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雞冠區(qū)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臨時招聘4名聘用制書記員、4名聘用制輔警(男)。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考試方式
本次考試由雞冠區(qū)人民法院自行組織或委托第三方全程組織實施,辦公室負責后勤及技術保障工作,信訪舉報中心全程監(jiān)督。
三、招聘條件
(一)報名參加招聘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在21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3.輔警崗位要求男性,退役軍人優(yōu)先考慮;
4.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yǎng)、專業(yè)能力和職業(yè)操守;
5.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
6.具有雞冠區(qū)戶籍;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報考輔警崗位男性身高170cm(含)以上,單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8;
8.書記員計算機中文錄入速度每分鐘70字以上(含70字);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調查的;
2.曾被給予行政拘留、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處罰的;
3.曾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嚴重違反其他單位相關管理規(guī)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
6.在校學生或在其他單位兼職的;
7.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輔警情形的。
四、報名程序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2022年9月5日-9月9日(9:00-11:00;13:40-16:30)雞冠區(qū)人民法院政治部803室。
(二)報名程序
1.發(fā)布聘用制書記員、輔警招錄考試預通知;
2.組織填寫考試報名表、個人誠信承諾書;
3.報名人員提交身份證復印件1份;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政治部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現(xiàn)場審核。
五、考試
(一)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試分為筆試、面試、業(yè)務技能測試。
書記員考試由筆試、面試、計算機中文錄入測試(聽打)三項構成;輔警考試由筆試、面試、體能測評三項構成。分值為100分,書記員、輔警成績均由筆試和面試構成,分別占50%。筆試采取書面閉卷考試,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主要考察應試人員對黨建、時政以及法律常識等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筆試低于60分不能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三)資格復審。按照每個職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業(yè)務技能測試。
(四)業(yè)務技能測試
1、書記員需加試計算機中文聽打錄入測試:測試時間5分鐘,合格標準為聽打字數(shù)錄入準確率平均每分鐘70字以上(含70字)。
2、輔警需加試體能測評:男輔警主要考察1000米跑、俯臥撐、立定跳遠;三項體能測試項目均達到以下標準為合格,不合格人員不得確定為體檢和考察對象。
序號科目25歲以下26-30歲31-35歲
28(次/分)俯臥撐(次/分)男124(次/分)26(次/分)
21000米跑男4’25”4’15”3’55”
3立定跳遠男2.33米2.37米2.29米
五、面試。
筆試、業(yè)務技能測試結束后,根據(jù)測試成績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成績按100分計,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及政審
抽調專人組成政審小組,負責調取通過面試人員無犯罪記錄證明、有無被公安部門治安處罰記錄、有無吸毒賭博史等情況;調取是否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等相關情況;組織通過考試合格人員進行體檢及毒品檢測。體檢、政審均合格的,方可進入考核程序。
考生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空缺的職位按照該職位考生總成績依次進行遞補。
七、公示與錄用
1、根據(jù)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擇優(yōu)確定擬招聘人員,并在雞冠區(qū)人民法院官方網(wǎng)站公示3天,接受社會和考生監(jiān)督。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學歷、錄取崗位、監(jiān)督電話等。
2、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應實名舉報,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經調查屬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清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雞冠區(qū)人民法院與擬招聘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一般為1年,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聘為聘用制書記員、輔警;經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后,雙方可以續(xù)簽勞動合同。
八、相關事宜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參考要求以及職位公告中的年齡、學歷、其他條件等相關信息的咨詢,考生應于工作時間內與雞冠區(qū)人民法院聯(lián)系。
2.考生在報名時應認真填寫報考的職位、個人姓名、身份證號等重要信息,避免錯失考試機會,在應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錯失聘用機會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3.在招聘工作中,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證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xù)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本方案由雞冠區(qū)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如有任何疑問請于工作時間內咨詢。
聯(lián)系電話:2381502
雞西市雞冠區(qū)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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