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學院位于山西省轉型綜合改革示范區,區位優勢突出,交通便捷,基礎設施優良,辦學條件優越。
學院設有13個系,2個教學部(馬克思主義學院、公共體育教學部),2個教學中心(公共實驗中心、工程訓練中心),1個繼續教育學院。現有37個本科專業,涵蓋工學、理學、文學、經濟學、管理學、藝術學、農學、教育學等多個學科門類。學院以“以工為主、城市特色鮮明,省內一流、國內外有一定影響的應用型本科院校”為目標,全面深化教育教學改革,結合自身辦學定位,形成了“以能力提升為導向,致力于離學生最近的教育”特色培育體系。
根據工作需要,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0名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招聘原則,按照事業單位招聘的相關規定,引進符合學院工作需求的人員。
二、招聘對象、條件及崗位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碩士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要求,國內在讀人員須在
6.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
7.專職輔導員崗(含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要求: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在本科或研究生學習期間曾擔任班級或以上學生干部。
8.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人員,需在
9.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報考范圍為:由我省選派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和參加我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錄用的選調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和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山西籍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
10.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年齡、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三)招聘崗位
專業技術崗20人、專職輔導員崗(含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20人,具體條件及要求詳見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初審
1.報名時間:
2.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報名地址:http://47.93.192.66/taiyuanxy2022/info/index.html。報名時需要以下材料電子版或掃描件,要求內容清晰,信息完整:
(1)《太原學院招聘報名表》(報名表由系統生成,本人簽字后上傳掃描件)。
(2)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已取得的畢業證(本、碩)、學位證(本、碩)、在校學習階段成績單;海外畢業生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暫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如畢業學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導致與崗位要求專業名稱不一致,須提供畢業學校相關管理部門出具的所學具體專業的證明。
(4)報考輔導員崗位須提供中國共產黨黨員證明(加蓋組織關系所在基層黨組織公章)及本科或研究生學校出具的學習期間擔任學生干部證明。
(5)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應提供合格證書。
(6)退役軍人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還須提供本人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7)已就業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8)個人獲獎、教學科研成果等業績材料。
3.經初步審核符合學院崗位要求的應聘者,學院統一組織筆試。留學人員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學科(專業)不一致時,由學院人才引進工作領導組組織相應專家對其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進行認定。未通過初審的應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筆試
學院組織相關專業專家組成專家組負責招聘筆試環節。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內容:
專業技術崗《學科基礎知識》,輔導員崗《公共基礎知識》,由學院組織以閉卷考試的方法進行,分值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三)現場確認
按照招聘計劃數與筆試成績排名1:3確定參加現場確認人員。現場確認時應聘者需攜帶以下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按順序裝訂,原件審核后自行帶回):
1.《太原學院招聘報名表》。
2.本人身份證、個人簡歷。
3.本科和碩士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在校學習階段成績單,學生證;暫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如畢業學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導致與崗位要求專業名稱不一致,須提供畢業學校相關管理部門出具的所學具體專業的證明。
5.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6.黨員(含預備黨員)須提供個人現實表現證明及中國共產黨黨員證明(加蓋組織關系所在基層黨組織公章);非黨員須提供所在院系加蓋公章的個人現實表現證明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社區、村委會出具的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證明。
7.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應提供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同時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附件2),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審核蓋章、“西部計劃”項目和2010年以前參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山西團省委審核蓋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計劃項目人員由市、縣兩級農業部門審核蓋章)。
2010年及以后的“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無需提交《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
8.退役軍人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9.報考輔導員崗位須提供本科或研究生學校出具的學習期間擔任學生干部證明。
10.已就業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11.個人獲獎、教學科研成果等業績材料。
現場確認環節主要確認應聘人員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畢業學校等崗位要求的具體信息。
(四)面試
通過現場確認符合學院報名條件的人員參加由學院組織的面試,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面試內容:
專業技術崗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學習、基本素質等情況,面試分值為100分,包括試講及答辯兩個環節。試講時間15分鐘,分值80分;答辯時間5分鐘,分值20分。面試合格最低分60分,不達合格分數者直接淘汰。
輔導員崗面試為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從事輔導員工作的專業知識、崗位技能、綜合素質和能力。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時間為20分鐘,面試合格最低分60分,不達合格分數者直接淘汰。
(五)成績排名及其他事項
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有并列,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如筆試成績仍相同的,按照相應崗位進行加試面試,加試成績高者進入考察與體檢環節。(直接進入面試環節的如遇成績并列者,按照相應崗位進行加試面試,加試成績高者進入考察與體檢環節)
其他事項:
1.一般性崗位中,同崗位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5∶1及以上的,需參加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2.一般性崗位中,同崗位初審審查合格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未達5∶1且大于等于3:1的,直接進入現場確認環節,現場確認合格后進行面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3.一般性崗位中,同崗位初審審查合格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未達3∶1的,按規定比例相應核減崗位,如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3:1的崗位,原則上取消招聘崗位,并在太原學院網站發布補充公告,同時告知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
4.一般性崗位中,進入現場確認環節發現不符合學院報名條件或因個人原因未參加確認環節,造成崗位空缺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并在太原學院網站發布公告,同時告知報考該崗位的考生,經現場確認合格后參加面試。
5.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中,進入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未達3∶1的,將崗位招聘計劃和報名人員轉入一般性崗位(轉入專業要求、其他要求等相同的崗位),并在太原學院網站發布補充公告,同時告知報考該崗位的考生。
(六)考察、體檢
學院通過談話、函調或派專員考察等方式對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心理健康、遵守法律法規等情況進行審查。
體檢按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行。對體檢不合格人員需要復查的,須經學院人才引進工作領導組同意,在另一所指定醫院進行復檢。復檢仍然不合格者,取消應聘資格。
考察和體檢合格的人員按1∶1的比例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在考察、體檢階段,若由于考察、體檢不合格或自主放棄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不進行遞補。
在整個報名與審查的過程中凡發現考生報名信息及提供的有關材料不真實、不完整、錯誤的,或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資格不符的,取消資格。
四、辦理聘用手續
學院在擬聘人員公示期滿后為其辦理相關入職手續,擬聘用人員需在學院規定時間內報到,若未按規定時間1個月內完成報到,或3個月內未將檔案交回的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人員如有違法違紀,材料不齊,未按規定時間提交材料,以非法手段獲取應聘資格,如偽造、涂改證件、證明、個人信息材料等,或在招聘過程中出現作弊行為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如有主動放棄應聘資格或在辦理聘用手續過程中因個人原因無法辦理聘用手續等情況,學院不承擔任何責任。資格審查伴隨招聘全過程。
五、工作紀律
學院嚴格執行公開招聘有關規定,嚴格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嚴肅工作紀律,嚴守工作秘密,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對違規違紀者,按相關規定做出處理。
六、聯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唐槐產業園區汾東大街7號,太原學院
聯系人:于老師相老師
聯系電話:0351-8378168,來電時請說明是在高校人才網看到的信息
附:
附件2.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xls
太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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