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及珠海市有關規定,我中心開展2022年第二季度面向博士和高級職稱醫務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本次計劃招聘工作人員2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簡介
(一)珠海市簡介
珠海市的人文歷史、自然地理、風土人情及政務信息等情況,考生可登錄珠海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zhuhai.gov.cn/)查詢。
(二)中心簡介
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珠海市第三人民醫院)是珠海市衛生健康局直屬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為全市公共衛生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重點建設單位:市精神衛生中心、法醫精神病司法鑒定所、心理危機干預中心、性病質量控制中心。
中心目前職工656人,其中高級職稱及博士以上學歷89人,碩士研究生150人。主要承擔全市精神疾病、皮膚性病、結核病、麻風病、職業病的診療和防控管治任務。
中心現分為主院區、紫荊部、新村部。主院區主要開展精神和心理疾病的門診、住院治療,職業健康體檢、駕駛員體檢、健康證和普通體檢,內科門診和住院治療,中醫門診業務。紫荊部主要開展皮膚病、性病和醫學美容業務,新村部主要開展結核病、駕駛員體檢、健康證和普通體檢業務。
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主院區總用地面積4.
二、招聘范圍及對象
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的各類高校畢業生(社會人員)和2022年博士應屆畢業生。
說明:國內普通高校2022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須于
三、招聘崗位、人數、應聘條件及酬薪待遇
應聘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潔,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適應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能和身體條件。各招聘崗位人數、對象及具體資格條件詳見《招聘崗位表》(附件1);專業名稱及代碼參照《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執行。考生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并提供有關佐證材料,由單位綜合研判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工作經歷年限按自然月累計計算截止到2022年5月,不足一月按一月計算。
下列人員不得應聘:不講誠信被有關部門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或聯合懲戒對象的;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在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珠海市第三人民醫院)設立考點,招聘程序及方法如下: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取EMS郵寄材料報名方式,考生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時間、地點及聯系方式: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受理報名,截止時間為
報名郵寄地址及聯系方式如下:
招聘單位 | 門戶網站網址 | 郵寄地址 | 聯系人 | 聯系方式 |
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 http://wsjkj.zhuhai.gov.cn/mbzx/ | 珠海市香洲區南屏鎮和正路166號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珠海市第三人民醫院)行政樓4樓人事辦公室 | 蔡老師 梁老師 | 0756-2390926 0756-2390928 |
3.報名材料(請考生按以下順序裝訂提交):
(1)各類已畢業人員(社會人員):①《珠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3,表上貼1張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報名者須在“承諾人簽名”處親筆簽名);②身份證,學位學歷證書,醫師資格證,醫師或護士執業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崗位條件所需的其它佐證材料。以國(境)外學歷報考的,須同時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③工作經歷證明(根據自身實際提交);④屬于國家重點領域人才和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人才,須經工作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同意(應在考察環節提供書面同意證明材料,否則視為主動放棄考察或聘用資格)。
(2)2022年應屆畢業生:①《珠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原件(附件3,表上貼1張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報名者須在“承諾人簽名”處親筆簽名);②身份證,醫師資格證,醫師或護士執業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崗位條件所需的其它佐證材料;③提供已蓋公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習成績單、《就業協議書》及學生證,已畢業的還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以國(境)外學歷報考的,須同時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④考生無法提供《醫師資格證書》的,可提交《醫師資格考試成績單》(成績須達到合格線)。
注:以上各類證件、證書、證明等材料考生報名時提交復印件(不予退還),原件備驗。
4.資格審查:根據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各崗位參加考試人員。考試前查驗報名材料原件,采取直接考察方式的崗位,考察前查驗報名材料原件。
報名者須誠信報名,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招聘方式
采取考試(面試加實踐技能測試)的方式組織招聘,報名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單位網站發布公告。公布考試時間及人員名單。
招聘考試在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珠海市第三人民醫院)(珠海市香洲區南屏鎮和正路166號)進行,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50%+實踐技能測試成績*50%,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2位。
1.面試(滿分100分,合格線80分)
主要測評考生理論素養、專業知識、思維能力、創新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是否與崗位匹配等。面試當場評分、統分,現場公布成績。面試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其他分數的平均值。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考生中,依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實踐技能測試人員。面試合格人數達不到該比例時,面試實際合格人員全部參加實踐技能測試。參加實踐技能測試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現場進行公布。
2.實踐技能測試(滿分100分,合格線80分)
以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評考生理論與技能操作相結合的專業實踐能力,以及是否與崗位匹配等。實踐技能測試當場評分、統分,現場公布成績。
3.計算考生考試總成績
實踐技能測試結束后,計算實踐技能測試合格考生考試總成績,依總成績高低順序排名,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各崗位體檢及考察對象。
體檢及考察對象名單將于考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單位網站或微信公眾號上公布。
(三)體檢及考察
在珠海市三級公立醫院,由單位組織,統一對初定體檢對象進行體檢,具體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具體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考生放棄體檢、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缺額的,單位將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遞補,如遞補,規則為在同崗位實踐技能測試合格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依次等額遞補,擬遞補人員總成績同分的,取實踐技能測試成績高者為遞補人員;無實踐技能測試的崗位取面試成績高者為遞補人員。遞補期限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四)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珠海市衛生健康局及單位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五)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者,招聘結果報市主管部門備案后,辦理擬聘人員的人事調配或畢業生接收、聘用等手續。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須于考前14天每日進行健康監測,打印并如實填寫《考生健康卡及承諾書》(附件4);考試當天須生成綠色行程卡(生成流程:進入微信—搜索“國務院客戶端”—在“國務院客戶端”選擇“防疫行程卡”—通過驗證獲取行程卡)。
(二)考生現場資格審查、參加實踐技能考核前應主動出示身份證、粵康碼、綠色行程卡、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經考生本人簽名的《防疫承諾書》并配合檢測體溫。粵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
(三)外地考生應提前了解珠海市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并落實到位。高風險地區來(返)珠人員,實施14天集中隔離。中風險地區來(返)珠人員,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及參照管理縣(市、區)來(返)珠人員,實施14天居家隔離。除澳門以外的香港及境外來(返)珠入境人員,實施14天集中隔離+7天嚴格居家健康監測。具體以珠海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公布的防控政策為準,且動態調整。考生應預留足夠時間,嚴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要求和規定。中高風險地區查閱方法:登錄微信小程序“國務院客戶端”——“疫情風險查詢”——“點擊查看全國中高風險疫情地區”。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1.診斷為疑似/確診新冠病例的考生;2.診斷為新冠肺炎無癥狀感染者的考生;3.正處于隔離醫學觀察治療、集中隔離觀察期的考生;4.確定為新冠肺炎密切接觸者的考生;5.現場資格審查、實踐技能考核期間粵康碼為黃碼、紅碼;6.體溫≥
(五)參加面試及實踐技能考核等現場活動的考生應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的N95口罩,做好個人防護。
(六)考生隱瞞身體異常情況,或隱瞞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取消考試資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七)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將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并及時在有關網站或微信公眾號發布公告,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單位負責解釋。咨詢電話同上,監督或投訴電話:(0756)2390917。
(二)被聘用者須在
(三)應聘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1.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時辦理報到手續的;2.偽造、涂改證件或證明、弄虛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3.因公示有異議經核查屬實影響聘用的;4.有違法犯罪記錄的;5.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規定不準聘用的。
(四)因各種原因取消擬聘資格的應聘者,已簽訂就業協議的,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就業協議,且雙方互不作任何補償。
附件1: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2022年第二季度面向博士和高級職稱招聘崗位表.xlsx
附件2: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xlsx
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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