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池市委黨校是河池市正處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為進一步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按照《公務員法》《公務員轉任規定》和《河池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交流調配管理辦法(修訂)》(河組通字[2019]120號)、《關于對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交流調配管理辦法進行部分調整的通知》(河組通字[2021]21號)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市競爭性轉任干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轉任職位和數量
中共河池市委黨校三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名(其中綜合職位一1名、綜合職位二1名)。
二、范圍、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轉任范圍
河池市機關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登記)備案的在編在崗人員。
(二)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工作能力強,實績突出,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2.結合隊伍結構調整實際需要,“綜合職位一”適合男性報考;“綜合職位二”適合女性報考;
3.在現單位工作滿1年。現單位工作期間,通過借調方式(抽調、跟班學習)到其他單位工作的時間不計入現單位工作時間;
4.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河池市市直機關報名人員不受此限制)。通過借調方式(含抽調、跟班學習等)到市級以上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的,借調時間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5.原則上,鄉鎮班子領導成員應當任職滿3年;
6.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且取得相應學位,年齡在35周歲以下(
7.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8.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9.具有較強的公文寫作和組織協調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競爭性轉任: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出結論的,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尚未作出審計結論的,正在受處分期間或者處分影響期限未滿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任職試用期內,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到鄉鎮機關、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通過降低進入門檻等傾斜政策錄用到艱苦邊遠地區職位的人員,應當在所報考市轄區內的艱苦邊遠縣鄉機關最低服務5年),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2年內不得調離遴選和選調機關;
5.轉任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轉任所涉及的工作年限、試用期等有關資格條件的計算時間,以
三、轉任程序
(一)發布公告
分別在河池人才網(http://hc.gxrc.com/)、中共河池市委黨校微信公眾號發布公告。
(二)個人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至
2.報名方式:報名人員填寫《中共河池市委黨校2022年度競爭性轉任干部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詳見附件),將報名表以及有關材料壓縮發送至中共河池市委黨校郵箱:hcdxrczp@hechi.gov.cn,郵件和報名表統一命名為“競爭性轉任+報名職位+姓名+高校人才網”。
3.材料清單:
(1)《報名表》(Word及PDF格式同時報送,插入藍底證件照,本人手寫簽字掃描成PDF格式);
(2)本人身份證、學位證、學歷證證書(掃描成PDF格式);
(3)《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現任職務(含領導職務、職級職務)的任職文件、最近一次的干部人事檔案任前審核登記表或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表(注明與原件相符,加蓋所在單位公章,掃描成PDF格式);
(4)近年來本人主筆撰寫的綜合文稿(含單位主要領導講話稿、經驗材料、綜合性報告等)或者發表的理論、調研文章(擇優選擇1-3篇,PDF格式,經所在單位蓋章確認,應符合保密工作要求),沒有的不用提供;
(5)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相關職業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等)。
(三)資格初審
由中共河池市委黨校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將經初審通過的人員材料提交校委會進行適崗比選(對通過資格初審人選的工作資歷、業績和崗位匹配度進行資歷評價),按照1:3的比例確定考試人選(未達比例的按照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考試人選),并進行公示;經評價無適崗人選的,取消該轉任崗位。
(四)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考試當日進行。報考人員在考試當日,現場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表》原件(一式兩份,雙面填寫、需粘貼藍底彩色電子版證件照);
2.本人身份證、學位證、學歷證、職業資格證書等原件;
3.《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任現職務(含領導職務、職級職務)的任職文件、最近一次的干部人事檔案任前審核登記表或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表復印件(一式一份,注明與原件相符,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資格審查貫穿轉任工作全過程。如果發現報名人員提供情況不實,弄虛作假的,將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并將有關情況反饋本人所在單位。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所有考試結束后,現場公布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綜合成績70分以上為合格,并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轉任計劃1:1比例宣布入圍考察對象人選(比例內末位報考人員出現綜合成績并列時,筆試成績高者為考察人選;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者,組織面試加試,加試成績高者為考察人選)。
(六)考察
由中共河池市委黨校成立干部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表現情況進行全面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對象的一貫表現、潛在能力、適崗能力等方面的情況。考察通過個別談話了解、查閱干部檔案等方式進行,考察過程中,對考察人選的身份、資格進行再審核。
考察完成后,由中共河池市委黨校干部考察組向校委會報告考察結果。考察不合格者,將取消轉任資格,由中共河池市委黨校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替補考察對象。
(七)體檢
體檢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中共河池市委黨校負責。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轉任資格,由中共河池市委黨校按照面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替補考察、體檢人選。
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據考察、體檢情況,經中共河池市委黨校校委會討論決定后,確定擬轉任對象,在河池人才網、中共河池市委黨校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九)轉任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河池市市直機關工作人員交流調配管理工作規定程序,正式辦理轉任手續。
四、有關要求
(一)報名人員自愿放棄轉任資格的,須在考察前提出。
(二)轉任工作組織實施,必須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三)違反轉任工作紀律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未盡事宜,請與中共河池市委黨校聯系。
聯系電話:0778-2323969;0778-2300445
附件:中共河池市委黨校2022年度競爭性轉任干部報名表2022.11.29.doc
中共河池市委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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