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啟動市紀委市監委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計劃和職位
此次共計劃遴選市紀委市監委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層次公務員7名,其中綜合文字崗位3名、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崗位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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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遴選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遴選范圍
全市范圍內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二)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4.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不含試用期);
5.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
6.報考綜合文字崗位的,需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有辦公室綜合文字、組織人事、信息宣傳等綜合崗位工作經歷或是領導講話、重要文稿主要執筆者的優先考慮;
7.報考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崗位的,需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口頭表達能力,法學、偵查、財政、財務、會計、審計、金融、網絡信息技術等專業畢業或有紀檢監察、法院、公安、檢察院、審計、財政、金融等機關部門工作經歷的優先考慮(經常出差加班,工作任務重,男性較適合);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本次遴選所涉及的年齡、工作經歷的計算,統一截止到2022年5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遴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定,在鄉鎮(街道)機關、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程序
(一)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
報名方式采用浙政釘和現場報名兩種形式:
浙政釘報名:報考人員將相關材料(報名表、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材料)掃描件,發送至市紀委市監委組織部工作人員(盧曉蕓:0572-3390102);
現場報名:報考人員攜帶上述材料到市紀委市監委組織部進行報名(市行政中心3號樓1116室)。
每名報名者限報考一個單位一個職位。多頭報名或不符合報名條件及填寫虛假信息的,取消遴選資格。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與本人有《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
掃碼查看附件:報名表(請點擊鏈接查看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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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資格初審
報名后將同步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資格初審結果由市紀委市監委組織部通過電話或浙政釘反饋給報考人員。
遴選職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比例要達到1:3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足1:3的,相應核減遴選職位計劃數。
(三)發放筆試通知書
屆時市紀委市監委組織部向符合報考條件人員發放筆試通知書。
四、考試
(一)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主要測試與職位相符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消遴選資格。
筆試時間:
(二)資格復審
面試前開展資格復審。復審時,考生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報名表、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將在參加該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同步發放面試通知書(面試時間、地點由面試通知書明確)。
(三)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履行遴選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消遴選資格。
五、考察
考試結束后,按筆試分數占40%、面試分數占60%折合成百分制合成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遴選名額不高于1:2的比例差額確定考察對象,人數不足的按實際確定。
考察工作采取談話、走訪、面談、掛職等方式進行,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德才表現、能力素質、掛職實績和黨風廉政等情況。考生自愿放棄遴選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后無故放棄資格的,記入公務員考試誠信檔案。
六、公示與相關手續辦理
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人崗相適應原則擇優確定擬遴選人選,不唯分取人。擬遴選人選分別在市紀委市監委和擬遴選人選現工作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轉任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機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
七、遴選紀律和監督
1.報考人員應嚴格遵守遴選要求,提供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詳細,如發現有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資格。
2.為確保遴選工作順利進行,不得托人說情、打招呼,一經發現即取消資格。
3.遴選工作在市紀委常委會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具體由市紀委市監委組織部組織實施,市紀委市監委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全程監督。
4.本次遴選未盡事宜,由市紀委市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572-3390101、339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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