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人才強縣”戰略,進一步加強教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集聚各方面教育人才資源,切實提高教育事業整體水平。經研究,決定在教育領域開展“汾才回鄉”行動。具體公告如下:
一、回引對象
汾西縣以外其它地區公立學校正式在編在崗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及非公立學校特別優秀教師。(特別優秀是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①具有下列稱號之一:市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特級教師、教學名師、骨干教師、教學能手。②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或教育部直屬六所師范院校本科師范類畢業生。③“雙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生。④獲得高級以上職稱的教師。)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本人戶籍所在地為汾西縣的人員;
2.本人為非汾西縣戶籍,但原戶籍為汾西縣轉入到其它地區的人員;
3.本人為非汾西縣戶籍,但父母、配偶或配偶的父母戶籍所在地為汾西縣的人員;
4.本人為非汾西縣戶籍,但配偶為汾西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崗人員。
二、崗位計劃
本次共需引進在外教育人才10名(回引人數可根據報名情況適當增減)。引進崗位、人數及相關要求詳見《汾西縣2023年度教育領域“汾才回鄉”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資格條件
(一)回引對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關心汾西縣教育事業發展,自愿回汾西縣工作;
2.幼兒園教師年齡在35周歲(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幼兒園教師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4.取得教育類專業學歷并具有相應層次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幼兒教師具有相應的幼兒教師資格證;
5.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調動;
6.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引進:
1.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期滿影響使用的人員;
2.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正在調查或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紀律審查的人員;
3.在原單位工作業績不突出,群眾認可度低的人員;
4.在原單位不正常履職的人員;
5.其他不符合回引情形的人員。
四、回引工作程序
本次教育領域“汾才回鄉”行動在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由教育領域“汾才回鄉”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按照發布公告、個人報名、資格審查、現場確認、確定人選、體檢考察、公示結果、確定崗位、辦理手續等程序開展工作。
(一)發布公告
通過汾西縣人民政府網站(www.fenxi.gov.cn)向社會發布公告。
(二)個人報名
1.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2.報名時間:
3.報名要求:申請人需符合《汾西縣2023年度教育領域“汾才回鄉”崗位計劃表》崗位要求的條件。
4.報名材料:
(1)相關證件:近期1寸藍底免冠照片(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含《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學位認證報告》)、教師資格證、干部基本信息審核認定表(非公立學校教師不需要提供)、錄用文件或入編證明等原件掃描件(非公立學校教師提供聘用合同和學校證明);獲得市級以上榮譽的相關證書。
(2)戶籍證明:戶口簿、結婚證、所在單位(村或社區)證明原件及掃描件;
(3)報名表及承諾書:填寫《汾西縣2023年度教育領域“汾才回鄉”個人報名表》和《關于個人申報材料真實性的承諾書》。
?凡報名人員須將所有報名材料掃描后電子版進行打包壓縮,發送到報名郵箱:fxzzbrcb@163.com,文件名為“姓名+報名崗位+現工作單位+聯系方式”。
(三)資格審查
1.由資格審查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初審,采取網上審核的方式進行,初審結果以電話或短信的方式告知報名人員。
2.報名人員要對個人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因信息填報有誤或聯系方式不準確等原因導致未能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自負。
?3.資格審查貫穿人才回引工作全過程,對有違規違紀、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相關資格條件等情況的,取消回引資格。
(四)現場確認
資格審查小組以電話形式通知資格初審合格的報名人員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環節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報名表、同意調動證明和承諾書原件:
①《汾西縣2023年度教育領域“汾才回鄉”個人報名表》(一式三份);
②《汾西縣2023年度教育領域“汾才回鄉”單位同意調動證明》(一式三份)(非公立學校教師不需要提供);
③《關于個人申報材料真實性的承諾書》;
2.相關證件及復印件:
①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
②畢業證、學位證(含《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學位認證報告》);
③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等原件;
④錄用文件或入編證明復印件1份(復印件需加蓋檔案管理專用章)(非公立學校教師提供聘用合同和學校證明)。
3.戶籍證明及復印件:
①戶口簿;
②結婚證;
③戶口所在地(公安局或派出所)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復印件需本人簽字,并寫明復印于原件)。
(五)確定初步人選
組織報名人員進行試講,了解教師的專業水平和教學能力,確定初步人選。若報名人員數量小于或等于崗位計劃數,試講通過的,該崗位報名人員被確定為初步人選。若有崗位出現報名人數超過崗位計劃數,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面試、專業能力測試等方式,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擇優確定該崗位初步人選。(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六)體檢和考察
初步人選由汾西縣2023年度教育領域“汾才回鄉”工作領導小組安排指定醫院進行集中體檢,并對體檢合格后回引人員進行考察。
1.體檢。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的時間、地點、要求等將在汾西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不按要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回引資格。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人員,取消回引資格。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安排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引進單位、參加體檢人員及家屬對復檢結果仍有疑義的,承擔復檢的醫院應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最終結論。對因懷孕等原因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2.組織考察。由縣教育領域“汾才回鄉”工作領導小組抽調相關單位人員組成考察小組,對初步人選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現實表現、工作能力等。同時對考察對象干部人事檔案進行審核,對其回引資格進行再次確認。
(七)公示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引進人員,名單在原發布公告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八)會議確定崗位
通過以上環節的擬引進人員,在編在崗人員一般按照“身份不變、平行對口”,堅持“總量控制、進出平衡”的原則安排崗位,經會議研究,確定引進人員工作崗位;非公立學校教師按照“一事一議”原則,經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確定引進人員工作崗位。
(九)辦理手續
經會議研究同意后,一個月內集中辦理手續并報到。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回引資格,由此形成的崗位空缺可遞補。回引人員在我縣服務期限不得少于5年,服務期內不得調離汾西。
五、有關要求
1.報名人員在報名后,要保證聯系電話暢通。引進過程中因個人原因不能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考察的,不能按要求辦理人事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2.咨詢電話:縣委組織部0357—5123763。未盡事宜,由汾西縣2023年度教育領域“汾才回鄉”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1、汾西縣2023年度教育領域“汾才回鄉”崗位計劃表.xlsx
2.汾西縣2023年度教育領域“汾才回鄉”個人報名表.xls
.docx???4.汾西縣2023年度教育領域“汾才回鄉”單位同意調動證明
?
中共汾西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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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fenxi.gov.cn/xwzx/tzgg/202303/t20230306_1490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