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冊亨縣人民法院2023年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自愿報名,考試或技能測試、加分、面試、體檢、組織審查相結合的辦法擇優聘用。
二、聘用崗位、職責、人數及管理
招聘書記員4名,崗位職責:一是負責協助法官、法官助理開展審判輔助工作,具體負責收接材料、信息錄入、掃描、庭前證據交換、庭前準備、案件記錄、法律文書送達、卷宗材料管理、裝訂、歸檔等工作;二是在法官、法官助理的指導下組織雙方當事人調解、和解等工作;三是完成院、庭長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招聘對象及加分條件
(一)聘用對象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和政法工作,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心,服從組織安排,愛崗敬業、能吃苦耐勞;
2.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
4.年齡:18周歲(
5.限本縣戶籍或本縣常住人口(常住人口為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
1.曾因犯罪被判處刑罰的;
2.曾因不能勝任工作、工作失職等原因被本院予以辭退的;
3.曾因在公務員招錄、應聘企事業單位工作中弄虛作假的;
4.為取得報名資格偽造有關證件、隱瞞有關事實、編造有關信息的;
5.應聘人員被人民法院、公安機關、組織人事部門或其他有關單位納入失信名單的;
6.其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情形。
(三)加分條件
1.退役軍人加5分;
2.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證考試加5分。
加分在報名時一并進行,考生須在報名時提供相應佐證材料,分數計算在筆試成績上。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報名時,考生應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考生填寫報名登記表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由考生自行負責;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錄取資格。《報名表》紙質版領取地點:冊亨縣人民法院政治部(4樓),《報名表》下載網址:http://ceheng.guizhoucourt.cn。
報名時,由現場工作人員對考生提供的相關證件、佐證材料原件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后收取復印件;不符合報名條件和招聘要求的不予報名登記;符合加分條件的,予以現場確認。
2.報名地點:冊亨縣人民法院政治部(4樓)。
3.報名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或其他身份證明;
(2)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第一學歷或最高學歷);
(3)退伍證原件和復印件,相關技術專業證明;
(4)在崗人員報名時須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
(5)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
(6)其他加分印證材料及復印件。
(二)考試內容(成績占50%)
1.書記員參加計算機速錄測試等。
2.審判管理辦公室書記員參加計算機理論知識測試等。
3.測試時間:
(三)面試(成績占50%)
采取問題答辯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按招聘人數1:3
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四)體檢
費用自理,體檢標準、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不合格可以依次遞補。
(五)政審
考察政審對象為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考察政審內容為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及學歷、戶籍情況等。如有政審不合格的,可以依次遞補。
(六)錄用及辭職辭退
1.經政審合格后,簽訂試用合同、聘用合同。
2.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內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予以辭退;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簽訂正式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實行一年一簽,合同期內若發現不能勝任工作,或違反本院工作紀律、規章制度,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等違紀違法行為的,予以辭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為使我院審判執行等工作順利開展,確保審判輔助人員相對穩定,合同簽訂后,聘用人員不得辭職,若考取國家行政事業單位,可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4.因單位裁員或因工作性質需要,不再設立該聘用崗位的,或因其他不可抗力需要取消該崗位又無其他崗位可安置的,用人單位可單方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每月工資3000元(含五險)。
本次錄用職位為全職人員,不允許兼職其他工作崗位。
本招聘簡章的解釋權歸冊亨縣人民法院。
咨詢電話:0859-3660615
冊亨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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