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干部隊伍結構,加強年輕干部人才儲備,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以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按照青島西海岸新區實施“優秀黨政干部儲備人才計劃工程”(簡稱“優選計劃”,下同)有關安排,面向國內外高校選調事業編制優秀干部人才110名,其中:區直事業單位60名、街道事業單位30名、鎮事業單位20名。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
1.定向選調。海內外部分高校相關專業2023年全日制應屆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優秀畢業生。具體高校范圍見附件1。
2.常規選調。全國普通高校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海外高校2023年全日制應屆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優秀畢業生。
二、選調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無國(境)外永久居留權。
(二)身心健康,符合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三)有正確的政治立場和政治態度,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愛黨愛國,有理想抱負和家國情懷。
(四)全日制大學本科畢業生年齡在25周歲以下(
(五)報考區直事業單位的,要求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且為定向選調人員;報考鎮街事業單位的,要求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六)定向選調范圍的高校畢業生要求在校期間品學兼優,綜合表現比較突出,中共黨員、優秀學生干部、優秀畢業生、各類獎學金獲得者優先考慮;
常規選調范圍的高校畢業生需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現為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大學或研究生期間擔任過班長、副班長,黨(團)支部書記、副書記,校、院級學生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部長等主要學生干部連續半年以上(截至
具體專業類別要求詳見附件2。
根據教研廳函[2019]1號文件規定,自2017年起,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考試招生執行相同政策和標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報考符合條件的相應崗位。
(七)學歷學位須經國家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使用國外學歷學位報考的須取得國家教育部《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學歷及學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均須在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能報考:
1.因犯罪受刑事處罰的;
2.違紀違法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4.被開除公職的;
5.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為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8.在校期間受過處分的;
9.在校期間有學術造假不良行為的;
10.現役軍人;
11.委托培養、在職培養和定向培養的高校畢業生,在讀全日制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12.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本次選調按網上報名、初選、綜合測試、考察體檢、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填寫報名信息(
網上報名系統的填表項中未能涵蓋報考職位所要求資格條件的,應在“備注欄”中如實填寫。家庭成員及其主要社會關系,須填寫姓名、工作單位及職務。學習經歷,須從高中階段開始填寫。本次報名免收報名費和考務費。
網上報名信息經本人確認無誤后,系統生成并提示下載《青島西海岸新區2023年“優選計劃”選調報名信息登記表》(以下簡稱《信息登記表》)。報考人員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考,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必須真實一致。
2.上傳審核資料(
3.查詢初審結果(
網上報名期間,將在報名網站及時更新選調職位的報名信息,符合條件的學生要及時關注了解,結合個人情況和報名人員數量作綜合分析,防止過于集中于部分職位。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選調工作全過程。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事業單位考試錄用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報考人員如有隱瞞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列入社會誠信黑名單,5年內不得報考西海岸新區公務員、事業單位崗位。報考人員在選調期間的表現,將作為選調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二)初選
根據工作需要,對資格初審合格人員,通過網絡系統組織遠程視頻初選,具體事宜另行通知。網絡初選結束后,根據報名人數和急需緊缺程度,綜合考慮畢業院校、專業水平、學歷學位、獲得獎勵、擔任學生干部和初選表現等因素,分崗位類別按1:5比例確定進入綜合測試范圍人員。
(三)綜合測試
綜合測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綜合測試成績采取百分制計分,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綜合測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若考試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入黨時間早晚、主要學生干部任職時間早晚、獎學金層次高低確定),綜合測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和體檢范圍。
(四)考察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等額進行考察體檢,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選調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崗位空缺的,可從進入綜合測試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擬選調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聘用
對綜合測試、考察、體檢合格的選調人員,經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簽訂就業協議,畢業后辦理事業單位人員聘用手續,安排到全額事業單位工作,約定在青島西海岸新區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選調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管理培養
1.選調人員由新區組織部門統一管理,根據工作需要,可在全區內統籌調配使用。
2.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根據有關規定辦理定級。建立“優選計劃”選調生跟蹤管理制度,根據選調生個人情況和專業特長,通過教育培訓、掛職鍛煉、實踐歷練、建立導師制等方式,定期組織主題論壇、座談交流、談心談話等活動,進行跟蹤管理和系統培養。
未盡事宜按《青島西海岸新區(黃島區)“優選計劃”選調生培養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五、相關待遇
聘用后,按青島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有關規定確定工資薪酬待遇。
根據有關規定,對于首次來青就業創業并且購買唯一商品住房的青年人才,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萬元、碩士研究生每人10萬元的標準,發放青年人才在青創新創業一次性安家費。對于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在青就業的,按照本科畢業生每人每月500元、碩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的標準,給予不超過36個月的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對于新引進的研究生,在發放研究生住房補貼的同時,新區按碩士研究生2400元/年、博士研究生3600元/年的標準,發放最長不超過36個月的生活補貼。如遇政策調整,相關待遇享受以最新政策為準。
六、紀律要求
選調工作實行全程監督,工作人員和參加選調人員要嚴格按照選調公告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紀律要求的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七、有關說明
1.本次選調工作,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培訓。
2.本次選調要求的主要學生干部不包括:班級委員、學生會干事、第二課堂中心主任、心理咨詢室主任、記者團團長,編輯部、廣播站、電視臺、網站等單位管理成員,青年志愿者聯合會、各類協會、藝術團、研究小組、學習小組、黨小組等組織負責人及成員,以及其他不被認定為主要學生干部的職務。
3.進入綜合測試范圍人員,可根據新區國有企業需求情況和個人意愿,參加新區國有企業雙選會。
4.就業協議簽訂后,未經“優選計劃”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不得解約。報考人員簽訂就業協議后,不按時報到視為違約,可直接取消錄用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
5.本次選調期間,相關信息均在青島西海岸新區政務網(http://www.xihaian.gov.cn/)和西海岸先鋒公眾號公布,參加選調人員應及時了解網站和公眾號發布的招聘信息,保持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選調的,責任自負。
公告未盡事宜由青島西海岸新區“優選計劃”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網上報考技術咨詢電話:18562803179;
咨詢電話:0532-86130802(“優選計劃”選調期間開通);
監督電話:0532-86871345。
請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撥打。
附件:1.2023年青島西海岸新區“優選計劃”定向選調部分高校目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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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鏈接:
http://www.xihaian.gov.cn/zwgk/bmgk/qsbj/gkml/zdgz/jycy/sydw/202302/t20230213_685194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