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落實從嚴管理干部的要求,穩步推進中國科學院深圳先進技術研究院(以下簡稱“深圳先進院”)管理支撐工作提質增效,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國科學院研究所中層領導人員選拔聘用和管理實施辦法》(科發黨字[2017]25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深圳先進院實際發展需求,以“按需設崗、按崗聘用、競爭擇優、合同管理,堅持職業化與專業化相結合”為基本原則,開展深圳先進院創新融合處中層領導人員崗位公開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聘原則
1.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原則;
2.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
3.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原則;
4.民主集中制原則;
5.依法辦事原則。
二、崗位設置
本次創新融合處中層領導人員招聘崗位設置如下:
部門 |
部門職責 |
崗位 |
主要職責 |
統籌技術創新融合及技術發展規劃;負責廣東省、深圳市科研任務爭取與管理、產學研合作科研任務爭取與管理;負責地方科研平臺(實驗室、工程中心等)建設管理;負責深港腦科學創新研究院、深圳合成生物學創新研究院和深圳先進電子材料國際創新研究院、以及合成生物研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和腦解析與腦模擬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的協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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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長 |
全面主持部門內各項工作,統籌技術創新融合及技術發展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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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處長 |
協助處長工作,主要負責地方科研平臺(實驗室、工程中心等)建設管理,負責深港腦科學創新研究院、深圳合成生物學創新研究院和深圳先進電子材料國際創新研究院,以及合成生物研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和腦解析與腦模擬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的協調等。 |
三、崗位任職條件
本次設置的所有崗位需要滿足以下基本條件和基本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良好的公民意識和職業道德。
2.愛崗敬業,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服務意識。
3.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較強的分析、組織及協調能力。
4.具有勝任崗位職責所必需的專業知識和職業素養。
(二)基本資格:
1.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一般應當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歷。
2.申請處長崗位的,應在副處長或副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三年,或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崗位任職經歷;申請副處長崗位的,應在七級職員崗位工作滿三年或中級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四年,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崗位任職經歷。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近三年考核成績合格或以上。
(三)其他要求:
應聘創新融合處處長的人員如具備爭取、管理省市重大項目經歷予以優先考慮。
四、招聘程序
本次創新融合處中層領導人員崗位聘用面向國內采用公開招聘方式,主要程序如下:
1.個人報名。請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于
2.資格審查。人力資源處擬于
3.應聘答辯。擬于2025年4月下旬組織崗位應聘答辯,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人作答辯報告。(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4.召開黨委會/院長辦公會確定考察對象。
5.考察。按有關規定和程序,人力資源處組織“凡提四必”考察流程:審核考察對象的干部人事檔案,核查考察對象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由紀檢監察部門出具廉政鑒定意見并查核信訪舉報情況。另需核查考察對象兼職情況、持股情況和經商辦企情況。并在一定范圍內對考察對象進行民主測評和考察。
6.確定擬聘人員。召開黨委會/院長辦公會確定擬聘人員。
7.公示。對擬聘人員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個工作日。
8.正式聘用。對公示結果不影響使用的擬聘人員發文任用,簽訂聘用合同。
9.任職考核。所聘人員實行任職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不少于六個月。
五、其他事宜
1.實行任職回避制度,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能聘用為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單位或部門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
2.中層領導人員聘期原則上與我院領導班子任期同步。
3.本次招聘工作由人力資源處負責組織及解釋。
六、聯系人與聯系方式
聯系人:丘勇杰
郵箱:post_competition@siat.ac.cn
電話:0755-26906490
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西麗大學城學苑大道1068號中國科學院深圳先進技術研究院
郵編:5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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