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豫人社[2015]55號),結合學校實際情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洛陽師范學院幼兒園副園長1名,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由主要領導為組長,相關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和教學單位負責人組成的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事處,具體負責招聘的組織、協調工作,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全程監督。
二、招聘崗位、專業及人數
招聘崗位 | 崗位等級 | 招聘專業 | 學科方向 | 招聘人數 |
洛陽師范學院幼兒園副園長 | 專業技術 七級及以上 | 學前教育 | 不限方向 | 1 |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
3.熱愛教育事業,具有過硬的政治素質和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45周歲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幼兒園園長、副園長或保教主任三年以上工作經歷;
7.普通高等教育碩士研究生畢業,副高及以上職稱;
8.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人員;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四、招聘待遇
提供安家費15萬元,工資待遇按河南省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采用網上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將報名材料發送到郵箱:yey@lynu.edu.cn,同時抄送至zp2016@lynu.edu.cn。招聘信息2025年度有效,招滿即止。
應聘人員須按照格式要求提交如下報名材料:
1.個人求職簡歷,詳列本人從大學至今的學習工作經歷;
2.身份證(正反面掃描為一個PDF文檔);
3.畢業證、學位證及學歷、學位認證報告(掃描為PDF文檔);
4.職稱證、園長證、教師資格證及各類榮譽證書等材料(掃描為PDF文檔);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不齊全或格式不符合要求者視為報名無效。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取消其應聘資格。招聘工作中具體事宜,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我校人事處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經資格審查后確定面試(試講)人選并通知應聘人員前來面試(試講)。
(三)考核
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指導下,由我校組織實施考核,考核采用面試方式進行,一般包括試講(技能測試)、答辯等環節。面試內容為本專業領域的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主要考核應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業績等。試講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課堂教學能力、管理能力、思想政治表現和道德品質等方面的綜合素質。
(四)體檢與考察
體檢由我校統一組織實施,費用自理。體檢對象根據招聘方案規定的擬聘人數和考核成績等額確定。體檢標準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體檢合格人員由學校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對有違紀違規記錄以及其他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經核實后取消應聘資格。
(五)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即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經學校研究確定后,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及洛陽師范學院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上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并依據《河南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省直事業單位聘用人員通知》辦理相關手續。
六、紀律與監督
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將負責整個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檢查,對舉報和申訴進行調查查處。對弄虛作假,在招聘過程中作弊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應聘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咨詢電話:0379-68618665(洛陽師范學院幼兒園)
0379-68618061(學校人事處)
監督電話:0379-68618034(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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