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茂名濱海新區城管執法力量,茂名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濱海新區分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管執法協管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
2.熱愛崗位,踏實肯干,組織紀律性強,有較好適應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能熟練操作電腦、財會相關專業、具有小車駕照(C1)、具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5.具有茂名市戶口,年齡18至35周歲;
6.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退伍軍人可放寬至高中學歷;
7.男性身高要求
8.具備職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禁考期內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曾被開除公職的、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3.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4.其他不宜擔任城市管理協管員情形的。
二、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
(二)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將報名表(需附個人標準證件照)電子版以及身份證、畢業證、駕駛證、退伍證等相關材料掃描件發送至郵箱:xqcgzfj@126.com進行報名,請在郵件主題處備注姓名和電話。
2.現場報名。攜帶報名表、身份證、畢業證、駕駛證、退伍證、一寸近期標準照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至茂名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濱海新區分局辦公室進行報名。
(三)具體地址
茂名市濱海新區電城鎮爵西尾線村(茂名港大道與吉達大道交匯處)。
(四)咨詢電話:0668-5358525。
三、考試
由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濱海新區分局另行通知。
四、工資待遇
獲聘人員將由茂名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濱海新區分局辦理入職手續,實行合同制管理。從事城市管理、協助城管綜合執法等相關工作,執行茂名濱海新區規定的協管人員薪酬待遇。
茂名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濱海新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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