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岡研究院為山西省政府直屬副廳級事業單位,歸口山西省文物局管理,大同市政府負責日常管理。負責云岡石窟及其附屬文物的保護和管理,同時負責觀音堂、吳官屯石窟、魯班窯石窟3個國保單位的日常管理,承擔國家區域性石窟寺保護研究中心職能,對全省其他石窟寺保護研究提供指導;統籌云岡學建設與發展,開展院校科研合作和國際學術交流活動;發展云岡石窟文化旅游事業,打造國際知名的文化旅游品牌。研究院內設10個正處級建制部室,并設有博士后工作站,擁有一支國內領先的文物保護專業隊伍和一批石窟寺考古研究專家,是國家文物局重點科研基地。為進一步加強遺產地文物保護和云岡學建設工作,經院黨委會研究決定,面向全國招聘博士研究生,待遇從優。現將我院此次招聘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專業要求
擬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10人,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以《云岡研究院2025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附件1)的要求為準。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
(六)年齡要求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即1984年4月至2007年4月期間出生);
(七)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規定,港澳地區的中國公民和臺灣同胞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享有公平競爭權利,可應聘到內地事業單位就業,應聘人員須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等相應條件。《崗位表》資格條件中的專業要求,參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專業目錄、高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設置。歷次本科專業目錄調整、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調整、專業學位領域調整前的專業,由云岡研究院按照調整前后的關系進行認定;對報考者所學專業未列在目錄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設置的研究生專業、專業型研究生專業等),由云岡研究院進行認定。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采取郵件報名的方式進行,所學專業必須與所報崗位要求的專業一致,必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核。
(一)報名時間
2025年4月——2025年12月
(二)報名方式
請報考人員將《云岡研究院2025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報名表》(附件2)、個人簡歷、身份證、各學歷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及主要科研成果等原件的掃描件,以姓名+畢業學校+所學專業形式打包發送至郵箱ygskrsk@163.com,并致電0352-7992612。
應聘人員對自己所提供證件的真實性負責。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我院負責,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資格審核通過人員,我院將根據報名和資格審核情況通知考生進行考核,考核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若發現違紀、違規或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對自己所提供證件的真實性負責。
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是否符合招聘條件,由我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組織相應專家組(3-5名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專家)對其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進行認定。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相關報名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所有證明材料原件均需加蓋相關管理部門公章。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考核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的,立即取消應聘或者聘用資格。
(四)考核方式
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重點對應聘人員的工作業績、科研成果、學術水平、發展潛力、綜合素質以及是否符合崗位需求等多個方面進行考核,考核方式和時間由招聘工作領導組確定。專家組對應聘人員作出綜合評價,根據綜合評價結果確定體檢、考察人員。
四、體檢與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和考察由云岡研究院組織實施。
1.體檢有關事宜在云岡研究院官網通知,體檢費用應聘者自理。
2.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應當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體檢實施機關應盡快安排考生復檢。體檢實施機關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應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3.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進行,主要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不按規定參加考察者,視同放棄資格。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與聘用
依據考核、體檢及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將擬聘用人選在本院官方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公示擬聘人員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招聘數量、招聘專業、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學歷(學位)、綜合成績、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內,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由此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六、嚴肅招聘紀律
(一)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切實做到公開、公正、公平,擇優聘用。
(二)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嚴守工作秘密,嚴格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三)應聘人員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如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或在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過程中出現作弊等違規違紀行為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公開招聘工作由駐省文旅廳紀檢監察組、大同市委組織部、大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對公開招聘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監督咨詢
招聘政策和具體事宜可咨詢云岡研究院。
政策咨詢:0352-7992612監督電話:0352-7992680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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