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新人社發[2013]141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為推進人才強校戰略,廣納賢才,打造高水平師資隊伍,我校面向社會長期招聘高層次人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學校簡介
新疆藝術學院成立于1958年,位于素有“歌舞之鄉”“丹青之鄉”美譽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首府烏魯木齊市,是我國西北地區唯一的綜合性高等藝術學府,也是全國八所綜合性藝術院校之一。學校有音樂學院、舞蹈學院、美術學院、設計學院、書法學院、傳媒學院、戲劇影視學院、文化藝術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人文基礎部、繼續教育學院、附屬中等藝術學校等12個教學單位,5個綜合性科研機構、8個二級科研創作機構和2個美術設計館,有碩士、本科、中專三個辦學層次,全日制在校生5800人。作為碩士學位授權單位,設有1個學術型碩士點(7個方向)、5個專業型碩士點(19個方向)和1個交叉學科碩士點,擁有7個國家一流專業建設點和5個自治區一流專業建設點,有舞蹈團、合唱團、交響樂團、國樂團等實踐演出團體及眾多校外實踐基地,被譽為“絲綢之路文化傳播的使者”和“天山腳下藝術家的搖籃”。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熱愛黨的教育事業,身心健康、誠實守信。
3.具有高尚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師師德行為規范和學術道德規范,發揮教學、科研和師德師風的模范作用。
4.學術專業水平高,科研創作成果獲得國內外同行認可,具備帶領學科專業和承擔核心骨干課程教學的能力。
5.符合招聘崗位年齡要求,原則上須取得博士學位,或取得碩士學位且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業績成果特別突出的可適當放寬年齡及學歷條件。
(二)崗位條件
1.高層次領軍人才: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年齡55周歲及以下,國家級、省部級杰出人才,學術造詣高深,具有引領本學科持續發展的能力,對本學科建設具有戰略性思維和創新性構想。在理論或實踐方面取得國內同行公認的突出成就,具有顯著的影響力和知名度。
2.學科、學術帶頭人: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特別優秀的歸國留學人員可不受職稱限制),年齡50周歲及以下,對學科建設和學術研究工作有創新性構想,有較強的團隊領導力,近五年取得比較突出的學術成果,具備成為領軍人才的潛質。
3.學科專業骨干: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特別優秀的歸國留學人員可不受職稱限制),年齡45周歲及以下,勝任核心骨干課程講授工作,具有廣闊的學術視野和創新思維,近五年在本學科領域中已取得一定的學術成果。
4.優秀青年博士:海內外優秀博士畢業生,年齡40周歲及以下。在相關專業領域,具備較強的教學、科研、實踐與創作能力。
三、引才待遇
(一)薪酬待遇:學校為引進人才提供有競爭力的薪酬福利,主要包括基本薪酬(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政策)、崗位津貼、年終績效以及優厚的住房補貼和科研創作工作經費,具體根據引進層次面議。
(二)科研創作保障:根據學術和科研創作需要,提供研究創作平臺和實踐基地,為學術研究和科研攻關提供支持。此外,可申請國家級、省部級、廳局級及學校各級各類科研創作平臺項目。
(三)職稱評聘:已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到校工作后符合自治區相關政策規定的,可按原專業技術職務職級聘任;無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引進后三年內享受副教授津貼待遇;符合條件的,次年申報參評副教授。
(四)其他待遇:支持申報國家、自治區各類人才項目,在科研創作時間保障、團隊合作、研究生導師遴選、協助解決配偶工作等方面提供支持,為高層次人才快速發展提供全方位政策保障。
四、引進程序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有效,符合專業需求的高層次人才可通過以下程序引進:
(一)報名
1.高層次人才招聘采取“綠色通道”引才。
2.有意向者可將附件3信息表及支撐材料發送至專業所屬學院郵箱,并按照附件1中的聯系方式與報名學院聯系。
3.按照自治區關于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組織開展后續相關工作。
(二)資格審查
依據相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的相關材料及任職資格基本條件進行審查,審查合格人員進入考核環節。
(三)考核
學校組織專家面談和試講,著重考核應聘者思想政治素養、師德師風涵養、專業知識、教學與科研能力、團隊合作等方面的情況,應聘者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如有材料造假者,一經發現取消應聘資格。
(四)體檢
對考核合格者,學校組織體檢,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申請復查的,可申請在學校指定三級甲等醫院復查,結果以復查結論為準。體檢合格人員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五)考察
學校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著重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表現、能力素養、道德品質等。考察結束后,考察合格人員進入下一環節。
(六)公示
合格人員提交校黨委常委會審議,審核通過人員將在新疆藝術學院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
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程序辦理擬聘人員聘用手續。公示有異議的,由新疆藝術學院黨委教師工作部(人事處)調查核實情況,凡違反招聘政策規定、影響正常聘用結果的,取消擬聘人員聘用資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排除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應聘者在規定時間到學校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新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限內按規定轉遞個人檔案至新疆藝術學院,如未按要求轉遞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初次就業人員)或6個月(原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人員)。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聯系方式
1.聯系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金橋路699號新疆藝術學院黨委教師工作部(人事處);
2.聯系電話:0991-2501250(夏老師、劉老師);
3.郵箱:rsc@xjart.edu.cn。
附件:1.新疆藝術學院2025年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一覽表(第一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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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rst.xinjiang.gov.cn/xjrst/c112746/202504/91efa02c424a4ce6b70bc64b937163a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