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根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公益崗位管理辦法的通知》要求,我市決定開發一批公益性崗位用于安置就業困難畢業生。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安置計劃
擬在市人社局開發公益崗位35個(已安置上崗13人)安置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主要從事窗口服務、公共就業服務、人社扶貧、萬人助萬企等輔助性工作。
二、條件要求
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現象。
(二)正在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當年經縣級以上總工會認定的城鎮特困職工家庭、殘疾人家庭、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中畢業兩年內未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曾享受助學貸款的畢業兩年內未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畢業兩年內未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三)自愿從事公益崗位工作。
(四)身體健康,適合工作需要。
(五)大專以上符合相關要求。
三、安置程序
安置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自愿、“缺一補一”的原則,建立排序機制,采取自愿報名、組織體檢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持續招錄(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
2.報名地點
新鄉市公共就業創業中心公益崗位安置科602房間(新鄉市人民路社保綜合辦公樓6樓)
3.報名方法與資格審查
實行現場報名,請符合條件人員攜帶以下相關資料,按照遞交資料、資格審查等程序進行報名。報名時,應保證行程碼、健康碼為綠碼;并提供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攜帶資料:已填寫的報名表,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符合招聘條件第二條中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本市登記失業半年的,由工作人員通過系統予以查詢,無需提交材料)。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益崗位安置工作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安置資格。
(二)體檢
按照公益性崗位要求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合格后,將在新鄉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網對擬安置人員進行公示。
(三)簽訂勞動合同
大學生公益崗實行勞務派遣形式管理,安置人員與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三年。由派遣公司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發放工資待遇。
四、人員待遇
大學生公益崗位工資待遇按照新鄉市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新鄉市區目前為2000元/月),并隨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而調整;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五、安置期限
大學生公益崗位安置期限最長為3年,到期嚴格執行退出機制。
公益崗位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勞動合同,停發工資待遇;違規取得安置資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并追繳違規獲取的補貼。
1.自主創業并取得營業執照、被機關事業單位錄用、與其他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
2.違規取得公益崗位資格的。
3.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4.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有存在需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咨詢電話:307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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