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印發銀齡講學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教師[2018]7號)《教育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銀齡講學計劃有關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師廳函[2021]14號)《關于加強民族語言授課學校國家統編教材師資隊伍建設的若干措施(試行)》(內教發[2020]8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我旗教師隊伍建設,提升民族語言授課學校統編教材學科教學水平,按照自治區教育廳統一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招募計劃
2022年計劃招募5名退休優秀教師到受援學校講學,根據《關于印發2021年興安盟銀齡講學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興教教師字[2021]36號)“講學教師服務時間原則上不少于1學年,鼓勵考核合格、身體狀況良好的優秀退休教師連續講學”要求,2021年招募的4名講學教師續聘一年,2022年實際招募民族語言授課學校初中英語教師1人。
二、招募對象和條件
招募對象為我旗退休教師、教研員,以校長、特級教師、骨干教師為主。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師德師風,具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使命感,樂于奉獻,自愿到受援學校支教。
(二)年齡不超過65周歲,身體健康,能夠承擔支教期間的課堂教學和培養指導青年教師、參與教學教研工作,充分發揮示范作用。
(三)教育教學經驗豐富,原則上應具有中級及以上教師系列職稱,以高級教師為主。
(四)原則應是旗縣級及以上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優秀教師。
原單位返聘退休教師不列入銀齡講學計劃。
三、崗位職責
優秀退休教師講學根據自己的專業特長開展以課堂教學為主的教學活動。同時,根據受援學校的教育教學需求,通過聽課評課、組織公共課、示范課、校內教研活動或專題講座,為受援學校培養青年教師,提升受援學校教師隊伍教學能力水平。
四、服務時間及簽訂協議
講學教師服務時間原則上不少于1學年,與擬招募講學教師簽訂銀鈴講學服務協議,協議一年一簽,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講學教師服務期間,對其進行跟蹤評估,對不按協議履行義務的,或履約期間因身體原因不適合繼續講學的,予以解除協議。工作經費補助按實際服務時間發放。
五、招募原則及程序
(一)招募原則
招募工作遵循“公開、公平、自愿、擇優”和“定縣、定校、定崗”的原則,從學校實際需求出發,結合講學教師專業特長,選準學科專業。
(二)招募程序
1.招募公告通過扎賚特旗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zltq.gov.cn/)向社會公布。
2.報名。報名由招募旗縣教育局負責,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現場報名時間:2022年8月2日-5日。
現場報名地點:扎賚特旗教育局一樓人事股,聯系電話:0482-6129013
報名時需填寫崗位申請表(附件2),并提供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專業技術任職格證、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旗縣級及以上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優秀教師等)、本人近6個月體檢報告(三甲醫院以上)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資格審核。對申報教師進行資格審核,確定進入考察環節教師名單。
4.考察。由受援學校對資格審核合格的教師進行考察,考察采取講課、說課、答辯等形勢。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招募教師名單。
5.公示。根據遴選結果確定擬招募教師,填寫《銀齡講學計劃2022—2023學年招募講學教師匯總表》,在扎賚特旗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6.簽訂協議。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旗縣教育局與招募人員簽訂協議書。講學教師根據協議書上崗任教,履行崗位職責。
六、待遇保障
(一)經費保障。講學教師服務期間人事關系、現享受的退休待遇不變。講學教師服務期間享受每學年4萬元(每學期2萬元)的工作經費補助。工作經費主要用于向講學教師發放工作補助、交通差旅費用及購買意外保險費等。所需經費由中央、自治區、盟市三級財政共同承擔。其中,中央財政支持2萬元,自治區財政和盟市財政各承擔1萬元。
(二)政策保障。受援旗縣要為講學教師提供周轉宿舍,配備必要的生活設施。講學教師因病因傷發生的醫療費用,按本人醫療關系和有關規定辦理。對于講學期間表現優秀的,在評優表彰等方面優先考慮,可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于講學期間考核不稱職或存在問題的,終止并解除聘用關系。對于講學期間違反教師師德師風有關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三)其他事宜。招募工作的其他事宜,按照《內蒙古自治區銀齡講學計劃實施方案》要求執行。
扎賚特旗教育局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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