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根據《準格爾旗委旗人民政府印發<準格爾旗關于加強新時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準黨發[2024]8號)文件精神,計劃面向社會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專業人才4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及條件
(一)引進計劃
本次計劃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專業人才40名。具體信息和要求詳見《準格爾旗2025年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崗位表》(附件1)。
(二)引進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無國(境)外永久居留權;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3.自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4.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較高的專業能力或技能水平、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綜合素質;
5.取得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含2025年7月31日前畢業的應屆畢業生);
6.截至公告發布之日,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0周歲(含30周歲)即1994年4月11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過40周歲(含40周歲)即1984年4月11日(含)后出生;
7.符合《準格爾旗2025年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崗位表》所列學科和專業要求。所有引進崗位均不接受以第二學位、輔修學位報考;
8.符合引進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引進范圍
1.普通高校在校生(2025年7月31日前畢業的應屆畢業生除外)。
2.引進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開除黨籍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人員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6.現役軍人。
7.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準格爾旗各級黨政機關在職在編公務員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正式聘用人員;離開準格爾旗工作未滿一年的原黨政機關在職在編公務員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正式聘用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引進程序
本次引進工作分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及面試、資格復審、體檢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
1.應聘人員登錄準格爾旗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zge.gov.cn/),進行網上報名和打印準考證(筆試前3天開始打印準考證)。
2.報名時間為2025年4月14日上午9:00至2025年4月18日下午17:30(提醒:請報考者選擇好崗位后盡早報名,防止報名后期出現網絡擁堵情況,影響報名),資格初審時間為2025年4月14日上午9:00至2025年4月19日下午17:30。
3.報名時,應聘人員須簽署《誠信承諾書》,否則不接受報名。要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招聘崗位表,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名序號是應聘人員確認是否成功報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務必牢記;報名與參加筆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應聘人員須對網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報名時,應聘人員須上傳本人近期正面高清免冠2寸白底數碼彩照。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大學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大學、院系、專業)和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寫的,將不予審核通過。應聘人員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特別提醒應聘人員:所有報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確認后將無法修改),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應聘人員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未如實填寫的,一經發現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
4.網上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應聘人員網上報名后的1個工作日內(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報考條件人員,應說明理由。應聘人員對《崗位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等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直接打電話咨詢。
5.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自行下載《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復審時,無《報名登記表》者,一律不接受資格復審。
6.同一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數)比例達到1︰3方可開考。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經旗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將作相應調整,相關事宜將及時在報名網站上公布。但是,針對崗位開考比例的調整最低不得低于1︰2。
(二)筆試及面試
1.筆試。筆試重點測試報考人員需具備的專業能力和綜合應用能力,不劃定范圍,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分值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提供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采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達不到1:3比例的,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復審,末位出現成績并列的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未如期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人才引進資格。應聘者需采用國家通用語言作答,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面試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屆時在準格爾旗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
3.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分值計算保留小數點后二位小數)。
按照每個崗位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屆時在準格爾旗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
(三)資格復審
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應在指定時間內按要求攜帶有關材料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安排在準格爾旗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人才引進資格。報考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應提供以下材料:
(1)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研究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歷驗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無《報名登記表》者,一律不接受資格復審。
(5)其他要求提供的證明材料。
報考人員須對本人填寫的信息、提供的證件和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因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所持證件與報名信息不符、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導致審核未通過的,取消參加后續環節資格。
因資格復審不合格、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等情況致使名額空缺的,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在準格爾旗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并電話通知遞補人員,在指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復審。
(四)體檢與考察
體檢根據引進崗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考察工作根據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按照引進崗位要求,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及其與引進崗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查閱本人檔案,并對其進行政治審查。考察結果將作為確定錄用人選的依據之一。考察環節如發現考察對象存在影響聘用情形的,取消引進資格。報考人員應在指定的時間內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對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動放棄的考生取消其引進資格。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中途放棄出現名額空缺的,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等額遞補,同一崗位體檢和考察環節只遞補1次。
(五)公示
根據考生的考試總成績、體檢與考察情況等,由旗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引進人員名單,擬引進人員名單在準格爾旗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出現主動放棄引進資格的,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等額遞補,同一崗位只遞補1次。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其引進資格;對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引進,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引進。
在本次人才引進聘用通知印發前,出現考生在招考各環節被取消資格、被錄用為公務員或通過公開招聘聘用到其它事業單位等情況造成崗位空缺的,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七)聘用
1.對公示期滿沒有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引進且檔案審查合格的擬引進人員,由相關部門辦理人才引進相關手續。
2.擬引進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引進資格。
3.引進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用人單位與引進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4.本次引進人才在準格爾旗最低服務期為5年,按照人崗相適等原則,引進人員須服從崗位(單位)調劑,服從所分配崗位(單位),服務期內不得參與旗內外機關事業單位考錄招聘,不得調離準格爾旗。
三、人員待遇
引進人才列編注冊為事業編制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保險等待遇。取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給予最高100萬元生活補貼;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且本科和研究生階段就讀院校均為第一輪公布“雙一流”建設高校A類36所大學,每人每年給予最高18萬元生活補貼,連續發放3年;研究生符合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的,給予每月1500元生活補貼,連續發放5年。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和緊缺專業人才,可按規定享受準格爾旗人才引進相關優惠政策。
四、紀律和監督
(一)準格爾旗紀委監委派駐旗人社局紀檢組對引進人才工作全程監督。
(二)對引進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人才引進工作全過程,在人才引進任何階段及聘用后發現引進對象與引進條件不符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引進資格:
1.在政治思想、遵紀守法等方面有不良行為的。
2.個人信息不實的。
3.政治審查不合格的。
4.相關證書證件不合格的。
5.在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6.體檢不合格或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相關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
7.以不正當手段獲取引進或考察資格的。
8.其它違反招聘有關規定情形的。
(三)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規定需要回避的人員必須回避。對違反有關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四)未盡事宜由準格爾旗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咨詢電話
咨詢電話:0477—4221980
電話受理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附件:準格爾旗2025年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崗位表.pdf
準格爾旗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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