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拓寬教師補充渠道,更好的引進人才、留住人才、激勵人才,幫助教師解決實際困難,使教師安心從教,從而推動我縣教育事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新鄉市教育局、新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支持教師回鄉任教的通知》(新教[2021]86號)的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師資隊伍和教師編制現狀,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實施原陽縣2022年“歸雁計劃”,現就此項工作的開展公告如下:
一、實施范圍
(一)本人戶籍屬于原陽縣,在外地任教的事業單位在編在崗教師;
(二)配偶戶籍屬于原陽縣或配偶屬于原陽縣機關事業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在外地任教的事業單位在編在崗教師;
(三)父母戶籍屬于原陽縣或父母屬于原陽縣機關事業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在外地任教的事業單位在編在崗教師;
(四)原陽縣在編在崗教師的配偶,系外地工作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二、基本條件
(一)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0周歲(
(二)具有相應學段的教師資格證;
(三)高中教師全日制學歷應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初中教師為本科及以上學歷,小學教師為專科及以上學歷;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五)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服從工作安排和崗位調整。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歸雁計劃”實施范圍(含原陽縣在編在崗教師配偶,系外地工作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1.近3年內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定等次的(試用期除外);
2.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或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3.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4.其他不宜調動情形。
三、工作流程
(一)個人申請
符合條件的教師在
(二)提交申請材料
1.本人戶籍屬于原陽縣的,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所在地編制部門出具的在編教師證明,近三年內教師年度考核表復印件,無違法違紀證明和違反師德的有關證明。
2.配偶戶籍屬于原陽縣的,須攜帶本人和配偶有效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第一學歷和最高學歷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所在地編制部門出具的在編教師證明,近三年內教師年度考核表復印件,無違法違紀證明和違反師德的有關證明。
3.父母戶籍屬于原陽縣的,須提供本人及父母有效身份證、本人及父母戶口本、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第一學歷和最高學歷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所在地編制部門出具的在編教師證明,近三年內教師年度考核表復印件,無違法違紀證明和違反師德的有關證明。
4.配偶或父母在原陽縣工作的,須攜帶本人、配偶或父母的有效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第一學歷和最高學歷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所在地編制部門出具的在編教師證明,近三年內教師年度考核表復印件,無違法違紀證明和違反師德的有關證明,配偶或父母工作單位證明一份,《河南省城鎮職工企業養老保險在職職工信息查詢單》一份。
5.配偶為在外地工作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須提供本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第一學歷和最高學歷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所在地原編制部門出具的在編證明,近三年內年度考核表復印件,無違法違紀證明。
(四)組織審核
1.由縣教體局負責對回鄉任教教師的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學歷證書、職稱證、無違紀證明、無違反師德證明、近三年年度考核表等其他材料進行審核;
2.由縣委組織部和縣人社局對擬歸雁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進行材料審核;
3.縣委編辦負責對回鄉任教教師及歸雁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在編情況進行審核。
(五)面試、體檢
1.由教體局、人社局組織專業人員對通過審核的人員進行教學能力面試;由縣委組織部和縣人社局對歸雁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進行考察。
2.體檢:面試通過后,回鄉任教教師及歸雁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到縣級以上三甲醫院進行體檢。
(六)辦理調動手續
1.將符合調動人員的材料遞交至縣委編辦,縣委編辦根據教育系統或機關事業單位缺編情況,上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會議研究或編委會委員會簽,最終確定擬調動人員。
2.擬調動人員由縣委編辦辦理入編手續,由縣委組織部或人社局辦理調動手續,縣教體局及時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原則上,調入教師安排在缺編學校任教,調入教師配偶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根據專業匹配原則盡量安排到對口的工作單位,并嚴格執行五年最低服務年限。服務期內,不得申請工作調動。
中共原陽縣委組織部
中共原陽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原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原陽縣教育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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