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經研究,惠州市教育局定于2023年4-5月在惠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42名市直公辦中小學、幼兒園教職員。待擬聘用人員確定后,由惠州市教育局統一分配至市直有關公辦中小學、幼兒園。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要求,招聘工作堅持公開招考、平等競爭、全面考核、擇優聘用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的高校應屆、往屆畢業生及社會人員均可報考。
三、資格條件及招聘崗位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3.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具備《管理辦法》第五條所列條件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無外國居留權的港澳居民,在符合本招聘公告的資格條件下,可以報名參加本次招聘。
4.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近兩年內,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人員;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自身條件不符合人事調動手續要求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5.年齡時間計算截止至
6.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基數。
(二)招聘崗位名稱、人數及具體資格條件
詳見《“惠”聚優才——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公開招聘市直公辦中小學、幼兒園教職員職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待遇
(一)招聘程序:
網上系統報名→應聘者報考資格初審→發布筆試(專業技能測試)考試通知(含通過初審人員名單)→現場審核報考資料、驗原件、發放《準考證》→筆試(專業技能測試)和專職保衛干部體能測試→公布筆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及查分→面試(含試教或實操、綜合能力測試)→公布總成績→體檢→考察→擬聘用人員公示→辦理聘用等手續。
(二)待遇: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相關福利待遇規定。經批準聘用的教職員實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將被取消聘用(含調入)資格。(注意:因學校教職員崗位設置及聘用等原因,新招聘的教職員若應聘到學校工作后,將可能重新聘用。)
(三)簽訂在惠州市教育局直屬公辦中小學、幼兒園服務不少于5年的《協議書》。不簽訂《協議書》的視為放棄聘用。
五、報名、資格初審及發布筆試(專業技能測試)考試通知
(一)網上系統報名
1.報名時間:
2.報名方式:
(1)采取網絡報名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
(2)應聘者必須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即
(二)資格初審
以應聘者的網上報名資料為依據,對應聘者資格進行初審。
(三)發布筆試(專業技能測試)考試通知(含通過初審人員名單)
在惠州市教育局門戶網站發布筆試(專業技能測試)考試通知,告知筆試(專業技能測試)的時間、地點、考試有關事項,同時告知通過初審人員名單、現場驗證等有關事項。
(四)現場審核報考資料、驗原件、發放《準考證》
1.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者嚴格按照筆試(專業技能測試)考試通知要求,攜帶有關材料的原件(一般情況下驗完后返還)和復印件(需留存),于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具體地點另行通知)進行現場審驗,審驗通過后現場領取《準考證》(證上有注明考試的時間、地點、考試須知等內容),并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逾期未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2.所有應聘者需提交以下資料:
(1)《“惠”聚優才——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公開招聘市直公辦中小學、幼兒園教職員報名資格審查表》,應聘者須于規定報名時間內(即
(2)《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本人用鋼筆或簽字筆簽名(需交原件,一式1份)。
(3)資格審核前6個月內的應聘者本人免冠彩色正面證件照2張(大一寸、藍底),在相片背面寫上姓名、應聘崗位及職位代碼,一張貼報名表,一張交驗證人員(貼準考證)。
(4)提交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還未畢業的2023年應屆畢業生必須提交《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學生證》)、獲獎證書(在《報名資格審查表》中填寫的獎項都需提交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式1份)。
(5)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式1份)。
其中: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2023屆畢業生,可持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報名應聘;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提交有效期內的《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報名應聘。擬聘用人員必須在
(6)年齡放寬至40周歲的應聘者還需提交相應學段學科的《高級教師職稱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式1份)。
(7)籃球教師崗位應聘者需在現場測量凈身高,還需要提供以下之一的材料:
①大學本科(或研究生)就讀期間,主修(專項)為籃球項目的應聘者,提供加蓋有學校公章的籃球成績證明或專項證明(需交原件);
②國家二級運動員(籃球項目)以上等級稱號的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式1份)。
(8)退役軍人的應聘者還需提交相關的軍官轉業證書、退役(退伍)證、大專以上學歷證書。
(9)其他要求:
①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還需在驗證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式1份)。
②港澳居民還需提供以下材料: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港澳地區《無犯罪紀(記)錄》(可在考察環節提供)。
③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定,對在
④本市在職在編教師還需提交其所在學校(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和其所在學校(單位)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以上2份證明需交原件)。注意:對主管部門認定為本市的在職在編教師,如其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弄虛作假或提供虛假材料,將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嚴肅處理。
六、考試流程及相關安排
考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關注惠州市教育局門戶網站發布的通知公告。
考試包括筆試(專業技能測試)和專職保衛干部體能測試、面試(含試教或實操、綜合能力測試)等環節。
(一)“筆試(專業技能測試)”、“試教或實操”、“綜合能力測試”劃定最低入圍分數線均為60分(滿分均為100分)。
1.教師(籃球教練、實驗員)崗位的“總成績”以百分制進行計算,由“筆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試教或實操”成績、“綜合能力測試”成績按4:4:2的比例折算而成,即:總成績=[“筆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40%]+(“試教或實操”成績×40%)+(“綜合能力測試”成績×20%)。
2.專職保衛干部崗位的“總成績”以百分制進行計算,由“筆試”成績、“綜合能力測試”成績按6:4的比例折算而成,即:總成績=(“筆試”成績×60%)+(“綜合能力測試”成績×40%)。
(二)“專職保衛干部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劃定“合格”“不合格”兩個標準,應聘者達到“合格”標準,根據筆試成績排位進入面試(含試教、綜合能力測試)等環節,應聘者“不合格”則視為不入圍面試。
(三)筆試(專業技能測試)和專職保衛干部體能測試
1.考試內容及形式:
(1)學科教師(實驗員)崗位的“筆試”主要考查應聘學科的專業文化知識,以閉卷形式進行。
(2)體育、音樂、美術、籃球等4個教師崗位的“專業技能測試”主要考查應聘學科的知識及技能,分別如下:
①體育、音樂、籃球等3個教師崗位的“專業技能測試”包括“綜合考核”和“專項考核”兩大項。
②美術教師崗位的“專業技能測試”中,考場僅提供紙張,其余作畫工具(如畫板、炭筆、鉛筆等)由應聘者自備。
(3)專職保衛干部崗位的“筆試”主要考查應聘崗位的校園安全保衛等方面知識,以閉卷形式進行;“體能測試”主要考查“
2.有關順延考試時間及考生管理說明
當參加體育、音樂、籃球等3個招聘崗位的“專業技能測試”的應聘者人數太多,或者參加專職保衛干部崗位的“體能測試”的應聘者人數太多,而無法在一天內完成所有應聘者“專業技能測試”工作時,將根據實際情況,對體育、音樂、籃球、專職保衛干部等4個崗位的應聘者進行封閉式管理,順延考試時間,直到所有應聘者“專業技能測試”或“體能測試”結束為止。請應聘者理解和配合,自覺遵守考場考務要求。
3.公布筆試(專業技能測試)和專職保衛干部體能測試成績:于所有體育、音樂、籃球等3個招聘崗位的應聘者“專業技能測試”和專職保衛干部的應聘者“體能測試”全部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在惠州市教育局門戶網站公布所有應聘者的筆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專職保衛干部體能測試結果當場公布,考生現場簽名確認。
4.查分時間:應聘者如果對自己的筆試(專業技能測試)分數有疑問的,可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天內填寫《考生查分登記表》,送到指定地點進行查分,逾期不再接受查分。每位應聘者只能申請查分一次。
(四)面試(含試教或實操、綜合能力測試)
1.發布面試通知:查分結束后,結合招聘工作安排,根據應聘者的筆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在惠州市教育局門戶網站上公布進入面試(含試教或實操、綜合能力測試)應聘者名單,并通知面試有關事項。
2.考試內容及形式:
(1)試教或實操
①試教:學科教師(籃球教練)崗位的試教,主要考查應聘學科的專業文化知識傳授能力,以講課的形式進行。
②實操:實驗員崗位和市惠新學校通用技術教師的實操,主要考查應聘學科的專業文化知識和招聘專業相關的技能操作水平,以實操的形式進行。
(2)綜合能力測試:
①學科教師(實驗員、籃球教練)崗位的“綜合能力測試”,主要考查教育教學等方面的知識和能力,以提問方式進行。
②專職保衛干部崗位的“綜合能力測試”主要考查與本崗位相關的綜合知識、管理能力、應用能力等,以提問方式進行。
3.有關考試時間說明:
學科教師(實驗員、籃球教練)崗位試教或實操前的備課時間為30分鐘,試教或實操時間為15分鐘。試教或實操結束后立刻進入綜合能力測試環節,測試時間為5分鐘。
專職保衛干部崗位的“綜合能力測試”的測試時間為20分鐘。
4.面試(含試教或實操、綜合能力測試)成績確認:面試(含試教或實操、綜合能力測試)成績于本面試(含試教或實操、綜合能力測試)時段內在“候分室”向應聘者公布,并由應聘者在面試成績單上簽字確認。如應聘者提前離開或拒絕簽字,由考場總負責人和監督人員在成績單上注明情況并簽名,視為送達。
(五)公布總成績和入圍體檢人員名單
1.發布時間及內容:于面試(含試教或實操、綜合能力測試)結束的第二天的24:00時前,在惠州市教育局門戶網站公布應聘者總成績和入圍體檢應聘者名單,并告知體檢有關事項。
2.有關確定體檢應聘者說明:若應聘者考試總成績相同,以面試(含試教或實操、綜合能力測試,下同)成績的高分者為體檢人選;若面試成績同分,以試教或實操成績的高分者為體檢人選。
七、體檢
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學科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由市教育局負責組織體檢人員到規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八、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由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考察期間,考生需提供本人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和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個人信用征信等證明。
九、擬聘用人員公示
經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分別在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惠州市教育局門戶網站上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
十、依次遞補
因應聘者放棄體檢、考察和聘用資格,或者應聘者體檢、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者擬聘用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或者應聘者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有關證書,或者應聘者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等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
十一、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并報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辦理擬聘用人員的有關編制、調動(報到)、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需簽訂在惠州市教育局直屬公辦中小學、幼兒園服務不少于5年的《協議書》。
十二、其他事項
(一)本次考試全程實行誠信承諾和全程資格審查,任一環節審查出應聘者不符合報名條件即取消其報考資格。應聘者應認真閱讀公告和崗位要求,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凡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或者明確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仍進行報名或考試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惡意干擾報名、考試的人員,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保過班”、“協議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招聘組織方無關。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違紀違規的,嚴格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十三、聯系方式
(一)聯系部門:廣東省惠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聯系人:賴老師,戴老師。
聯系電話:0752-2260773,2260716。(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聯系地址: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麥地路2號。
郵編:516007。
惠州市教育局門戶網站網址:http://jyj.huizhou.gov.cn/。
(二)監督電話:
1.惠州市教育局機關紀委:0752-2691522。
2.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752-2890757。
附件:
附件1:“惠”聚優才——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公開招聘市直公辦中小學、幼兒園教職員職位表.xls
惠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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