的,所繳費用退回報考者本人。
8.領取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并完成繳費的考生于
(二)考試
考試分為技能測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如下:考試總成績=技能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所有折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取得法律職業資格A類證書的考生,在本人技能測試折合成績后加3分。
1.技能測試
技能測試內容為文字錄入、表格制作、編輯排版,技能測試實行百分制,滿分為100分。技能測試時間計劃為
考生必須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包括二代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等其他證件、證明)方可進入考場。正式開考后30分鐘內未進入考場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技能測試成績將在綿陽市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和綿陽市人民檢察院官網公布。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綿陽市人民檢察院負責。根據考生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3(招聘數量與參加面試人員之比)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并列人員可一并進入。因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缺,按技能測試成績依次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面試當天不再遞補。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3.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面試實行百分制,滿分為100分,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口頭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能力、溝通協調能力等綜合素質能力。
(三)體檢與考察
1.體檢
面試工作結束后,根據招聘名額,在參加面試考生中,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若考試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體檢參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因體檢不合格及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空缺的,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2.考察
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和實績、崗位匹配度、溝通協調、人際交往能力等內容。考察時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和征信情況證明。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該職位由綿陽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決定是否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四)公示
由綿陽市人民檢察院對考察合格的人員進行公示,并公布相關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5個工作日。舉報者以真實姓名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清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五)辦理聘用手續
1.經考試、體檢、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5天的崗前培訓,培訓結束后簽訂聘用合同(首次簽訂3年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首次合同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和個人表現,經考核合格,雙方同意可以續簽合同。
2.擬聘用人員在綿陽市人民檢察院規定時間內未能完整提供辦理聘用手續的相關資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3.綿陽市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聘用后不解決戶籍遷移。
五、薪酬待遇
聘用制書記員工資、社保、工會福利等按照綿陽市人民檢察院聘用人員有關制度執行。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一經發現即予查處,并取消聘用資格。綿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務督察部負責全程監督,并設立監督電話(0816-2578303),受理舉報。
(二)本次招錄成績可保留一年,對公示期間取消聘用資格,以及聘用后因辭職而產生崗位空缺的,可在未聘用的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遞補),并按上述要求做好遞補人員的體檢、考察、公示工作。
(三)招聘過程中有關具體安排、調整、提示等事項,由綿陽市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www.mianyang.jcy.gov.cn)及微信公眾號發布。
(四)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如與原單位涉及勞動糾紛,概由本人負責處理,聘用前仍未處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考生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報名咨詢電話:0816-2552828(
綿陽市人民檢察院
附件:
?附件1.綿陽市人民檢察院2025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職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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