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教研員隊伍建設,組建高素質、專業化、研究型教科研隊伍,助力華寧教育高質量發展,根據華寧縣教育科研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系統內公開選拔教研員3人,現將有關選拔工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拔原則
選拔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擇優選拔的方式進行。
二、選拔范圍
全縣在職在編符合崗位競聘條件的專任教師。
三、條件及崗位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熱愛本職工作,職業道德高尚,教學教研實績突出。
2.身心健康,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職稱、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從教情況等與崗位相適的條件。
3.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6年,且在現單位服務期滿3年;近五年年度考核結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至少有1年考核為優秀。
4.教育教學經歷及成果業績。(1)有擔任過班主任、教研組長、備課組長、教務(副)主任或教科室(副)主任任經歷,且承擔過一屆及以上畢業班教學工作,且近三年教學成績至少有2年在同類學校同級同科前三名,或接手班級進步5名及以上;(2)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①參加工作以來獲得過市級一等獎及以上教學競賽獎勵;②近5年有1篇專業論文或著作在省級及以上正規刊物(CN或ISSN)發表;③近5年主持(或參與)過1項縣級及以上教育科研課題;④縣級以上骨干教師或學科帶頭人。上述教育教學成果業績須與報考崗位相適應。
5.年齡在40周歲以下。(特級教師、享受國家特殊津貼專家、市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或骨干教師,玉溪市名師工作室成員、省教學競賽一等獎獲得者任一條件,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計算截止時間均為2022年8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開除黨籍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或因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行為受到處分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精神,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選拔崗位。
6.法律、政策規定不得參加選拔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選拔崗位及條件
詳見《2022年華寧縣教育體育局公開選拔教研員崗位表》(附件1)。
四、選拔程序和辦法
(一)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2年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只接受現場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華寧縣教育體育局人事師訓股
3.報名材料
(1)《2022年華寧縣教育體育局公開選拔教研員報名表》(見附件2),在照片粘貼處豎向粘貼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小1寸彩照,并在承諾人處手寫簽名。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職稱證書,查驗原件、收復印件。
(3)提供近5年年度考核表,查驗原件、收復印件(有學校“此原件與復印件一致”的審驗結論并加蓋公章)。
(4)崗位要求的教育教學成果業績等證明材料,查驗原件、收復印件(有學校“此原件與復印件一致”的審驗結論并加蓋公章)。
4.報名要求。(1)每人只限報一個崗位。(2)須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確認后不得修改報名信息、材料和報考崗位。(3)應聘人員必須誠信報考,如實填報個人相關信息和材料。
5.資格審查。按照選拔條件和要求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選拔條件和要求的,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報名材料,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參加選拔資格等涉及報考資格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取消其參加選拔的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選拔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全、不實、弄虛作假的,取消其參加選拔的資格。
(二)考試
全部崗位不限開考比例,考試分考核評議和面試,總分200分(考核評議100分、面試100分)。
1.考核評議
(1)考核評議對象的確定。通過資格審查,符合公開選拔條件者進入考核評議環節。
(2)考核評議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3)考核評議分值為100分。重點考核評價應聘人員的工作業績、教育教學及科研水平、業務能力等。
2.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根據考核評議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參加面試人員不足比例時,劃定面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為80分,面試成績低于最低控制分數線,則取消該崗位的選拔。若同一崗位進入面試人員考核評議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在規定的時間內不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放棄,人員不再遞補。
(2)面試方式為專業化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專業素養、組織協調能力和學科指導能力。面試滿分100分,分為小組研討和答辯兩個環節,各占50%。
(3)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
3.綜合成績
考核評議成績、面試成績均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最后按綜合成績(考核評議成績×50%+面試成績×50%)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調動人員。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按面試成績排序;若面試成績仍并列,按學歷高低排序;若學歷仍并列,按職稱高低排序。
(三)公示
對擬調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無異議或意見不影響調動的,按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五、聘用人員管理及有關問題
各單位涉及到流動的人員,在辦理調動手續時須與原工作單位辦理解除聘用合同手續;華寧縣教育科學研究所根據有關規定與所招聘人員辦理聘用合同的簽訂及聘任的相關手續。公示期間及后續環節出現擬調動人員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不再遞補。
六、其他事項
(一)選拔工作遵循“堅持原則、紀律嚴明、程序公開、陽光操作”的工作原則,招聘單位須指定專人負責選拔工作的各個環節,對個人報名表中全部內容進行認真細致核實,若在報名、資格審查過程中出現違紀行為,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二)報考人員須留下有效的聯系方式,整個選拔工作期間,在選拔教研員工作領導小組發出各項事宜通知時限內,不按時到現場者即視為自愿放棄選拔資格。
(三)對在任何一個環節提供虛假信息者,一經發現將取消本次選拔資格,五年內不準參加選調、選拔和評優評先。
(四)本次公開選拔不指定參考書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六)咨詢電話:華寧縣教育體育局0877-5011263
附件:附件1:2022年華寧縣教育體育局公開選拔教研員崗位表.docx
附件2:2022年華寧縣教育體育局公開選拔教研員報名表.docx
華寧縣教育體育局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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