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市部分學校教學工作需要,經批準,新余市市直重點中學(市職業教育中心)、分宜縣招聘引進教師83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進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恪守教師職業道德,無不良行為記錄。
4.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引進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考試和法律規定的其他國家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現役軍人。
7.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5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5屆畢業生不能用已經取得的學歷報考)。
8.考生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列情形的崗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崗位。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年齡、專業、學歷及其他條件
1.年齡:報考人員年齡不得超過30周歲,即
2.學歷學位:國內高校2025年應屆碩士研究生或部屬師范大學2025年應屆本科公費師范畢業生,且具有相應的碩士或學士學位。須承諾在
3.教師資格證:須承諾在
4.專業要求:
(1)市直重點中學崗位專業要求:根據《江西省中小學教師招聘崗位專業要求參照目錄》(2024年修訂)》,若本科階段為非師范類專業的碩士研究生,取得教育學(0401)、教育經濟與管理(120403)、教育管理(045101)、學科教學(語文)(045103)、學科教學(數學)(045104)、學科教學(英語)(045108)、學科教學(思政)(045102)、學科教學(歷史)(045109)、學科教學(地理)(045110)、學科教學(物理)(045105)、學科教學(化學)(045106)、學科教學(生物)(045107)、學科教學(音樂)(045111)、學科教學(體育)(045112)、心理健康教育(045116)等專業的學歷學位、且具有與報考崗位相同學科的教師資格證,可報考相應的招聘崗位。物理、體育學科是否為師范類專業不作要求,但需符合《崗位信息表》中所列舉的專業。
(2)市職業教育中心崗位專業要求:本科或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需要符合《崗位信息表》中所列舉的專業。專業分類按省人社廳《學科專業目錄匯編》(附件2)執行。
(3)分宜縣崗位專業要求見其《附件1-2:2025年分宜縣招聘引進教師崗位信息表》。
(四)其他
1.以碩士研究生身份報考的考生,碩士學習期間須脫產在校學習,且就讀期間人事關系(個人人事檔案、工資關系)和組織關系轉入就讀院校或科研機構;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符合上述所列舉的專業目錄要求或本科階段所學專業為師范類,其中物理、體育學科及市職業教育中心崗位是否為師范類專業不作要求。
2.具有多種學歷學位的考生,選擇何種學歷學位報考時,該學歷學位應當滿足引進崗位的所有報考條件。單獨的輔修證明不能作為“所學專業”的證明材料,輔修專業證書與學歷證書配合使用,一般不單獨作為學歷證書使用。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能在學信網核驗崗位要求的相應學歷層次的,可以按所學專業報考。
二、招聘引進工作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
1.市直重點中學(市職業教育中心):
2.分宜縣:
(二)地點
1.市直重點中學(市職業教育中心):江西師范大學瑤湖校區(南昌市)。
2.分宜縣:江西省新余市分宜縣第四中學。
三、招聘引進工作程序
(一)報名
報名采取網上預報名和現場報名相結合方式進行。
1.網上預報名
(1)網上預報名要求:網上預報名實行考生誠信報名,招聘引進單位不進行網上資格初審。請考生仔細對照所報崗位條件要求,誠信報考,不符合崗位條件要求者,請勿報名和參加考試,已參加考試的,成績一律無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
(2)網上預報名時間:
市直重點中學(市職業教育中心):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
分宜縣: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
郵件統一命名為:姓名+報考學校+崗位名稱。
2.現場報名
市直重點中學(市職業教育中心):考生請下載《現場報名表》(附件4)一式三份,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于
分宜縣:考生請下載《現場報名表》(附件4)一式三份,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于
(二)資格審查
網上預報名、現場報名的考生均須到現場參加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人員現場發放筆試準考證,逾期未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的,視為自愿放棄。
1.市直重點中學(市職業教育中心)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
①時間:
②地點:江西師范大學(瑤湖校區)研究生院二樓
2.分宜縣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
①時間:
②地點:江西省新余市分宜縣第四中學3號樓(一樓會議室)。
3.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報考人員需提供審查原件,同時準備復印件一式三份,并按以下順序裝訂:
①現場報名表(附件4);
②本人有效身份證;
③與崗位學科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若暫未取得,需現場簽訂如期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承諾書,詳見附件5);
④加蓋學校公章的畢業生就業登記(推薦)表;
⑤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實行網上簽約的由學校出具未簽約證明);
⑥加蓋學校公章的學習成績單(含成績、開設的課程);
⑦學校出具的師范專業證明(若本科畢業證書上有“師范”字樣則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即可);
⑧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張;
⑨如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承諾書及崗位(用人單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附件5)。
報考人員通過現場資格審查后方能取得考試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引進過程,報考人員須對本人填寫的信息、提供的證件和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與崗位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三)考試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形式擇優聘用。筆試和面試總分均為100分,按照筆試占30%、面試成績占70%計入總成績。計算辦法為: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例如:某考生筆試得分為70分,面試得分為80分,則該考生總成績=70×0.3+80×0.7=77分。總成績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1.筆試
筆試試題均為客觀題型,滿分100分,考試時間90分鐘。不設開考比例,所有完成報名和資格審查的考生均可參加筆試,筆試合格線為50分。筆試主要考查教育綜合知識,考試范圍參考《江西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大綱(2022年修訂版)》(適用于招聘高中教師)(附件6)
(1)時間和地點具體見筆試通知單。考生憑筆試準考證、身份證或社保卡進入指定考場進行考試,自帶2B鉛筆等考試用品,不得攜帶手機、智能電子產品、考試資料等物品進入考場。
(2)確定入闈面試人員。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人數與考生數1:5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若招聘人數與考生數之比未達1:5,經用人單位研究并報招聘引進工作領導小組同意,筆試合格者可全部入闈面試。具體入闈人員將在筆試成績出來后電話通知,請考生務必保持電話暢通,因考生本人電話不暢導致無法聯系的視作自愿放棄。
2.面試
面試滿分100分,參加面試崗位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引進崗位數,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不能進入下一環節。領取面試通知單時間及地點屆時電話通知,逾期未領取視為自愿放棄。
(1)面試安排
①面試時間及地點具體見面試通知單。
②面試形式:面試采用試講和答辯的方式進行,備課時間30分鐘,試講時間8分鐘,答辯2分鐘,面試采用百分制,其中試講分值80分,答辯分值20分。
③面試適用教材
A.中學教師崗位:高中心理健康教師崗位面試教材為《心理健康》(國家綱要課程教材,高中一年級上冊,俞國良主編,北京師范大學出版集團出版)。除此之外,各學科崗位面試教材均為江西省現行高中一年級上冊教材。
B.中職教師崗位:中職工業機器人教師崗位面試教材為《工業機器人基礎》(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中職新能源汽車教師崗位面試教材為《汽車維護》(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書號為:ISBN:978-7-5167-5538-9。
④面試內容
試講和答辯。試講具體內容由評委在面試當天在監察員監督下現場命題,考生代表現場抽題,再依次備課、試講。答辯由評委現場提問。
(2)面試程序
①報到、候考。參加面試考生須持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面試通知單),在面試通知單規定的報到時間前到達面試考場的候考室報到,遲到者視為自愿放棄,而后實行封閉管理。
②抽簽。參加面試考生須進行抽簽并按序號確定參加面試順序。
③試講、答辯。考生在聯絡員引導下進入面試室后進行試講、答辯。
四、確定擬招聘引進人員與簽約
(一)確定入闈資格復審人員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引進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入闈資格復審人員。如出現末位總成績相同者,則以同分考生面試成績高低確定擬招聘引進人員。若有入闈擬招聘引進考生在本公告招聘引進教師工作期內(市直重點中學和市職業教育中心截止
(二)簽訂就業協議
1.市直重點中學(市職業教育中心):
2.分宜縣:
五、招聘引進與管理
1.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公告)不合格者(不能如期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書或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證件),取消體檢、考察及聘用資格。
2.體檢。資格復審合格者入闈體檢。體檢標準按照《關于印發〈江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辦法(修訂)〉的通知》(贛教規字[2021]3號)要求進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考察、引進資格。
3.考察。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主要對考生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工作能力、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學習和工作表現、職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進行考察。
4.公示。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合格后,招聘引進單位提出擬招聘引進人員名單,按規定程序進行公示。
5.聘用管理。公示期滿,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招聘引進人員于2025年秋季開學前持證上崗,一經聘用,須在本市、縣所屬學校服務不少于五周年(部屬公費師范生不少于六周年)。
本公告由新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新余市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
新余市教體局:0790-6435568(崗位招聘條件政策咨詢)
新余市人社局:0790-6736011
分宜縣教體局:0790-5882207(崗位招聘條件政策咨詢)
分宜縣人社局:0790-5896365
附件1:2025年新余市市直重點中學(市職業教育中心)、分宜縣招聘引進教師崗位信息表
新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新余市教育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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