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強制醫療所(紹興市公安局安康醫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1.擁護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熱愛公安事業;
2.浙江省紹興市戶籍或配偶為紹興市戶籍(包括縣、市、區);年齡18周歲至35周歲,五官端正,個體形象好。
3.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以放寬至高中(中專)學歷;
4.具有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和工作能力。
二、下列情形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其他不適合從事編外工作的。
三、報名時間
四、報名地點
紹興市強制醫療所(紹興市公安局安康醫院)(紹興市越城區豐山路9號)安全監管科趙同志,
聯系電話:13957532678
五、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需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報考人員要如實填寫《報名表》1份(見附件),另交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
3、報考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六、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筆試成績÷2+面試成績÷2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八、體檢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紹興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體檢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放棄體檢或體檢結論不合格的,由招聘單位在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公示與聘用
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單位電梯口予以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公示不合格人員,由紹興市強制醫療所(紹興市公安局安康醫院)告知本人不予聘用。公示合格人員,由紹興市強制醫療所(紹興市公安局安康醫院)委托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一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十、薪資待遇
薪資待遇按市編辦和市財政相關規定,根據實際工作崗位確定。年薪約5.2萬元(含“五險”單位及個人繳納部分)。
附件:《報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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